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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市电梯安全状况

2016-07-13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安全状况编写组孙杨海宁赵新荣丁树庆许金云朱晔秋葛小银方铭杰王建华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16年5期
关键词:电梯全市单位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安全状况编写组孙 宁 杨海宁 梁 华 赵新荣 丁树庆 许金云 朱晔秋 葛小银 米 涌 张 艳 金 严 方铭杰 傅 涛 王建华



2015年南京市电梯安全状况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安全状况编写组
孙宁杨海宁梁华赵新荣丁树庆许金云朱晔秋葛小银米涌张艳金严方铭杰傅涛王建华

电梯广泛应用于人民生活和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成为城市建设的基础性设施。如果发生事故和故障,将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为全面反映南京市电梯安全进展,促进企业与相关方落实电梯安全责任,增强社会电梯安全意识,科学指导电梯安全工作,现将2015年全市电梯安全状况公布如下:

1 基本状况

1.1 数量及分布

截止2015年底,全市拥有各类电梯共67532台,其中在用电梯63947台,在全国15个副省级及计划单列城市名列第6位。按在用电梯类别分,乘客电梯52102台,载货电梯4055台,自动扶梯5257台,自动人行道456台,液压电梯186台,杂物电梯1891台。

图1 2015年电梯类别分布图

十二五期间,全市电梯数量年均增长率超过15%。2015年新增电梯8464台,增长率14.33%。

全市区域中,江宁、浦口、鼓楼区电梯数量位列前三,共有在用电梯28093台,占比43.92%。

图2 全市近五年电梯数量增长趋势

图3 2015年全市在用电梯行政辖区分布图

图4 2015年全市新增电梯行政辖区分布图

1.2 制造、安装、维保、使用单位及人员

截止2015年底,全市电梯制造单位2家,维修保养单位134家,其中具有安装资质的110家,具有改造资质的17家,使用单位7476家。全市共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8936名,电梯操作人员8461名。

维修保养单位按持证级别分:A级资质52家,B级资质53家,C级资质29家;按制造属性分:制造企业或制造企业分公司22家;非制造企业或制造企业分公司112家。

1.3 安全状况

1.3.1 事故及故障情况

2015年全年未发生统计范围电梯安全责任事故,全市电梯安全状况持续保持平稳态势。万台困人率1157,比上年下降15.4%。

1.3.2 困人故障统计

2015年,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共处置困人故障6944起,平均每天接处困人故障19起,共解救被困人员9671人,处理投诉故障603起,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1.49分钟,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4.57分钟。

96333数据显示,2015年,住宅楼、商住楼的故障处置量和困人处置量最高,分别占到总量的85.41% 和70.39%。困人故障发生次数最多的是鼓楼区,达1023起,平均每月85起,与鼓楼区电梯总量多、住宅电梯多、老旧电梯多有关。从电梯的使用年限来看,经过改造,使用15年以上乘客电梯月均困人率最低,为0.68%;使用11~15年乘客电梯月均困人率最高,为1.45%。

发生电梯困人故障的主要原因为:外部原因占33.18%,如电梯在运行中停电、机房气温过高等;人为原因占22.48%,如生活与装修垃圾导致电梯停止运行,野蛮搬运导致门变形和超载等;门系统原因占16.07%,如厅门锁失效、门机故障、轿门锁失效等。

1.3.3 检验问题统计

2015年,全市电梯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96.79%,存在问题的电梯1791台,不合格项目数2943项,涉及维保单位107家,涉及使用单位552家,涉及制造单位或品牌150家,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1791份;监督检验一次合格率28.39%,存在问题的电梯6204台,不合格项目数35669项,涉及施工单位206家,涉及使用单位759家,涉及制造单位或品牌150家,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6204份。

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411台,比上年下降6.16%,其中曳引式客梯310台,曳引式货梯60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28台,杂物电梯12台,液压电梯1台;涉及维保单位68家。

曳引式电梯检验发现的问题:井道封闭、照明不符合要求,底坑渗水或积水等12229项,占比33.98%;通道与通道门、机房照明不符合要求等6183项,占比17.18%;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平衡系数试验不符合要求等4492项,占比12.48%。主要原因为:安装工期紧,部分建筑施工不达标;辅助设施配套不符合要求;电梯安装施工不到位;建设、使用和维保单位未及时整改。

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发现的问题:上下出入口区域阻挡装置及扶手带外缘防护挡板等设置不符合要求726项,占比27.65%;扶手防爬、阻挡、防滑行装置的设置不符合要求514项,占比19.57%。主要原因为:辅助设施配套不符合要求;相关设施损坏后未能得到及时修复。

