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银行系统风险规制及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2016-07-11王海
摘 要: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对全球经济带来了较大的影响,监管与规制不妥是此次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银行在金融危机中所处的地位和角色是特殊的,金融危机问题爆发了银行管理模式与理念的缺失。因此,在日常规章中实施风险监管要求,对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在构建法律规章制度的根基上,必须坚持市场准入的原则,从根源上对风险进行防范。本文针对现代投资银行系统风险规制及监管法律制度予以分析,进行探讨。
关键词:投资银行;系统风险;监管与规制;法律制度
证券中介结构的本质是早期投资银行的业务结构所断定的,守旧的金融规章制度与管控,在证券业规章与管控中纳入投资银行,确保投资者成为管理投资银行的管控者,投资银行管控者的关键点不是防范系统。由于业务结构的改变,使得现代投资银行重要性越来越突出,现代化投资银行的重要目标就是要建立防范系统风险,来作为管控与规章的关键点。建立防范系统风险,创建现代化投资银行的管控体制,应当建立以效用管控和宏观管控为主的监管模式,将现代投资银行的监管目标设置为系统风险的防范,改变单一监管的方向。
一、现代投资银行系统风险揭露及规制与监管欠缺解析
1.解析现代投资银行系统风险揭露
(1)预防对策与风险界定
目前从理论上而言,还没有完全统一所谓的金融系统风险。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有学者认为系统风险有经济冲击、增加资金成本或资金减少状况。而金融风险当中,系统风险区别于一般金融风险主要在于:系统风险的传染性很强,而且由于金融的特性断定了其风险的传染性,但是风险传染性会因为金融风险的不同而产生差异,比较于一般金融风险,系统风险容易从市场传染到其他市场或机构。第二,最后的结果会使得稳定发展的金融机构遭受重大损失。从微观立场来看,无法具体区分风险传染性的强弱,由于传染性特点是区别于一般风险和金融风险的重要关键点,另外还能导致原本稳定发展的金融机构遭受重大冲击。综上,界定金融系统风险,预防风险的主要点就是要做好风险抵御工作,防止传染性增强,化解系统风险的重点在于要采取针对性对策来挽回损失。直接和间接是传染的主要两种途径,直接传染指的是通过业务交易途径从特定的市场将风险传染到其他机构当中;间接传染指的是通过投资者信息、流动性市场途径进而冲击其他金融市场或机构。银行风险传染途径大概也有以上两种。
(2)系统风险的理论认识与欠缺
守旧的金融监管与规制的使命就是将系统风险预防作为重要目标,因为投资银行必然会与其他社会资金结算中心有一定的联系。以往,商业银行发放贷款间接融资方式是市场融资模式中最主要的一种方式,银行系统风险揭露容易遭受客户危机。因此,银行业务规制与监管的核心重点必然要放在系统风险的预防上。而金融机构与银行地位不同,但是在金融发展的背景之下,与银行之间的差异极为明显,自身风险具有不易传染特点。与证券公司相比,在结构上具有明显的差异,决定了证券公司不会轻易扩散风险,也不会成为暴露风险的导火线。由于证券公司与银行在结构上具有一定的差异,不会容易遭受市场影响的证券公司,虽然会面临可能破产的情况但是不会将此风险扩散到其他金融系统。
对于系统风险理论知识,通过研究认为金融市场系统风险、支付结算系统风险以及银行市场系统风险是系统风险主要三种模型。综上解析,系统风险理论认识的视野突破了单一立场,金融机构中的系统风险也得到了高度关注。但是从机构立场而言,仍然有一定的局限性,对金融机构与系统风险之间的联系并未充分认识。这是因为监管与规制实践导致缺失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与规制,忽略了可能会发生的系统风险。
2.现代投资银行守旧规制与监管欠缺解析
(1)金融规制与监管的合法性与重要性
