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P2P网络借贷融资担保体系的构建①

2016-07-13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沈卫春

中国商论 2016年14期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风险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沈卫春



P2P网络借贷融资担保体系的构建①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沈卫春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成为时下的热点话题,P2P网络借贷更是由于其贴近大部分人的生活,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P2P网络借贷融资门槛低、成本小,发展势头迅猛。然而,随着“泛亚事件”、“E租宝事件”的曝光,如何防范网络借贷的金融风险,构建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对此进行了尝试性探索。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 风险 融资担保体系

1 P2P网络借贷发展现状

P2P即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P2P小额贷款的理念最早起源于孟加拉国的尤努斯教授,专门为因为贫穷而得不到传统银行贷款的创业者提供资金。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线下P2P借贷,发展成线上P2P网络借贷,即个体与个体之间依托互联网平台直接建立借贷关系的融投资模式,为个人和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充实了现有的银行体系[1]。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个人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在收取一定利息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其客户对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另一种是需要贷款的客户[2]。在国外,最具代表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有英国的Zopa和美国的Prosper。

我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6月。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末,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达到3844家,成交金额达1万亿元人民币。尽管网络借贷平均利率水平由2012年的24%下降到2015年的11.5%,但还是远远高于传统理财方式,使得网络借贷投资人数呈几何式增长,而且80后、90后成为网络借贷投资的主力军,为P2P网络借贷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相比于早期的网络借贷,越来越多的传统金融机构和产业巨头开始涉足P2P行业,银行、基金、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主要通过成立子公司的形式设立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例如恒大金服、民生易贷、嘉实基金、东吴在线等。传统企业巨头主要是通过并购、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参与互联网金融。在可以预计的将来,还会有更多的企业进入到互联网金融这一领域。

2 P2P网络借贷的特点

2.1 期限短、金额小、融资门槛低

P2P网络借贷平台提供的产品一般是根据融资者的需求提供的,期限大多在1~3个月之间,很少有超过3个月的。相比较于传统金融行业动辄上千万元、上亿元的大中型客户而言,在P2P网络借贷平台融资的一般是小微企业或急需资金的个人,金额相对较小。而且融资方只需要提供相关信用证明即可进行融资,融资门槛较低,这有别于传统金融行业对融资方包括财务方面等有严格的要求。

2.2 P2P网络借贷效率高

传统金融行业对融资的审批手续复杂,并且人为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干扰程序的进行。P2P网络借贷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融投双方在进行借贷之前,首先要成为平台用户,将其基本信息提供给借贷平台,借贷过程基本上实现了智能识别客户类型、客户信用风险等,并能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水平决定放款与否。这样的智能识别能够帮助借款人在一两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内获得所需资金,这也是绝大多数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所无法做到的。此外,P2P网络借贷还突破了地域的限制,融投双方只要在平台注册即可,大大增加了借贷的成功率。

2.3 P2P网络借贷成本低

传统金融行业实体店面租金、机器设备维护费用和人工成本等因素,造成融资成本高。P2P网络借贷由于不需要实体店面以及大量的设备和人员,借贷手续都是在网上完成,耗时较短,整个借贷流程的成本远远低于传统金融行业。对于缺乏资金的借款人来说,可以将节省的资金用于其他必要的支出中。

2.4 P2P网络借贷平台只充当中介作用

我国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P2P网络借贷只为借贷双方提供平台,根据借款人的需求发布相关理财产品,投资者根据平台提供的信息购买相关产品,签订一份网络合同。P2P网络平台对借款不提供担保,对借款人的审核也相对宽松,只根据借贷金额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3 P2P网络借贷的风险

P2P网络借贷给小微企业以及投资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3.1 政府的法律风险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诸如P2P网络借贷主体资格、注册资本、运行以及违约责任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P2P网络借贷平台扮演的只是一个借贷中介的角色,并没有起到作用,使得近年来P2P网络借贷成为事故多发地段。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2015年问题平台数量增加了654家,增幅达220%,问题平台的成交额较2014年增加900亿元,增幅达900%。

表1 P2P网络借贷问题平台数量及成交额

3.2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操作风险

P2P网络借贷的操作风险主要有借款信息审核、资金管理、投标保障和相关信息披露[3]。P2P网络借贷平台一般通过系统自动识别或者线下合作企业对融投双方进行信用评价。由于我国目前的征信系统还不完善,P2P网络借贷平台或其合作企业还不能根据需要随时获得相关信息以及将信息反馈到征信系统中,由此造成客户审核的准确性不能得到保证,滥竽充数的客户可能会利用这个漏洞,给P2P网络借贷带来风险。

3.3 投资者的洗钱风险

目前,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只在投资者注册时审核其资料,尚没有对投资者资金的来源进行审核,这一漏洞给部分不法分子提供了洗钱的新渠道。基于P2P网络借贷的特点,洗钱分子可将其非法获得的巨额资金,通过分散投资,收取利润,使得资金来源变得合法化。我国的《反洗钱法》还没有对有关P2P网络借贷进行相关修改,可能会带来洗钱风险。

