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实践
——以南岳高速公路为例
2016-07-13刘军
刘 军
(中铁十二局集团 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 长沙 410015)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实践
——以南岳高速公路为例
刘军
(中铁十二局集团 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 长沙410015)
摘要:以南岳高速公路为例,结合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问题,制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方案,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质量、投资、效果、管理维护和评估意见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了较为全面的验收技术评价,最终给出了评估结论与建议。此次验收技术评估实践对于以后绿色公路建设在水土保持设施开展验收技术评估、推动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落实三同时制度以及防治环境污染和维持改善公路沿线生态平衡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南岳高速; 绿色旅游; 水土保持; 验收技术评估
高速公路作为线性开发建设项目,具有涉及路线长、沿线地形地貌变化大、涵盖范围广、扰动土地面积大等特点,由此引起的水土流失占我国水土流失总量比重大,目前已成为我国最为严重的国土水土流失之一[1]。高速公路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作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已经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绿色公路”建设理念的广泛提出以及在该理念备受关注的大背景下,在绿色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针对水土流失问题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与技术评估显得尤为重要。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是指通过对高速公路所采取的水土保持设施数量、质量、投资、防治效果等进行全面的评估[2],对促进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推动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落实三同时制度、防治环境污染和维持改善公路沿线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3]。水利部令第16号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也规定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文以南岳高速公路建设为例,结合工程建设水土流失情况及水土流失问题,通过制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方案,对水土保持设施包括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投资情况、完成效果、管理维护和评估意见落实情况等开展验收技术评价,以期考察核实本工程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落实,各项水保设施布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满足防治水土流失需求及达到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
1工程概况
南岳高速公路位于湖南省衡阳市境内,起于南岳区坪上,连接南岳衡山,终于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塘。本项目不仅是区域经济建设的重要干道,更主要的是衡阳市的一条旅游干线,与京珠高速公路、衡炎高速公路等一起将南岳、大源渡杭电枢纽、炎帝陵、桃源洞、井冈山等旅游资源予以整合,形成精品绿色旅游线路。项目全长50.498 km,其中主线长37.112 km,连接线长13.386 km。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全部控制出入,其设计速度120 km/h,路基宽度为26.0 m。工程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13处,涵洞103道、渡槽3座、通道167道、行人天桥12座、特大桥1座、大桥7座、中桥3座,全线修建收费站3个、养护工区1个。工程总投资25.12亿元。由湖南省衡岳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于2009年4月全线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全线建成通车,总工期为44个月。
2工程建设水土流失情况
该工程项目区域水土流失类型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 480 t/(km2·a)。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水力侵蚀的区域有道路挖填边坡、弃渣场边坡、取土场边坡等。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路基区、渣场、取土场,这三大区域水土流失分别占项目区水土流失总量的50.9%、47.2%、0.4%,和值为98.5%,是水土防治的重点区域,因此,本工程的渣场、路堑边坡、路堤边坡是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重中之重。衡岳高速公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改变、损坏、压埋原有地貌及植被,产生的水土流失问题主要有:路基开挖、填筑等建设活动扰动地表植被,破坏土壤抗蚀性,加剧了水土流失;项目建设改变了原地貌地表径流汇流路径,导致坡面径流集聚,冲蚀力增大,容易引发水土流失;项目区降雨量大,暴雨强度大,工程建设产生的弃土弃渣如随意堆放、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容易引发水土流失,并且增加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对下游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威胁。
3验收技术评估方案
3.1评估内容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第16号令发布,2005年7月8日第24号令修订),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重点内容包括: ①是否满足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和投资是否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或初步设计文件规定的标准; ③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配置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实施,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情况; ④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控制的效果评价; ⑤水土保持设施试运行情况和效果,包括各类工程措施经汛期暴雨的考验; ⑥通过现场检查,明确验收前需要解决的遗留问题,提出验收评估的结论和建议。量化指标主要包括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6项指标。
