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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常态下推进统计执法的思考

2016-07-11柳玉宝

商场现代化 2016年17期
关键词:新常态

柳玉宝

摘 要: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最新修订和执行,统计法制建设积极稳步推进,为统计系统的健康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然而,由于“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的推行,企业报表方式实现了突破,这对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法制建设的开展带来了新挑战,及时解决新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推进统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键词:统计执法;联网直报;新常态

面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报表方式的重大变革,新常态下的统计工作催促着统计机构和统计法制工作者要与时俱进、与制俱进,在新环境、新制度中以新视角审视统计执法工作,以新方式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一、新常态下统计执法的重要性

在联网直报环境中有效开展统计执法是维护统计法律法规、规范网报统计行为的有效措施,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网报法制环境的重要保障。

1.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指导统计调查单位在网络平台运行系统中规范统计工作的重要方式。随着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逐步推进,联网直报工作积极稳步开展,统计工作越来越趋于规范化操作。在通过日常培训对统计调查单位进行业务规范指导的同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可以有效督促统计调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切实做好联网直报数据报送工作,使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落到实处。

2.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打击统计违法行为进而确保统计联网直报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手段。在联网直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不配合的调查单位,甚至个别的还会以年龄大了、不懂电脑、没有网络等理由拒绝在网上填报报表,影响了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调查单位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以法律手段维护统计运营环境,强有力地保证了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统计部门不断开展执法检查积累了丰富经验,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的变革性推出,统计执法工作面临了新挑战,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

1.执法重视度不够。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过程中,国家明确了报表报送时间,保证企业在报表期限内完成报表报送工作是联网直报开展以来统计部门极为重视的,只要基层统计员耐心催报,积极协调企业给予配合,使统计报表如期报完便相安无事。即便是时常发生数据错报的单位也是能不检查则不检查、能不执法就不执法,至于如何在联网直报报表制度下有效推进统计执法便无人关心,基层部门慢慢的由少执法到不执法,长此以往统计执法与时俱进将成为空谈。

2.统计法规不健全。现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距今已有6年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在2006年执行后没有再次修订,对于“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具体统计违法事项没有法律条文的细化和诠释,联网直报工作环境下的统计执法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通过何种途径取得有效电子凭证来确定企业违法事实缺乏法律上的切实依据和具体操作流程规范,以致于统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是在现有执法程序和执法思维基础上结合联网直报的新情况逐步摸索前行。

3.执法队伍配备不足。特别是县区统计部门由于受机构编制的限制,统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都在忙于各专业口的业务工作,有的一个人要对应市局三个以上科室。统计业务岗位人员不足致使县区统计部门基本没有设置统计法规机构,只是主管领导负责法规工作,没有专门的执法人员,统计法律知识欠缺,执法经验不足,统计执法程序及法律依据的运用不熟练,执法队伍素质不高,致使统计执法能力严重受限。

4.统计执法有顾虑。由于近年来政府越来越关注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地方重点企业政府尽可能地给予扶持政策,一旦对这些企业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统计部门还是有一定顾虑,有些领导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面对这种情况一般的做法则是尽可能地协调企业完成报表,哪怕是多商量一下,也不愿意开展执法。

三、推进统计执法工作的建议

统计执法是保障联网直报工作正常开展的有力手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才能在新常态下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工作水平。

1.完善法律法规。作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核心内容的“企业一套表”调查制度在联网直报系统中的运行已逐渐显现其强劲生命力,同时也指明了未来企业报表报送运行的基本方向,尽快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体系纳入统计法范畴是新常态下有效开展统计执法的当务之急。在联网直报环境下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取证、确认、处置等具体执法流程和相关执法时限应明确在统计法律法规中,从而建立规范统一的执法程序,为统计执法的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2.加强法制宣传。法制推行、宣传为先,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增强调查单位统计法制观念,使其进一步明确统计报表工作的权利和义务。统计执法部门保护调查单位的正当权益,但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也会给予严厉打击,使调查单位充分了解统计法律常识和统计调查制度,为统计法制建设做好铺垫。

3.强化执法队伍。保证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在法规主管领导下面至少应配备一名专业执法人员,专门负责辖区统计执法业务工作,专心学习和研究统计法规,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熟练掌握执法操作流程,并定期给本部门业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讲授,以一带十,人人参与到统计执法中来,人人都是执法队伍的一员,推动执法队伍提档升级。

4.增强法制观念。法规科室应参与到年报会中来,在统计业务培训的同时应当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各级统计部门自身的法制观念。统计执法工作与日常统计业务工作是相辅相成的,不应因注重日常统计业务工作而忽视统计法制建设。执法人员应明确认识到开展统计执法并不都一帆风顺,遇到阻力是正常的,重要的是各级统计部门自身要有法制精神,部门领导应有所担当,积极排除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力保统计执法工作正常进行。

5.提升执法效能。准确把握执法时间,在联网直报平台开网、上报、关网、验收等各项时期中准确把握执法期限,做到既能有效开展执法,又能保证联网直报工作顺利进行。巧妙把握执法尺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做到以人为本。在统计执法的同时兼顾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充分发挥执法效能,以统计执法促统计发展。

6.增进部门配合。各级统计部门应加强联动,在工作中紧密配合。上级法规主管部门在对下级部门统计执法工作给予日常指导外,对于下级统计部门在统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强有力地帮助和支持,上下两级部门在统计执法工作中形成合力,共同助推统计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朱华.关于网上直报环境下统计执法的思考[J].中国统计,2011,(11).

[2]郭洪波.让法制思维成为统计工作新常态[N].中国信息报,2015,(01).

[3]赵世全.浅谈县级统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统计与咨询,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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