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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与“静”:刘勰与华兹华斯自然观比较研究

2016-07-12李星萍暨南大学文学院510632

大众文艺 2016年19期
关键词:华兹华斯序言刘勰

李星萍 (暨南大学 文学院 510632)

“自然”与“静”:刘勰与华兹华斯自然观比较研究

李星萍 (暨南大学 文学院 510632)

刘勰和华兹华斯在诗歌创作上都主张“自然”和“静”。在情感兴发上认为诗情源于自然,在创作构思上主张“静”。然而两人对“自然”与“静”有不同的审美感悟和追求。他们主张达到“自然”与“静”的方式和所追求的“自然”与“静”的内涵也有所不同。华兹华斯提倡“心灵映照”、“天性永恒”,刘勰主张“顺物通情”“神与物游”;华兹华斯主张“沉思”而刘勰提倡“凝虑”。

刘勰;华兹华斯;自然;静

刘勰《文心雕龙》和华兹华斯《抒情歌谣集•序言》在中西文论史上都各自开启了一个时代。他们的文艺观都主张“自然”和“静”。刘勰受到佛教文化的陶冶,摒除尘俗侵扰,顺应自然,获得灵魂净化。他主张的“虚静”既有顺应自然的法则,又不是清静无为,而是追求一种神与物游、物我合一的境界。华兹华斯则是“返于自然”、“在平静中回溯”,在自然山水中获得宁静。然而,这种宁静又并非是思想的静寂,其中蕴涵着“天性永恒”的幻想主义和想象色彩。在两人的诗观中,“自然”和“静”都成为他们创作观的一体两面,他们追求“自然”、“凝静”的诗观颇多相似又各具审美内涵,跨越时空而又交相辉映。

一、“诗法自然”:同中见异的观物方式

刘勰和华兹华斯认为“诗法自然”,诗人情感的生发源于诗人对自然的感悟,但是两人在观物方式上却又很大的差异。刘勰提倡“神与物游”,而华兹华斯提倡“心灵映照”。刘勰《原道》篇认为:“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1而华兹华斯《抒情歌谣集•序言》认为:“这些诗的主要目的,是在选择日常生活里的事件和情节……使日常的东西在不平非常的状态下呈现在心灵面前。”2两人的观点揭示了自然万物、情性人心、辞采文章的根本同一性。刘勰曾修佛十年,而华兹华斯长期安居乡间,他们以自然隐逸的淡泊情怀感悟自然。从这种追求出发,影响到两人的审美方式偏向自然宁静。他们主张带着沉静的思考去感受、领悟自然的灵气,而自然的平和静穆又陶冶了创造者的审美情趣,使深邃的哲理从宁静的审美中自然流出。

刘勰和华兹华斯都认为,诗人的情感以自然美和田园生活为土壤。刘勰《明诗》篇强调文学创作的自然兴发:“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人的思想情感是与外物感应的结果,而文学的发生则是这种情感自然而然的抒发。华兹华斯也推崇自然,他认为诗人的热情以自然和田园生活为土壤:“我通常都选择微贱的田园生活作题材,因为在这种生活里,人们心中主要的热情找着了更好的土壤。”(《序言》)而文学情感的发生“只要诗人把题材选得很恰当,在适当的时候他自然就会有热情。”(《序言》)刘勰和华兹华斯所主张的“自然”,无论是诗人情感的源泉、情感的生发,还是语言的产生,都具有共同的倾向——诗情源于诗人对自然的感悟,自然物像与诗人的审美情趣互为生发。