3.4 融资者的信用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双方一般采用会员制,整个注册过程中的身份信息、财产信息等都是通过网站进行,很难辨别真伪。取得会员资格后,借款人只需要交纳借款总额的3%作为风险保证金,便可得到借款资金。现实中,很多个人或企业利用这一缺陷伪造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骗取会员资格,获得资金之后跑路,给借贷平台和投资人带来巨大损失。随着借贷金额的飞速增长,P2P网络借贷面临的融资者信用风险急需解决。

4 P2P网络借贷融资担保体系的构建

鉴于P2P网络借贷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其平台数量之多,投融资涉及人数众多,关系结构复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P2P网络借贷融资担保体系。

4.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一是成立专门的《P2P网络借贷融资担保法》。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对于P2P网络借贷融资担保的规定少之又少,与P2P网络借贷乱象丛生的现实形成鲜明的对比。不仅如此,传统的融资担保也处于法律的边缘地带,P2P从业人员自嘲国内P2P行业是“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行业[4]。因此,我们急需要一部关于P2P网络借贷融资担保的法律,对包括融资担保机构准入标准、资格认定、法律责任、行为规范、风险分散、风险准备金提取、担保基金来源、融资担保监管体制、融资担保机构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制度上升为法律,确保担保行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担保行业的发展对于维护投资人、中小企业利益有着重要的作用,更是完善我国金融体系不可缺少的一步。

二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融投双方以及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权利义务。纵观目前市面上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需要在网上签订一份电子合同,条款非常多,不同的借贷平台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统一的规范,而且投资者并不一定逐条关注,这就给投资者的本金以及未来收益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能从法律的层面进行规范,可以合法保护各方的利益。

4.2 设立P2P网络借贷行业担保协会

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取得巨大进步,解决了众多自然人以及中小企业的资金难题,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没有成立一个与之相关的行业协会,仅仅依靠银监会的监管,对P2P网络借贷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P2P网络借贷平台可以成立自己专门的行业协会,并制定相应的行业行为规范。行业协会的主要工作包括:审核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资格、监管资金的来源以及去向、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准备金的提存、风险资金储备池资金的使用、经营活动的合法性等,并对违反规定的平台有权给予处罚。

4.3 引入商业担保机构担保

鉴于我国目前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现状,可以引入美国网贷模式——Prosper模式,即网络借贷平台只起到中介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担保机构对融投行为进行担保就显得尤为重要。《2015年版中国担保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显示,我国担保企业法人数量每年稳定增长,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担保放大倍数明显提升。担保机构参与到网络借贷中,对融投双方以及P2P网络借贷平台都是有好处的,投资者不需要太过担心本金和收益,借贷平台不需要担心融资者跑路。目前国内的有利网线下选择与优秀融资担保机构以及小贷公司合作,由小贷公司完成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水平评估,有利网只充当信息的中介平台,进一步推动了平台的发展。

4.4 集合再担保机构担保

再担保,是指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集合再担保,即将几家实力雄厚的担保公司集合在一起组成统一担保人,对承接原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5]。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出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鉴于我国目前担保行业缺乏有效的信用评级以及担保机构业务操作不规范等现实情况,本文引入集合再担保是构建P2P网络借贷融资担保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再担保机制比较发达的国家如韩国、日本、美国的运用效果看,再担保机制至少存在以下几点优势:一是可以大大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二是可以分散担保机构的风险;三是提高担保机构的经营能力;四是提高担保机构的偿付能力。

5 结 语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迅速发展,为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小微企业及个人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法,有效弥补了传统金融行业的不足。但是P2P网络借贷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影响,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风险,需要政府、行业协会、P2P平台、投资者以及融资者等各方的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完善的担保体系,尽可能降低P2P网络借贷的风险,从而更好地为各方服务。

参考文献

[1] 钱金叶,杨飞.中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前景[J].金融论坛,2012(1).

[2] 吴晓光.论P2P网络借贷平台[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2).

[3] 卢馨,李慧敏.P2P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J].改革,2015(2).

[4] 郭卫东,李颖.网络借贷平台P2P模式探索[J].中国流通经济,2014(6).

[5] 彭大衡,李燕敏.集合再担保介入P2P借贷的探讨[J].科技经济市场,2014(1).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5(b)-075-02

基金项目:①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12YJCZH 298);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GD11YGL11)研究阶段性成果。

猜你喜欢

P2P网络借贷风险
基于平台经济视角的P2P网络借贷实质研究
P2P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的监管制度重构
P2P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的监管制度重构
基于P2P网络借贷的信用风险管控研究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防范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和监管问题研究
浅析应收账款的产生原因和对策
中国经济转型的结构性特征、风险与效率提升路径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及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