城乡教育经费保障实现一体化
2016-07-13高慧斌
高慧斌
城乡教育经费保障实现一体化
高慧斌
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守住民生底线的重大体制机制突破,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一步明确了“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改革思路。就教育领域而言,国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以及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进一步倾斜,并通过启动实施农村学校“两免一补”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调整农村学校布局等一系列政策和项目,有效促进农村学校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城乡二元标准的结构模式仍是制约城乡教育一体发展的主要障碍。如何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使乡村的读书郎享受到和城里一样好的教育?如何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受教育条件?这些问题都对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5年11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分步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统一经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政策以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为核心,呈现出五大亮点,将有力推动我国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程。
城乡统一。《通知》要求,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将原来农村学生享受“两免一补”,城市学生只免学杂费、对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政策,调整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同时,由中央统一确定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北方取暖地区学校的补助水平。
公办民办统一。前述城乡经费统一政策中的“两免一补”和“基准定额”同时也都面向所有民办学校,即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同样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对民办学校同样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钱随人走。《通知》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学生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在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人到哪里,保障经费就跟到哪里”。这意味着我国近1300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直接受益,他们在流入地就学的经费保障落到实处,有利于流入地更好地解决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
巩固成效。在提出新政策的同时,《通知》进一步对前期所取得的政策成果着力进行巩固完善。首先,要求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其次,要求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中央将继续对中西部地区及东部部分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
朱慧卿 画
中央地方明确分担比例。在经费具体落实中,《通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具体分担比例,并以扶持中西部、奖励东部为主要方式,确保其可操作性。比如,免费教科书资金方面,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及中部地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为8:2,中部其他地区为6:4,东部地区为5:5。中西部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对东部农村地区,中央则继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同时进一步明确,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要确保“就高不就低”,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中央将适时对基准定额进行调整。这也充分体现出中央因地制宜、因时而异,不搞一刀切的战略部署。
新政策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2017年春季学期落实到位。据初步测算,2016—2017年全国财政需安排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将超过3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超过2200亿元,地方财政1300亿元左右。此番决心、力度都不可谓不大,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政策在具体落实上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资金安全。此次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可谓大手笔,尤其“钱随人走”模式开启了我国教育投入的新里程。尽管在中央财政支持下,近年来我国已经建成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学籍管理的无缝衔接和互联共享,为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打了坚实基础,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必须加强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共管,确保信息安全、资金安全,并以此为突破口,切实落实好中央和地方经费拨付工作。
健全配套政策和细则。政策的出台并不意味着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执行。在中央给出标准并明确比例后,各地在执行和落实相关政策精神的同时,还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与实施细则,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地及时进行调整,才能更有利于将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初衷,确保各地经费保障水平不降低。
补助随迁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资金尚需政策进一步支持。新政策在“两免一补”“基准定额”中都对民办学校一视同仁,这对专门以招收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来说是个极大的利好。但这些学校往往办学条件相对较差、教师工资偏低,在校舍安全和教师工资补助方面若要真正做到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统一标准尚需克服现实的困难,还需要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
当然,生均公用经费仅是公共教育财政支出总额的一小部分,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均公用经费水平还比较低,各个省份之间也还有较为明显的差距。不断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动城乡教育经费一体化还任重道远,只有建立全口径统一的城乡教育经费投入标准并不断提高,才更有利于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更有利于实现农村教育有质量的公平。
(作者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