刘勰和华兹华斯两人对诗歌情感的兴发有着相似的主张,即“因物兴情”,但相似中又蕴含着不同的观物方式。刘勰“神与物游”是指物我结合浑然一体,诗人的主观情怀在感物时被融汇于自然万物之中。在感物方式上,刘勰主张通过消融主客体界限,剔除刻意经营用心思索的自我来对物像作凝神的注视甚至化入物像,在主客体融合的整体关心中达到“神与物游”。华兹华斯认为“特别是那样的一些思想和情感,它们的发生并非由于直接的外在刺激。”(《序言》)而是一种心灵映照。“心灵映照”揭示了物我结合的另一方式,即诗人意识到他所面对的自然是与自己不同的外在物,他只是把自我外射、移情到自然上,从而在自然景物的自然属性中找到了与自己心态相契合的某种情韵。刘勰“神与物游”贯注着诗人的情感与宇宙的生气。诗人将自己完全消淡在自然万物之中。而华氏“心灵映照”则秉承了西方美学“摹仿再现”的手法,提倡“按照事物本来的面目准确地观察,而且忠实地描绘未被诗人心中的任何热情或情感所改变的事物的状态。” (《序言》)因此无论是写景或状物华兹华斯大都主张保持自然物的原状,注重自然的可感性而着意捕捉细节。因此华兹华斯提倡的“心灵映照”让诗人始终处于观察者的地位,无法达到“神与物游”物我混化的境界。

二、“凝虑”与“沉思”——刘勰与华兹华斯致“静”的不同方式

在“诗法自然”的基础之上,刘勰和华兹华斯都主张创作构思时讲究“静”。刘勰《文心雕龙•神思》篇“陶钧文思,贵在虚静。”华兹华斯《抒情歌谣集•序言》“诗歌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但是两人主张到达“静”的方式却是不一样的。刘勰认为“寂然凝虑”、“清和其心,调畅其气”才能“思接千载”达到“虚静”的境界。华兹华斯则认为“诗人沉思这种情感直到一种反应使平静逐渐消逝。”(《序言》)所以刘勰认为“凝虑”和“养气”能到达“虚静”。华兹华斯则是主张通过“沉思”到达平静。

诗人创作中所表现的“静”,不仅是客观环境的“静”,更是创作主体心态上的“静”。构思中的“静”更多地表现出主体心灵对客观外境的超越与疏远,并潜藏着主体情感意志的升华。刘勰“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瀹五藏,澡雪精神。”(《神思篇》)人之所以能保持心灵的“虚静”,其中的奥妙在于“疏瀹五藏,澡雪精神”以及“寂然凝虑”,“清和其心,调畅其气。”(《养气篇》)以心灵的疏通,精神的净化达到空静的心境。“是以秉心养术,无务苦虑;含章司契,不必劳情也。”(《神思篇》)创作主体通过超越意志及摆脱生活之欲带来的种种痛苦,以高度和谐宁静的心境才能进行“虚静”的审美观照。

华兹华斯对这种解决主体与自然冲突的调解方式有所不同。他的诗论较多地追求对内心世界的探索,将宁静的自然风光与沉思冥想相结合。他认为诗人“有一种能力,能从自己心中唤起热情。”(《序言》)因此“沉思”作为主体存在的重要形式,在他的诗论及诗文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华兹华斯对自我情感与自然外物的结合主要靠“沉思”对情感的介入来达到“平静”。诗“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序言》)“平静中的回忆”是“沉思”的基本状态。所以“自然情感向艺术情感过渡时,要经过‘沉思’凝想。这里的‘沉思’既有社会道德、文化积淀的参与,又始终充满情感。由于有了道德、文化的介入,诗人逐渐从自然情感的状态中‘平静’下来,在沉思的过程中,情与理之间达到了缓冲、平衡、制约。”3

