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如何与现代新民乐融洽之分析
2016-07-12王改明新疆建设兵团豫剧团831100
王改明 (新疆建设兵团豫剧团 831100)
笙如何与现代新民乐融洽之分析
王改明(新疆建设兵团豫剧团831100)
摘要:笙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乐器,属于管乐的一种。几千年来,笙以其悦耳的感染力在中国民乐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现代新民乐的兴起对民族乐器的演奏提出了新的要求,笙如何继续发挥其特色,更好地与现代新民乐融合发展成为了笙乐队演奏家们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问题。本文从笙在民乐中的地位、新民乐发展趋势、笙与新民乐融合途径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这四个方面探讨在新民乐中笙的地位和未来发展。
关键词:笙演奏;新民乐;融合发展
一、笙在民乐中的重要地位
笙是我国民乐演奏乐器中的一种,属于吹管乐器,约有3000多年的历史。笙由若干竹管和铜制的簧片构成, 以簧片震动作为发音的原理,不论吹、吸皆可发音,并且可以同时出和声。由于它的音色优美柔和,演奏出的声音具有特别悦耳的感染力,再加上由于笙在演奏过程中,可以由演奏控制技巧的不同所得到的不同效果,强弱时对比特别明显,所以被演奏家们视为极其富有表现力的乐器。正因笙的演奏技巧独特,音色甜美、和谐而丰满,所以,笙在民乐中一直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不仅是一件很好的独奏乐器,同时还是民族乐队中不可缺少的合奏乐器。现代的著名曲子有《凤凰展翅》,此外,还有《欢乐的芦笙笙曲》《湘江春歌笙曲》《秦王破阵乐笙演奏》《草原骑兵笙曲》《苏武牧羊笙演奏》等一系列独奏或者合奏的笙演奏曲。
二、新民乐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民乐不断创新发展,现代新民乐日渐成为潮流。所谓新民乐是指中国传统乐器不再以独奏、合奏、舞奏的形式演奏民间传统音乐,而是把具有民族特色的乐器、乐风、节奏与西方音乐风格予以融合,通俗点说,就是大家日常说的"西乐中奏"。新民乐所彰显的民族风,既是乐器、旋律和意境的体现,又与音乐家对乐曲的理解及本身表现出来的个人色彩有莫大的关系。新民乐作为当代器乐演奏的一个重要趋势,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是可以展现更多地区的音乐特色。新民乐的特点在于把各个地区和民族的特色吸收和展示出来,因此有人说“世界上有多少种音乐文化,新民乐的风格就有多少种可能性”。它的这个特点极大的丰富了民乐的音乐殿堂。
二是更加贴近民众生活。新民乐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将中国人观念中神圣无比的“艺术”从一个高雅的位置上拖下来,使其成为大众化的产物。后现代思潮的影响及市场经济的运作形式给新民乐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极大地推进了民众对民乐的了解和熟悉程度,促进了新民乐的推广。例如,女子十二乐坊等新民乐演奏团体就编演了不少好听的曲目。比如《楼兰少女》《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等等。这种形式也促进了民族音乐的推广和发展。
三是有着强大的表现力。新民乐把多种多样的民族器乐与西方音乐元素,如电声乐队、MIDI音乐等结合在一起,加上流行的配器手法,让彼此互补长短;它将不同种类的音乐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使新民乐更好的展现了音乐个性,事实上丰富了新民乐的艺术表现力。
三、笙与新民乐融合途径
中国民乐在新领域的新发展形式,对各种民族演奏器乐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笙作为民族吹管演奏乐器的一个重要部分,既需要借助新民乐的发展之机会不断进行自身曲目演出的提升,也需要反过来促进新民乐的发展,对其发展和完善贡献笙独特的力量。换句话说笙与新民乐应该融合发展和互相促进。对于其融合途径,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通过对传统曲目的改编,达到“升级”的效果,即“古乐新奏”。传统曲目中流传下来的,有很多都是精华,有为人称道的主旋律。这些旋律虽然优美,但往往古色古香,现代感不足,只在专业人群中流行。通过对传统曲目进行改编,对节奏、配乐等加以调整,加入现代或者西方乐器进行配合,或者加入电子混音等,可以增加新民乐的时尚气息,曲风更易被大众接受。
第二种是选取西方或者其他世界和地区中适合笙的曲子,进行改编或者演奏,所谓“西乐中奏”。其实,世界上其地区一些比较优美的曲子也不是不可以用我国的民族乐器进行演奏。正如我们西游记的主题曲曾被西方交响乐团演奏一样,我们可以选取合适的外国曲子,进行重新的编排,结合中国民乐乐器的演奏方式和方法,作为我而言,就是笙的演奏方式和方法,对其他国家的曲子进行新的演绎,这也是实现笙与新民乐融合发展的一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
第三种是结合新的形势和特点,重新写作具有时代特点的新民乐。时代是发展的,音乐是发展的,创作也是发展的。每个时代都会有新的音乐作品产生。要想促进笙演奏在新民乐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也需要作曲家更多的写作出优秀的曲目,在新民乐发展中留下创新的烙印。这也是推进新民乐,特别是推进笙演奏和新民乐发展的根本之策。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现在,民乐的新发展已经广受重视,并且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社会上对于新民乐也有一些不正确的理解,也有一些急功近利的行为,对此,为了让民乐良性发展,我们对于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对一些不妥当的地方,要进行适当的引导。
一是笙演奏不能为了迎合市场或者潮流而变得没有韵味和内涵。在新民乐的发展过程中不乏好的作品,例如《女子十二乐坊》,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新民乐都结合得很成功。有些新民乐的节奏为了迎合市场或潮流,改变得与曲调本身毫不协调,不仅没有了韵味,甚至听起来显得杂乱无章;更有些经典曲目的改编娇柔造作,非常失败。因此,新民乐必须立足音乐的根本去发展,对于笙演奏者来说,既要争取参与到新民乐中,又不可为了潮流无原则的结合,否则笙的演奏必成无根之木没有发展。
二是要寻找新民乐中笙的合理位置。新民乐的出现并日益壮大是件好事,民乐的发展需要创新,需要在继承好传统的条件下吸收其他音乐的营养成分。传统民乐在演奏时较为单薄,背景不厚,不是很大气,结合西洋与现代音乐后,则可以弥补不足,但切记的是——过犹不及。如果过分滥用这些东西,反倒突出不了民乐的特征,显得不伦不类了。所以在新民乐和笙的融洽发展中,必须把握笙的特色,坚持其具有感染力的演奏风格。
三是不能忽视笙与其他传统器乐的合作和发展。历史上,民族器乐都是互相配合的,我国的传统名曲既有独奏曲目,也有不少合奏曲目。例如,用吹管乐器与弦乐器合奏的丝竹乐,演奏风格细致,多表现轻快活泼的情绪,如《三六》《行街》(江南丝竹),《雨打芭蕉》《走马》(广东音乐),《八骏马》《梅花操》(福建南音)等。由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合奏的吹打乐,演奏风格粗犷,适宜于室外演奏,擅长表现热烈欢快的情绪。
总之,新民乐的发展仍然是中国传统民族音乐发展的一个方向和分支。作为民乐的演奏器乐之一,笙应该积极融入新民乐的发展之中,在中西结合、古今贯通的氛围下,创作出流传的著名曲目,发展笙乐演奏事业。
参考文献:
[1]高敏.也谈“新民乐”[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 2005 (05).
[2]刘金祥.浅议传统民乐与新民乐的可融合性[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 20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