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思考
——以苍南县为例
2016-07-13蔡大茂苍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25000
蔡大茂 (苍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325000)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思考
——以苍南县为例
蔡大茂 (苍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325000)
苍南县地处浙江省南部,东与东南濒临东海,西南毗连福建省福鼎市,西邻泰顺县,北与平阳、文成两县相接。总面积1261.0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72万平方公里,辖17个镇、2个民族乡,总人口130万。除汉族外,还聚居着畲、回等33个少数民族,境内有闽南话、温州话、蛮话、金乡话、畲语等五种差异较大的方言。独特的地理、人文环境,造就了苍南独特的地域文化,留下了丰富多彩有非遗物质文化遗产。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非遗项目154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23个、市级109个、县级154个;各级传承人165位,其中国家级1位、省级22位、市级99位、县级165位,市级非遗传承团体2个、市级非遗传承群体5个;各类非遗传承基地43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非遗保护体系和非遗保护机制。2012年我县被列为非遗保护综合试点县。
2011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颁布以来,我县认真学习和领会非遗法精神,严格按照非遗法要求开展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制定相应的保护发展规划,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非遗传承活动,认真将非遗法落实到各项非遗保护工作中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第一,建设非遗展示场馆,逐步建立非遗宣传阵地。
十二五期间,为了进一步推动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充分发挥非遗在育民、惠民、富民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我县投资建设了县非遗展示馆。场馆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使用面积1700平方米,分为序厅、古韵、遗风、巧技、尾厅五大部分,收藏和展示了我县60余项非遗物质文化遗产,以多元的方式展示苍南的地域文化特征。馆内建立单档布袋戏、提线木偶戏、渔鼓、温州鼓词展演区,不定期邀请传承人进行演出。苍南非遗展示馆坚持“人文立馆、服务立馆”的理念,2015年初开馆以来,接待重要来宾及参观团体50万人次,受到了大众的好评。副省长郑继伟来苍南调研时,参观了县非遗馆,表示满意。除县非遗馆之外,我县还建设灵溪民间艺术馆、蒲城拔五更民俗展示馆、夹苎漆器展示馆、金乡民俗馆(在建)、龙港夹苎漆器博物馆(在建)等一批乡镇非遗馆和民俗馆,这些展馆每年均不同程度开展展示、展演活动,是县非遗馆的有力补充,为我县非遗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二,开展特色非遗活动,拓展非遗宣传展示模式。
利用文化遗产日、文化艺术节及其他节庆时间,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进文化礼堂”“非遗进社区”等活动,举办方言之星选拔赛、民间民俗文艺汇演、道教音乐会等大型广场活动,宣传和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落实和普及非遗法。
1.非遗进校园活动。青少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不可缺少的一个群体,也是非遗得以传承和延续的关键。近几年来,我县连续举办了五届“非遗进校园”活动,走进了全县50多所中小学校,开展活动50余场,以非遗图片展览、活态展演展示等方式,展示我县非遗保护的成果,在提高青少年对非遗的认识前提下,宣传非遗法,增强他们的非遗保护意识,树立非遗保护的责任感。通过“非遗进校园”活动,我们不仅把非遗的概念传播给每个学生,也把非遗传承的种子埋在了学生的心中。
2.非遗进礼堂活动。农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生存空间,也是非遗保护的主要阵地,而文化礼堂是农村群众的主要精神文化空间。从2014年开始,我县开展“非遗进礼堂”活动,把非遗保护和文化礼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非遗巡演、非遗活态展示、图片展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对非遗有一个直观的认识和了解,从而达到更好的宣传展示效果,以便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迄今为止,我县开展非遗进礼堂活动80余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2014年9月,《吴国文化报》曾专题报道我县非遗进礼堂活动,这项活动还曾获得2014年温州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奖创意鼓励奖。
3.非遗进社区活动。组织单档布袋戏、提线木偶戏、渔鼓、温州鼓词、民间八仙戏等传统戏剧、曲艺类项目开展专场巡演,到各乡镇、社区进行演出,至今已安排了50余场,把非遗保护成果尽可能地与社会分享,极大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有序引导、有效开发、合理利用重点民俗活动。
近几年来,苍南民间民俗活动百花齐放,不仅数量多,而且内容丰富多彩、规模宏大。尤其每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举行的蒲城拔五更、太平龙迎新春、莒溪刀轿、唱娘娘词等活动,在当地和周边地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我县根据这些活动的特点,引导民间合理、有序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对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活动进行全方位的跟踪、记录,建立数据库进行保存,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力,提高非遗保护的社会基础。同时,对“蒲城拔五更”“太平龙迎新春”“金乡清明祭”“畲族三月三”等重点民俗活动进行合理利用,申报省非遗旅游景区、省传统节目保护基地等,挖掘非遗资源,与当地旅游开发进行有机结合,促进非遗旅游、民俗旅游的发展。
第四,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树立非遗经典品牌。