三、“神与物游”与“天性永恒”:刘勰与华兹华斯崇尚“自然”与“静”的不同审美内涵

由于刘勰与华兹华斯各自所处时代的文化思想背景不同。尽管他们都主张“自然”作为诗人通向心灵宁静的精神家园,然而他们对“自然”和“静”的审美感悟与追求却有所不同。刘勰文论崇尚自然所产生深远的影响,突出地表现在“自然”这个概念作为一种美学评价,进人文学艺术领域。“自然”作为一种美学标准和一种创作法则成为文学的一种自觉追求。刘勰的“自然之道”有四层意义。第一“文道自然”。《原道》篇“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人的情感源于自然“情以物迁,辞以情发。” “文”是出于人心之自然,有了思想感情就需要用语言表达,表达出来就形成文章,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第二艺术表现过程的自然而然。《养气》篇“从容率情,优柔适会。”主张作家“秉心养术”、“含章司契”调节并保持一定的创作心理,掌握一定的写作规律,不要“苦虑”“劳情”。第三文章“体势”的形成自然而然。文字作品反映生活,就应该像自然事物那样,顺理成章,体现出“自然之势”(《定势》)。因此刘勰的“自然”观是一个三向度的概念,既指外在的“自然”,也指诗人内心的“自然”,同时还指向文章的自然而然。第四自然和人的完美融合。“神与物游”是刘勰“自然”观和“虚静”观最高的审美境界。刘勰本来是一个修佛之人,深通佛理。所以刘勰的“自然”观带有一定的佛理色彩。佛学的“自然”观具有超脱性,不受外物牵累,自然而然,状态归于“虚静”。这就正应合了刘勰创作时的“自然”观。要做到这种自然的状态,就要强调心的修为,悟到本心,超离俗世,即所谓“心净则佛土净”,因此提倡“虚而能照”“审美于净心”,只要“圣心虚静”,自然“照无不知”4因此,刘勰的“自然”观必然要联系到心的“虚静”,“虚静”说与“自然”观是息息相关的。心净方能自然,“水停以鉴,火静而朗”正是佛家般若“虚”而能“照”、“寂而常动,动而常寂”5的具体写照。所以刘勰的“自然”与“虚静”是一个问题的不同层面。在艺术创作方面,“自然”表现在创作时的状态,而“虚静”则更多地表现在构思方面。“自然”与“虚静”的理想状态便是“神与物游”的审美境界。

华兹华斯把自然看得非常神圣,他认为“自然是至高无上的君王”(《序曲•卷六》)。自然与动荡不定的世界和浮躁不安的人类相比,显得宁静和永恒,自然的秩序与和谐表现出了令人类敬仰的理性,因此,他把自然看成了人类精神追求的某种象征。诗人不仅从自然中获取创作的灵感和激情,而且还从中感悟到人生的真谛、透视出生活的本质,并向人们昭示永恒的真理。“诗是人和自然的表象。”自然是一种使人善良和纯净的精神境界的象征。“在一片野外幽静的背景中,使人产生更加幽远的思绪;并使这景色与苍穹的静穆融为一体。”(《丁登寺》)自然是静谧和谐的,人可以通过沉思自然与自然对话到达宁静的心灵状态。所以华兹华斯“自然”观和“平静”说的美学意义实质是一种天性永存的自然美学思想。刘勰和华兹华斯的“自然”观和“静”都追求一种的宁静的境地,希望通过自然的幽静使情感得到宁静。不同的是,刘勰的“自然”观是人与自然的融合,追求的是“顺物通情”“神与物游”精神境界。华兹华斯的“自然”观与“静”是人的情感对自然的模仿,蕴含的是对天性永恒的思考和对自然的崇拜。

结语

刘勰的审美追求是“天人合一”、“神与物游”的“虚静”,华兹华斯美学追求的是“主体介入自然的平静”。“天人合一”、“神与物游”的“虚静”与“主体介入的平静”这两种诗歌艺术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西方文论家在感悟人与自然、追求审美方面的不同方式。华兹华斯主体的外显与物我的“游离”,体现的是西方人本主义哲学和追求人的绝对完美的理想,以及在情感表达中追求直抒胸臆的文学传统。刘勰主张通过“神与物游”达到“虚静”进而忘“我”,消融主体与物我“混化”体现的是中国古代“物我合一”的文艺美学思想。刘勰和华兹华斯的“自然”观以及“静”体现了中西两种文化背景下对文艺的审美追求,这种双峰并峙的审美追求,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文艺美学理论体系的完善。

注释:

1.刘勰.文心雕龙[M]. 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 2008:27.

2.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下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5.

3.苏文菁.情与理的平衡:对华兹华斯诗论的反思[J].外国文学评论,1999(03).

4.祁志祥.佛教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7:80.

5.祁志祥.佛教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7:39.

李星萍,暨南大学文学院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创作理论与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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