3.2评估方法
本项目为线性建设类项目,在现场勘查过程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采用实地测量和典型调查法进行核查,植物措施采用样方测量法进行核查。工程措施采用了实地测量和典型调查法,检查的重点为工程的外观形状、轮廓尺寸、石料质量、表面平整度、浆砌石勾缝情况、现场景观恢复以及缺陷等。在现场查勘中,评估组对重点部位工程措施几何尺寸测量采用皮尺(或钢卷尺)测量和记录。植物措施采用了全面调查、现场量测核实,抽样详查植被样方与现场询问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项植物措施面积、质量进行了核查。同时,重点核查了林草的生长势、密度、保存率、覆盖率等。评估组重点查阅了《南岳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方案批复文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施工、监理、监测等方面的资料;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监理通知、林草苗木种植情况、成活率检查资料以及质量评定资料、监理单位监理报告、监测单位监测报告等。重点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原始记录、材料检验报告、工程自验资料进行了抽查。为了切实反映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结合现场查勘,征求了公路沿线群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4.1防治措施完成情况评估
水土保持方案根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地貌类型、主体工程布局、施工工艺以及水土流失特点等,分别确定了各区的防治重点和措施配置;并根据各防治区施工活动可能引发水土流失的情况在保留并沿用主体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设计,与主体中水土保持措施相结合全过程防治水土流失。通过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认为: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基本上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4.1.1工程措施实施情况
本工程的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措施:主体工程截排水沟和边坡防护工程,取、弃土场的工程防护措施,包括浆砌片石方格骨架、浆砌片石护坡、浆砌片石拱形格、浆砌石排水沟、浆砌石挡土墙和土地平整等。临建工程区(主要包括工点场地、承包商基地、拌和场、施工便道)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包括土方(含表土)开挖、土方(含表土)回填、土地平整、砌筑浆砌石挡渣墙、浆砌石排水沟、混凝土截水沟、干砌片石护坡、干砌石排水沟、干砌石沉砂池、红砖沉砂池、砂砾石垫层、临时薄膜覆盖等。不同类型工程水保措施实际完成情况见表1。上述工程措施分别纳入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表1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情况表工程类型实际完成工程量浆砌石/m3混凝土/m3整地/hm2路基边坡排水工程1584005300边坡防护工程2939002800取土场防护工程113017.53弃渣场防护工程588518.79
4.1.2植物措施实施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的植物措施工程量为:栽植乔灌木及花卉300.24万株,种草护坡91.08万m2,铺栽草皮122.02万m2,撒草籽植30 595 kg。各工程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完成情况详见表2。
表2 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完成情况表防治分区实际完成量植树(花卉)/万株植草皮/万m2撒草籽/kg边坡生态防护/万m2主体工程区219.04122.022063591.08取土场区41.045246弃渣场区29.833687临时工程区10.331027
4.1.3临时措施实施情况
据监测与调查统计,本项目实际完成的临时措施工程量为:边坡临时覆盖无纺土工布39.66万m2,平整场地43.26 hm2,表土开挖回填21.2万m3。根据监测与核查分析,本工程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季节,避免雨季施工,合理组织施工,采用先进施工工艺,避免再次扰动,严格控制施工扰动宽度,均有效地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局地采取表土剥离与生表分别堆放,并采取临时苫盖措施,既保护了土壤资源,又防治了土壤流失。对临时工程区采取土地整治措施;这些均起到了控制与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4.2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成质量评估
本项目建立了一套以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监理单位质量控制及政府部门质量监督的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采用竣工资料检查、现场抽查等评估方法,对工程措施所包含的3项单位工程,8项分部工程,3 815项单元工程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论为:主体工程挡、护工程措施适宜、可靠,防洪、排水系统完善,符合水保要求;取弃土场实施挡排措施,质量合格,取土空地、弃渣面进行了清理平整,符合要求;施工营地临时占地部分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平整恢复,满足防治要求;已建的水保工程措施从原材料、中间产品至成品质量合格,建筑物结构尺寸规则,质量符合规范,质量总体合格。
采用与工程措施相同的评定依据和评估方法对植物措施所包含的1个单位工程、2个分部工程,1 457个单元工程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论为:项目植物措施所包含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均为100%,措施质量评定为合格,符合进行水保验收的条件。同样,也对临时工程所包含的2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1 963个单元工程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论为:该措施质量评定为合格,符合进行水保验收的条件。
4.3水土保持设施投资情况评估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估算总投资19.59亿元,其中水土保持投资4 491.76万元;根据调查结果,工程实际总投资25.12亿元,其中水土保持实际投资19 952.5万元。项目共完成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砌石圬工499 686 m3,砼圬工172 224 m3,土地整治78.93 hm2,完成工程措施投资8 544.8万元。共完成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完成植物措施面积300.96 hm2,完成植物措施投资11 306.7万元。独立费用完成85.7万元。