2 2015年电梯安全监察主要工作

2.1 圆满完成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

2015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江苏省质监局、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南京市质监局全面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统一部署,着力排除“问题电梯”、“隐患电梯”,落实企业自查自纠、属地抽查整改、市级督查指导,确保全市电梯使用安全。

组织全市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组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出动检查组235个,2670人次,检查使用单位748家,检查电梯6608台,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13份;发现问题电梯并建档610台,完成整改603台,提交政府挂牌督办7台,挂牌督办电梯完成整改2台,其余5台均已封停。推进更新改造老旧电梯32台,组织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活动96场次。市特检院参与编写的《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市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台编发大会战季度专刊,交流经验,通报各区进展及电梯安全状况。在高淳区召开现场会,推广电梯网格化监管经验。推动住宅电梯故障维修资金提取纳入《南京市物业条例》“绿色”通道。人民网等多家媒体对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进行了报道,刊发稿件96份,为电梯大会战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大会战成效获得国务院安委会电梯专项调研督查组好评。

2.2 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电梯责任保险纳入2015年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的原则,有序推行电梯责任保险,进一步完善电梯事故救助体系,增强风险管控和责任落实。

推动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纳入市安委会对各区政府年度考核,委托第三方对全市60万户150万住宅小区居民发放电梯安全手册,宣传电梯责任保险。开通电梯保险咨询服务热线与窗口,方便保险咨询与办理。截至到12月底,共有8990台电梯投保,其中,公共聚集场所参保电梯6400台,占全市公共聚集场所电梯的91%,顺利实现市政府下达的80%考核目标。

2.3 提升电梯应急处置水平

南京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热线全年累计接处电话34430次,处置电梯困人故障6944起,解救被困人员9673人。平均每天接处电话94次、处置困人故障19起,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1.49分钟,比国家规定的30分钟缩短近19分钟,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4.57分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接待各地参观调研55批400余人。市质监局、市特检院与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等联合研究编制《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技术规范》,成为全国特种设备领域首部团体标准,市特检院为福建、深圳、江苏淮安等省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省质监局批复在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设立“江苏省电梯应急处置服务数据中心”。国家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在建设质量强市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座谈会上,对我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4 妥善处置社会诉求

全年办理市人大建议6件,市政协提案1份,市长信箱 6份,局长信箱7份。南京市质监局12365举报投诉热线受理特种设备类举报投诉530件,其中电梯类举报投诉474件,与去年相比下降7.6%。反映问题为:困人;运行过程中掉层;维保单位维修不及时;未张贴电梯使用警示标志牌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期未检;长时间不关门等。深化检验质量与服务效能提升,市特检院获“全国文明单位”及市委市政府机关作风建设“标兵处室”等荣誉称号。

2.5 强化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

对全市44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覆盖2015年申请升星维保单位26家,电梯复检率较高、困人故障率高、存在行政处罚等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的维保单位18家。发现各类问题304条;市质监部门与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电梯类行政处罚案件20件。其中,涉及电梯维保单位的7件,均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涉及电梯使用单位的13件中,使用超期未检电梯占53.8%。市住房部门运用我局公布的电梯维保单位“红黑榜”,对物业项目每季度进行信用采集评价,发布物业公司“红黑榜”。

2.6 开展预警性安全检查

湖北“荆州电梯”事故后,立即组织逐台排查我市33台同型号申龙扶梯,并对全市在用的4806台自动扶梯、433台自动人行道和采用单组机械部件实施制动的电梯进行全面自查和专项现场抽查,共检查使用单位150家电梯979台,通报抽查结果。推动市安委会下发通知,由市交通局、商务局、旅游委、卫生局、教育局等部门牵头成立7个专项检查小组,对我市电梯制造企业和重点使用场所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及督查督导工作。市教育局专门下发通知,对144所学校的116台乘客电梯、117台杂物电梯进行100%排查。推动南京地铁有限公司采用原厂维保,覆盖率提高至93.97%。

2.7 持续开展维保单位星级评价工作

优化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办法,首次将法人考核纳入评定内容,对维保现场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法人理论考试、96333应急响应、复检率、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等情况综合打分,评出五星级4家,四星级5家,三星级56家,二星级59家,无星维保单位10家,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

