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经历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质量
2016-07-12纪韶
纪韶
【摘要】流动一代的职业稳定性和向上发展的比例高于留守一代,留守流动经历影响了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的意愿和能力,进而影响了其融入城市的能力。
【关键词】留守 农民工 就业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笔者在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大城市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性研究”的课题时,于2015年8月至11月率领课题组对北京市6个片区(朝阳、海淀、丰台、大兴、通州、昌平)1500名在十年前为留守和流动儿童的外来农民工的就业稳定、就业质量、职业发展和创业情况进行了深度追踪调研。此次调研对象选择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行业,包括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建筑业及制造业、社会服务业;调查内容为1980年以后出生的、有留守和流动经历的农民工的综合就业能力;共发放问卷1500份,收回有效问卷1352份,有效率为90.12%。
有过留守和流动经历的农民工综合就业现状
来源地主要集中在河北省(占19.6%)、河南省(占12.3%)、山东和山西(均超过6%),这四个省区的外来农民工合计超过样本总量的44%。
务工行业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占35.5%)、住宿餐饮业(占27.4%)、建筑业和社会服务业(占6.9%)、社会服务业(占18.1%),从事金融业等高端服务行业或技术知识密集型行业的比重分别为2.1%和2.9%。
留守一代就业层次低于流动一代。留守和流动一代在私营或民营企业就业的比例分别为82.5%、76.5%,在国有或集体企业的比例为14.2%、18.6%,在企业规模小于50人的占比为74.8%、72.1%。留守一代中,82.5%都是普通工人;流动一代中,职业向上发展的占比14%,他们中有些人参加了继续教育学院和MBA的学习,获得信息的渠道多于留守一代。
就业环境仍不乐观。有留守和流动经历的农民工一周工作7天的占比分别为54.4%、53.8%;53.7%的有留守经历的农民工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49.2%的有流动经历的农民工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留守一代和流动一代未参加培训的比例分别为55.3%、51.6%;有留守和流动经历的农民工未办理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的数据分别为70.8%、62.9%。
留守一代就业稳定性偏弱。有留守和流动经历的农民工在20岁及以下外出务工的比例均超过80%,一年中更换过4次工作的占40%,留守一代一年中更换工作6次及以上的占17.1%,流动一代为9.2%。
流动一代收入出现两极分化现象。留守一代月工资3000元及以下的占49.6%,7000元以上的占7.1%;流动一代月工资3000元及以下的占41.1%,7000元以上的占10.3%。
留守一代融入城市程度较弱。农民工的交往呈现出“亲缘”“地缘”的社会网络,86.6%有留守经历的农民工仅与亲戚、老乡以及同事有来往,81%有流动经历的农民工仅与亲戚、老乡以及同事有来往;有留守经历的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仅有3%。
留守和流动经历对农民工综合就业能力的影响
第一,留守和流动经历对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有影响。一是儿时的义务教育环境和质量将影响成人的就业质量。留守一代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水平占39.5%,流动一代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水平的占41.3%;留守一代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占58.3%,流动一代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占56.4%;留守一代的初始人力资本投资高于流动一代,流动一代大多数都是在农民工子弟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折射出流动一代在城市中面临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质量问题。二是流动一代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多于留守一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除了接受正规教育之外,还有“干中学”,这里用工作年限来衡量“干中学”。留守和流动一代外出务工超过9年的比例分别为26.4%、35.8%,未参加培训的比例分别为51.1%、 52.7%。
第二,流动一代的职业稳定性和向上发展的比例高于留守一代。留守和流动一代发生职业流动的概率分别为75.61%、77.10%,平均职业流动次数分别为2.45次、2.10次。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受教育程度高,参加培训多,工作经验多,城市文化接触早,再就业的能力就强,晋升机会就多。
第三,留守和流动经历影响了他们融入城市。大多数有过留守经历的农民工对自己现在的工作都不满意,儿时常年不在父母身边,老人的溺爱,使他们焦虑、孤僻、自卑、冷漠、偏激的情绪较为明显;抗压能力弱导致频繁换工作,进而影响了工资收入。他们在城里朋友很少,业余时间喜欢上网;面对诱惑,进入低档的甚至犯罪的场所;为了能像城里人一样生活,有些人采取极端的手段解决问题,如抢劫、暴力、从事性服务工作等。
“十三五”期间提升农民工综合就业能力的政策建议
今天有留守和流动经历的农民工的种种难以解决的问题,是他们在留守和流动阶段的遗留问题。如果不从源头上解决留守和流动儿童问题,十年后将是今天代际贫穷的轮回,将会严重阻碍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进程。
第一,立足长远,从源头解决留守和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留守儿童调研数据显示:由于城里读高中和大学的制度障碍,大部分流动儿童又转为了留守儿童。而目前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存在诸多问题:缺乏专业教师,其年龄和知识结构老化,教师新老交替“断层”;缺乏现代化教育配套设施和教学手段,许多教学活动及与外界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无法开展;教育监督机制不完善。流动儿童调研数据显示:目前有81%的流动儿童就读于农民工子弟学校,其校址多在城乡结合部,条件简陋,没有合法手续;65%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和校方劳资矛盾明显且流动性大,卫生和安全问题令人堪忧。
建议“十三五”期间,政府从治理层面上对留守和流动儿童做出系统的制度安排,从“儿童进城”和“父母返乡”两方面提供更多机会,为从根本上逐步减少留守儿童现象创造条件;改革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加大教育经费的财政转移,教育部应有专用于留守和流动儿童教育的经费投入;从办学标准、教师资格、教育活动等方面对农村学校进行规范,从制度上保证农村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和师资的稳定性;规范农民工子弟学校,不能放任自流。扶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创办农民工子弟学校,进一步挖掘公立学校的办学潜力,增加流动儿童就学容量。
第二,对有留守和流动经历的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调研数据显示,有留守经历的农民工城市就业存在逆向选择的困境。职业流动并不必然带来农民工城市就业质量的提升,过多的职业流动不利于农民工职业身份、职务级别、工资收入等的提升或改善,相反,会使农民工陷入不断更换工作的恶性循环。就业稳定是促进农民工实现市民身份转变的最基本条件。
建议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分类别、有梯度地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制定相关政策,改变农民工培训存在的“上热下冷”现象。一是重点培训80后及新成长的农民工,对从事低端职业的农民工,可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和户籍改革等政策引导他们回乡或到中小城市定居就业;对于从事中高端职业以及有创业意向或已经创业的农民工,应重点开展综合职业技能或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二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培训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农民工培训质量。三是规范企业应承担的培训责任,保持农民工就业的相对稳定。四是修改相关法规,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规范,给农民工创造稳定的就业和职业发展的制度环境。
(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注:本文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大城市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性研究” (项目号:14ZDA03 )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解决留守儿童难题,“十三五”怎么交考卷?》,新华网,2016年2月25日。
责编/刘瑞一 美编/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