工程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较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投资增加15 460.7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因为: ①工程措施实际完成投资较方案增加6 64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体工程区主要是方案设计工程数量标准少,而实际主体工程区工程数量多,为考虑美化效果,原来的植草护坡变为浆砌石护坡,单价相应提高,所以费用增加较多。 ②植物措施实际完成投资较方案增加9 797.97万元,主要是方案设计绿化标准低,而实际主体工程区绿化标准提高,树木品种改变造成单价相应提高,取土场面积有所增加,所以费用增加较多。
4.4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效果评估
通过对量化指标主要包括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进行计算,以实现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效果的评价[4,5],评价结论为:各项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并满足国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1) 扰动土地整治率:项目建设实际扰动土地面积431.43 hm2,各监测分区内水土保持工程措施2.96 hm2、植物措施面积262.15 hm2,合计265.11 hm2,建(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硬化占地面积达162.55 hm2。总计扰动土地整治面积427.66 hm2,项目区平均扰动土地整治率为99.13%。
2) 水土流失总治理程度:项目各监测分区内实际扰动土地范围除去建筑物、道路占地、场地硬化面积,实际造成水土流失面积268.88 hm2,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面积和其它措施等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265.11 hm2,由此计算出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60%。
3) 土壤流失控制比:工程治理后的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420 t/(km2·a),而工程所在区域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 t/(km2·a),则本项目平均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19。
4) 拦渣率:工程弃渣场永久集中弃渣为213.28万m3,拦渣量为210.16万m3,拦渣率为98.54%。
5) 生态环境恢复情况:工程全线实际扰动面积为431.43 hm2,植物措施面积共计262.15 hm2,林草覆盖率为60.76%。本工程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为268.88 hm2,植物措施面积共计262.15 hm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50%。
4.5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水土保持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运营单位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运营过程中,对各防治分区内挡墙、护坡、排水设施、植物措施生长及存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排水设施出现淤塞及时疏通,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及时修复、加固,对林草措施及时进行抚育、补植、更新。从目前运行情况看,水土保持工程管理责任明确,水土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得到了保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4.6评估意见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技术评估意见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对评估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对未拆的施工生活建筑物进行移交,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工程现场整改措施落实后核查情况如图1。
a) 护坡整改
b) 取土场整改
c) 弃土场整改
d) 护坡整改
5结论与体会
最后,评估组认为:南岳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布局合理,设计标准相对较高,完成的质量和数量均符合设计标准,实现了保护公路安全,控制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设计目标。工程档案管理规范,质量检验和评定程序规范,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总体合格,经过近2年试运行的考验,未发现重大质量缺陷,运行情况良好,已具备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水土保持设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能够满足国家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要求。目前,南岳高速公路工程已通过湖南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现已正式投入运行。通过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开展验收和技术评估实践,得出以下体会:
1) 建设方对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和技术评估应保持较高的积极性,并严格落实各项审批流程与“三同时制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与批复落实各项措施,按照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所提出的整改意
见进行逐项落实以确保符合要求和规范,规范管理水土保持工程档案,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2) 技术评估单位应通过多次现场查勘、查阅收集大量相关资料、加强与建设单位的联络沟通、走访周围群众等方式,以熟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概况,对水土保持方案和措施落实情况有准确的定位与评估,提出需完善的主要问题并督促落实。
3) 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已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运行管理及养护,对死亡的乔灌木进行补植,确保各项措施持久发挥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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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赵永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7.
文章编号:1008-844X(2016)02-0104-04
收稿日期:2016-03-14
作者简介:刘军( 1977-) ,男,工程师,从事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U 41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