2.8 深化宣传培训力度

首次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4年南京市电梯安全状况》。在湖北荆州等多地发生电梯事故后,及时组织安全乘梯知识宣传,通过专家现场演示,消除市民恐慌心理;在新街口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滚动播放96333动漫短片,宣传96333电梯应急报警渠道。组织全市89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活动105次,组织进广场咨询等活动374次,发放和张贴电梯安全使用宣传手册和张贴画12万份。

适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转变和监管体制调整,加强各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全市新增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230人,充实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引导电梯维保单位加强人员的培训与培养,市电梯协会组队参加全国首届电梯安装工职业技能竞赛,荣获团队优胜一等奖。

3 2016年工作安排

1)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在市特种设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构建部门联动、区及镇街逐级推动的工作体系,明确权责分配,促进落实电梯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联合住房等部门,共同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强化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查处以及老旧电梯联合检查。

2)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巩固2015年电梯大会战的成果,做好大会战建档问题电梯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促进使用维保单位尽快完成整改,消除隐患;组织“回头看”,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防止原有问题反复。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维保环节现场监察,突出对九类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的电梯安全监管;排查我市采用单组机械部件实施制动的电梯,组织安全状况现场抽查并形成预警分析。

3)提升民生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南京市委2016年重点民生工作要求,继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力争2016年底,基本覆盖全市公众场所电梯和40%以上在用电梯。在全市100个住宅小区试点推行电梯维保“两公示”制度,即维保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自我声明公示和日常维护保养时间预告知公示。深化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和省电梯应急处置数据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南京试点的电梯物联网平台建设工作。

4)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扩大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价采信范围与物业征信系统联动,通过招标环节引导房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选择星级维护保养单位;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市电梯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出台电梯维保指导价格并推进应用。

附件1 电梯安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附件2 电梯检验典型案例

附件3 电梯困人故障高发使用单位排名表

附件4 电梯困人故障维保救援到达时间排名表

附件5 2015年检验结论不合格率前十名维保单位表

附件1

电梯安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1:南京广鼎商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未对使用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案

2015年1月16日,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南京广鼎商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沃尔玛迈皋桥店)电梯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6台电梯超期未检。2015年4月,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南京亿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对其使用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案

2015年8月21日,根据举报,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南京亿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万润嘉园小区电梯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查,发现小区共计34台电梯超期未检。2015年10月,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案列3:南京协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15年5月25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晶典国际大厦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查,晶典国际大厦4台电梯均为南京协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维保。该公司未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上述4台电梯2015年5月的维保记录。2015年8月,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附件2

电梯检验典型案例

案例1:定期检验发现安全部件失效案

南京市特检院于2015年3月12日,对大地豪庭项目一台乘客电梯实施定期检验,发现紧急救援装置失效,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等隐患,判定为不合格。

上述隐患易导致困人伤人事件的发生,限速器安全钳是电梯在最极端情况下,如主机制动器失效或者曳引钢丝绳全部断裂时,制停轿厢的最后保障,应发现问题并及时排除隐患。在乘客被困电梯时,由于被困人员紧张,采取不正确的自救行为,轻则损坏电梯,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因此,使用单位须完善电梯使用管理制度,聘用专职持证管理人员,有效监督电梯维保过程。经维保单位整改,于2015年5月27日重新检验判定为复检合格。

案例2: 监督检验发现试验项目不合格案

南京市特检院于2015年4月,对融侨观城项目一台乘客电梯实施监督检验,发现平衡系数低于国家标准规定,未设置应急救援通道等隐患。

平衡系数不符合设计要求对曳引条件不利,在电梯空载或满载上行时将增加曳引电机运行负荷,易导致电机过热;在电梯满载下行时易发生不平层、钢丝绳在曳引轮上打滑或电梯制动器开闸后轿厢“溜车”现象。未设置应急救援通道,可能导致在发生电梯困人事件时,无法及时解救被困人员。经建设和安装单位整改,于2015年9月9日监督检验判定为合格。

附件3

电梯困人故障高发使用单位排名表

月均困人率:全年乘客电梯困人故障总次数÷在用乘客电梯总数÷12×100%

附件4

电梯困人故障维保救援到达时间排名表平均到场时间最短的10家维保单位

序号 维保单位 困人处置(次)到达现场平均用时(分)3南京祥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3 4.33 4南京合冠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 5.18南京小龙电梯有限公司 15 5.83 7南京市建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 6.04 5南京金加露机电有限公司 1 5.23 6 8南京新中迅电梯有限公司 4 6.28 9南京通菱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87 7.03 10 南京捷臣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5 7.24

平均到场时间最长的10家维保单位

附件5

2015年检验结论不合格率前十名维保单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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