金融业最大的特点就是预期未来,以发展预期未来经济为根基决定金融主体的行动,以预期未来的数据为参数实现金融交易,这一特点是区别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最重要的一点,合理预期未来经济发展,将现有经济资源放置于巨大潜力发展的领域当中,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带动某一行业经济快速发展。但是这一特点也蕴藏着极大的风险,如果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预测出现了失误,则会满盘皆输,最终受到风险传染引发系统风险。从市场经济理论为立场,过于乐观往往是因为盲目,进而导致了经济发展预期出现失误结果。其他经济行业而言,盲目性的出现会导致经济损失但是不会轻易受到传染,由于金融业资源配置的社会地位,容易遭受几何倍数的特定风险,将其传染给其他机构,因此,规制标准的建立应当要高于其他机构,更需要坚持谨慎原则来实施规制与监管。
(2)以预防风险为关键,定位投资银行监管目标
将重要性和合理性作为金融关键的重点目标。第一,传统金融业中国的风险揭露是不同的,因此,构建的规制与监管要求应当针对不同金融机构进行差异化对待。第二,以发展历史的角度而言,银行特殊的社会地位,是造成系统风险揭露的主要点,其他金融结构则很难引起系统风险。第三,在金融、经营分业监管状况之下,要区分不同金融机构监管者的职责,促进监管者相互之间的监管效率提升。所以,针对不同金融机构,保持适当的监管重点且对统一的目标进行明确,满足新形势背景下规制与监管的要求。从而综合分析各种监管目标,通过实际考察之后,将系统风险的预防作为规制与监管的重要目标。
(3)现有规制与监管体制下投资银行规制与监管欠缺
第一,忽略了资本市场风险的规制与监管。根据金融机构本质设置不同的规制与监管模式,这是以往传统金融规制与监管的建立思想。比较于货币市场来讲,风险监管与规制的核心重点又不是资本市场,而是避免出现欺诈和内部交易的行为,促进市场效率提升。资本市场风险,特别是预防系统风险很容易受到忽略。投资银行的直接投资业务还是证券承销业务都是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实现的,当今资本市场中,投资银行的主体地位越来越重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衍生产品的设计,进而转移系统风险,而投资银行则是这些衍生产品的中介,为获取利润投资于衍生业务交易当中,将风险分散的同时容易扩散这些风险,因此,在资本市场中大量风险被聚集,而金融规制与监管不够重视资本市场风险的预防,最终导致引起银行系统风险的揭露。
第二,监管机制效用不足。多头监管制度已让无法满足监管与规制的要求。比如美国允许混业经营并给予了监管模式,实现规制与监管通过金融控股母公司的监管与规制来实施,因此使得混业经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无权进行监管。虽然美国的金融监管与规制模式比较于单一的规制与监管模式,有很大的差异。在美国规制与监管制度背景下,不需要规制与监管整体稳定的金融业,这一变化使得美国投资银行可以充分显现出自身的能力,拓展商业银行无法进行的高风险投资项目,在高额利润的获取之下同时也潜藏着巨大的系统风险。
二、完善现代投资银行规制与监管的对策
1.增强市场准入与规制、监管的退出
(1)增强市场准入的监管与规制
必须要充分认识到系统风险的传染性以及管控原则,禁止准入风险过于复杂的衍生产品,采取针对性应对策略来预防容易传染风险的金融产品。以风险性监管立场,有效控制市场准入机制,从根源上对潜藏的系统风险进行防范,随时对金融风险的发展进行动态跟踪,是调节规制与监管措施的必然要求。预防风险,就要严格审查市场准入机制下的金融业务产品,特别是审查其潜藏的传染渠道。金融市场中,投资银行是主要的金融机构,是衍生产品的研发者,也是资本市场当中的业务交易者。要充分认识到市场准入的重要性,进而实施规制与监管。
投资银行事前业务风险揭露要求要不断规范,严格信息披露,提供交易方与投资方分析潜藏风险的条件,进而将市场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发挥,通过妥当的监管与规制促进市场自我约束机制效率提升,全面、真实的规范银行交易业务事前风险揭露的要求。
(2)标准化市场退出监管与规制机制
构建资金救助基金,强制银行缴纳资本公积金,在清算破产时作为补偿对手方的经济损失。通过技术标准,将资金公积金与补偿额度、交易风险相联系,提升市场自律。金融业的特点断定了收益性和风险性,近年来的发展更加表明了投资银行具有明显的高收益、高风险性的表现,因此,提取银行资本公积金,要高于一般企业的盈余资本公积金,确保投资银行、企业稳定长远发展的合理性。在资金救助基金中纳入盈余资金公积金,有效防止系统风险暴露以及传染性,而且还能促进市场自律提升,因此,将盈余资本公积金比例提升,进而构建资金救助基金,能够预防系统风险。
