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朱熹《小学》中的伦理思想
2016-07-11苗宜澍
◎苗宜澍
浅析朱熹《小学》中的伦理思想
◎苗宜澍
摘要:从教育的连续性来看,从小学的“培其根”到大学的“达其支”,不论学者的年龄如何,“习与智长,化与心成”都是由小学而至大学不可逾越的过程。朱熹把古代贤人的所谓“嘉言善行”汇集记录起来而编成《小学》,可以为我们今天的道德实践和伦理规范提供非常丰富的思想、理论资源,进而深化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的规范,将“嘉言善行”注入时代内容,古为今用。
关键词:《小学》 习与智长 明以人伦
朱熹本人曾这样评价《小学》:“今其全书虽不可见,而杂出于传记者亦多。读者往往以古今异宜而莫之行,殊不知其无古今之异者,固未始不可行也。”学界一般认为,《小学》所提出的有关小学儿童道德教育的内容,绝大部分都体现和反映了封建社会纲常伦纪的道德规范,这是必须予以批判抛弃的,但是其中的关于道德教育的原理和方法的思想,比如对于朱熹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教育观,我们可以在辩证分析的基础上古为今用,发掘出其当代的价值。本文结合《小学》中的“习与智长,化与心成”的道德教育思想以及“明以人伦,敬贯始终”的伦理规范,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后生初学,且看《小学》
朱熹的道德教育主要集中在《小学》《大学章句》和《大学或问》中。朱熹思想中,“小学”是“大学”的前提和基础。“小学”是“培其根”,“大学”是“达其支”。所谓“大学”是指“大人之学”,即成就内圣外王的圣人之学,学的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以至于“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谓“小学”则是指“小子之学”,学的是“洒扫、应对、进退之事”。正如朱熹本人所云:“后生初学,且看小学之书,那是做人底样子。”朱熹指出《小学》所关心的知识义理是“大概”,即一般常识性认知。在他的道德教育观中,“小学”阶段主要在于道德实践,以“行”为重,以“行”兼“知”,而且,小学之“知”,也只是“知”个大概即可,即认为躬行实践才是最为重要的。他将道德教育理解为由“小学”与“大学”的对立统一而又具有独特发展规律的过程。他主张道德教育要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所处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区别。在本质上,“小学”与“大学”都是一致的,二者只是学习的不同阶段而已,区别在于“处事”与“求理”的关系。
《小学》成书于宋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年),是朱熹在武夷精舍讲学之时出的一本以德育教育为主的启蒙读物。根据朱熹与其弟子刘清之二人谈论小学的信函可知,《小学》一书实际上是二人合编。一般意义上讲,《小学》即为“小子之学”,也就是供青少年学习用的书。可以说是集我国古代道德教育之大成的,对我国影响较大的一部蒙学教材。《小学》一书在古代影响极大,一方面被用于学堂作为儒学入门书,成为孩童学习扫洒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的教科书。另一方面还被许多成年人看作存心养性的,与《近思录》等性理学名著齐名的修养书。全书共六卷,《内篇》四卷分别为《立教第一》《明伦第二》《敬身第三》《稽古第四》,《外篇》两卷分为《嘉言》《善行》。书中辑录的都是朱熹自圣经贤传及三代以来的嘉言善行,专设“稽古”“嘉言”“善行”以突出榜样示范的重要性。其中《内篇》所辑录的多半引于秦汉以前的经传子史中,《外篇》多半汇集的是唐宋以后子史文集中有关小学儿童的道德教训和伦理故事。其中,《内篇》重在说理,为全书正篇;外篇则重在实证,为全书之附篇,“内篇者,小学之原本;外篇者,小学之支流”,可见《内篇》是全书的主体部分。而《小学》一书,其教化在于“明伦”,其要在于“敬身”,即《小学》一书最重要的部分乃是《内篇》中的“明伦”和“敬身”,又以“明伦”为重。“稽古”则是有关立教、明伦、敬身的实践模范实例。
朱熹在《小学》一书的编写方法上,也具体体现和实践了他的“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这一思想。他在《小学》编写宗旨中就指出:“今颇搜辑以为此书,授之童蒙、资其讲习,庶几有补于风化之万一云尔。”也就是说,他编写《小学》一书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语文知识,为更深入的学习打下基础,如识字、阅读、写作等;另一方面,又对儿童提出了具体明确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使儿童受到思想道德教育,学会为人处世的道理,进而达到提高社会道德的目的。
二、习与智长,化与心成
“习与智长,化与心成”是出自《大戴礼记》中的《保傅第四十八》,即“习与智长,故切而不攘,化与心成,故中道若性,是殷周所以长有道也”。朱熹在《小学·原序》中写道:“古者小学,教人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皆所以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而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欲其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而无捍格不胜之患也。”朱熹提出的“习与智长、化与心成”,指出了习智之间的习长促进智长,化心之间的化成指向心成的学习规律。