1.参加对台民间文化交流活动。苍南与台湾同属闽南语系,总人口130余万,有70万人讲闽南话,台胞台属数万人,两地文化同源、方言相同、习俗相近、气候相似、近年来,我县积极发挥苍台两地同根同源的优势和特色,举办了五届“浙台(苍南)妈祖文化节”、两届“苍台(苍南)杨府侯王信俗文化交流会”、两届“浙台(苍南)陈靖姑信俗文化节”,以及“财神文化节”“浙台(苍南)少数民族文化交流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民间民俗文化充分发挥联系两岸人民感情的纽带作用和两地文化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在推动两地文化交流、经贸合作及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参加省内外交流展示展览和比赛活动。2014年“点色剪纸”和“夹苎漆器”参加在义乌举办的中国文化产品交易会。“单档布袋戏”和“提线木偶戏”两个项目参加了第九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暨2014“浙江好腔调”传统戏剧系列展演首场(“皮影戏说”“木偶情缘”)演出。“民间八仙戏”参加2014年“浙江好腔调”传统戏剧“浙风越韵”展演。夏益锦戏曲盔头等六个项目作品参加浙江省手工艺主题创作精品大展。温州鼓词传承人缪绣霞《迷彩祸》参加湖南常德全国“鼓书”学术邀请赛,并获银奖。
近年来,苍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传承困难,部分非遗项目后继无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的文化,主要依靠人来传承,依人而活,依人而存,但很多非遗都是“老东西”“老技艺”,市场、经济效益不佳,因此鲜有人学,而现有传承人年岁偏大,非遗技艺传承面临着青黄不接的局面。二是经费投入不足,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和非遗项目数量不成正比。非遗保护不是喊一两句口号就能保护好的,它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我县目前的财政投入情况和其他县市相比远远不足,许多保护工作没能得到很好的开展。三是人才不足,保护成效难以提升。非遗保护工作不是一种办公室工作,目前我县非遗中心仅有编制3个,乡镇基层缺少专门的非遗保护人员,无法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地的非遗资源。
针对以上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以人为本,做好传承人保护工作。
传承人是非遗传承的核心,是非遗保护的第一要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扎实推进传承人保护与传习工作。
1.建立传承梯队,做好非遗传承工作。积极开展各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争取做到每个名录项目至少有一名挖掘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建立合理有效的传承队伍。推行师徒传承法定协议制度,有效地推进师徒传承。健全各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资助制度,大力举办各类传习班、传承培训班,不断培养新的传承人。继续开展“服务传承人月”活动,努力维护传承人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探索代表性传承人有效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退出机制,开展优秀传承人评选活动,促进传承工作的深入开展。
2.创新评审机制,做好传承人认定工作。为解决传承人认定的争议问题,应该采用“当场献技,现场打分”的形式,由传承人当场进行自我介绍和技艺展示,专家评审现场进行打分,让整个评审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有效解决了传承人之间的争议问题。
3.“两个确保”做好非遗传承传播活动。一是确保传承培育有所作为。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力度,鼓励老一辈传承人传艺带徒,自觉承担传承任务,对成功收授一位新徒弟的老艺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新艺人学艺成功后,给予帮助添置道具工具等。二是确保传承活动有序开展。积极为国家级、省、市、县级和其他民间艺人开展传承、演艺活动提供各种支持,经常性开展非遗下基层、进社区、进校园、广场展演、参加文化下乡、宣传新农村建设活动,提高艺人演出收入,使各级非遗传承人得以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中获得一定程度的经济利益,从而使保护传承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二,健全完善机制,加大财政投入。
1.制定保护规划,为非遗保护提高机制保障。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认真核实项目保护单位,制定“八个一”保护方案,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
2.加大财政投入,为非遗保护提供经费保障。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非遗保护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之中,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在经费使用上,严格按照非遗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社会效益。鼓励和支持民间建立传承地基、非遗展示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兴建非遗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建立非遗保护人才队伍,提升非遗保护成效。
1.建立非遗保护人才专家库。建立非遗保护人才专家库,切实做好非遗评审和非遗保护调查和理研究工作。非遗调查和理论研究是做好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途径,要重视对非遗资源的挖掘、整理和调查,不断提升非遗文化的品牌。建立非遗保护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传承保护非遗,共同促进非遗保护事业的发展。
2.做好非遗档案资料建设。一是建立非遗人才档案和传承人保护档案资料室,每年度对非遗工作台帐进行整理,建立详细分类档案进行保存。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按照“八个一”保护方案要求,按照项目逐一建档保存,确保每个项目档案的完整和完善。二是通过拍摄照片、录制音频资料等方式,对我县非遗项目进行记录和保存,以记录数据光盘,移动硬盘等多种方式进行保存,确保资料安全。
3.做好非遗数据库建设。根据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非遗数据化建设要求,认真做好非遗数据库建设,切实做好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非遗基地的资料录入,查缺补漏,同时积极配合省市部门做好非遗数据库建设,不断巩固非遗传承和保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