2.构建投资银行资本监管机制模式
确定风险资本,构建充足的风险资本核心内容是至关重要的。在构建监管规则时,在风险资本范围当中,应当纳入其他风险因素,创建开放性的资本监管机制。现代化投资银行系统风险的揭露,规定明确的流动性风险要求,而这也是建立投资银行资本监管的重要关键点。计算风险范围时,要注意风险的封闭性,无论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还是信用风险等等,随着外部不断的变化,不同时期的不同风险也是各有不同的,因此,创建资本监管时,要动态衡量风险资产,构建开放性的资本监管机制。
3.巩固投资银行机构规制与监管措施
投资银行在规制与监管方面,涉及领域众多,除了业务交易、组织结构等之外,银行内部的风险预防、约束机制也是至关重要的。以系统风险预防的立场而言,认为应当以风险管理为重点,增强投资银行规制与监管力度,以此为出发点,审视投资银行规制与监管方面的缺失和不足,进而提出针对性的监管与规制应对策略来完善投资银行的监管模式。
薪酬政策的不合理与治理方式的不妥当,是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系统风险的主要根源。以投资银行的薪酬考核角度而言,机构的资产管理、收入增长幅度、股东权益回报以及EPS等,比较同行也其他金融机构的薪酬考核指标,由薪酬委员会来决定薪酬收益。这种薪酬制度与收益有很大的联系,却没有与系统风险相联,使得银行决策者忽略了公司的长期利益,对短期利益去刻意的追求。这种短期利益的追求对决策者参与短期衍生金融产品的积极性提供了激励作用,银行高管的薪酬与激励机制没有与业绩、风险相联,进而引发了“道德风险”。因此,在监管与规制当中,银行高管应当在监管的范围之内纳入薪酬制度。总而言之,应当构建激励为主的薪酬体系,将高管的薪酬与公司的未来发展与经济收益相结合,设置留成报酬机制,避免短期激励因素的过度,而导致银行高管始终参与短期投机。
现代投资银行规制与监管中,股权分散进而导致决策越位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进而也会导致决策者忽略银行机构的未来发展所潜藏的风险因素。基于此,银行高管应当进一步增强业务交易的透明度,在业务交易的流程当中,如果没有达到透明的要求也会导致业务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非透明的业务交易,会对风险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而且也会给参与市场的投机交易增加了刺激影响,进而导致投资银行规制与监管无法贯彻实施。以合理的、有效的透明的方式来完成业务交易,是治理投资银行的必然要求,如果透明度不高,那么参与者以及股东就会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作用,也无法将权责分配到每位工作人员的头上。因此,在银行当中,非透明业务交易处理容易导致引发高风险。这些现象的出现,在现代投资银行中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形势下,增加业务交易的透明度,发挥约束作用,能够弥补决策越位的缺陷。
三、总结
现代投资银行的系统风险具有传染性,市场下滑时更容易引发系统风险,在现有的规制与监管模式下,通过信息披露确保市场自律和投资者的利益,加强关注银行的高风险性。因此建立完善的系统风险规制与监管机制,是当前迫切紧急的一项任务。
参考文献:
[1]包勇恩.现代投资银行系统风险规制与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苏州大学,2010.
[2]汪丽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3.
[3]宋怡欣.按揭贷款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
作者简介:王海(1993.05- ),男,汉族,重庆市大足区人,重庆市涪陵区长江师范学院财经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学历:本科在读,署名单位:长江师范学院财经学院,研究方向:金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