在《小学》内篇的《立教第一》中,“小序”以“述此篇俾为师者知所以教,而弟子知所以学”点明了其初衷:“以明立教之本”。其实朱熹述此“小序”的目的,一方面是使为师者恪守天命圣言以教人,不致于误人子弟而导致“败坏人才”;另一方面是使为弟子者恪守天命圣言以为学,不致于走错路、走弯路而“枉费工夫”。虽然这是一部朱熹为“小子之学”而写的书,但是《立教》前的“小序”,就告诫作为老师的为师者,更应当对此熟读深思,若不思考,便不知为何而教人。《立教第一》共四部分,分别为:“立胎孕之教”“立保傅之教”“立学校政刑之教”“立师弟子讲习之教”。其中“立胎孕之教”中说:“凡生子,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之师。”意思就是说一定要给儿童选择具有宽慈、温良、恭敬、谨慎、善良等美德的人,作为儿童的乳母和保姆。儿童时期记忆力好,模仿性强,容易受模范人物等的言论和行为影响,因而提出“乳母之教,所系尤切”,她们的言行品质会对儿童道德人格的形成产生熏陶渐染、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进而提倡“嘉言”“善行”以感染和熏陶儿童。“立保傅之教”由礼记《内则》篇引男女刚柔之义,分别讲“男子事”“女子事”,由《曲礼》篇讲幼子天性未泯,其养正之初、从幼而植,并认为对于学前儿童应教育其一些简单的礼节,以实现从幼儿开始的道德教育。
三、明以人伦,敬贯始终
所谓“明伦”,其实也就是阐明伦常之意,“无别无义,禽兽之道”。因此要明确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并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来处理这些伦理关系。“小学一书,不外乎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伦,无论不出乎仁、义、礼、智、信。是性也者,其小学之枢纽也与。”具体说,则包括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信。这种伦理关系为社会的道德教育奠定了基础,同时高度概括了伦理道德的主要方面,提倡用这些道德教育来协调不同辈分之间的关系。可见,朱熹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根本目的是“明人伦”,具体到个人的行为中就是学做人,即认为做人应当要有做人的样子。
《小学》一书,通篇都贯彻着“敬”。所谓“敬身”,其目的其实仍然在于“明伦”。因为“敬身”的内容即为要知其“心术之要”,即“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知其“威仪之责”,即“席不正不坐”“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正,声容静,头容直,气容肃,立容德,色容庄”,以及知其“衣服之制”“饮食之节”。通过辑录论述前人的道德教训,朱熹对小学蒙童提出了一系列明确具体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要求。例如,在孝敬父母方面,要求“入则孝,出则悌”“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在朋友交往方面,要求“不与恶人交”“对贤者,要狎而敬之,畏而爱之”,交了朋友后就要“言忠信,行笃敬”。在学习方面,要求学业则“须是严立课程,不可一日放慢”,上课听讲要做到“坐必安”“听必恭”。在为人处事方面,要求蒙童待人要“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等。要求“一行一住、一语一默、须要尽合道理”,做到“傲不可长,欲不可纵,志不可满,乐不可极”。总之,“敬身”就是要体知这些修身养性的功夫,然而最终这一切的修养还是要体现在伦常行为之中。在回答“敬”作为小学之功夫,是为学的开端,但“敬”为什么又是圣学的终点的问题上,朱熹的回答是:“敬者,一心之主宰而万事之本根也。知其所以用力之方,则知小学之不能无赖于此以为始;知小学以赖此以始,则夫大学之不能无赖乎于此以为终者,可以一以贯之而无疑矣。”
综上所述,本文想要指出《小学》并不等于小学。若论《小学》的道德教育对象,主要指八岁到十五的儿童,目的在于“培其根”。但如果从“小学”与“大学”教育的连续性和伦理规范的培养来看,小学是“培其根”,大学是“达其支”,那么不论学者的年龄如何,由小学而至大学的顺序却是不可逾越的。朱熹把古代贤人的所谓“嘉言善行”汇集记录起来而编成《小学》,可以为我们今天的道德实践和伦理规范提供非常丰富的思想、理论资源,进而深化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的规范,将“嘉言善行”注入时代内容,古为今用。正如朱熹所言:“读者往往直以古今异宜而莫之行,殊不知其无古今之异者,固未始不可行也。”
参考文献:
[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朱熹,编著.小学[A].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十三册)[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3]张伯行,集解.小学集解[M].广州:广雅书局,1901.
[4]王传贵.朱熹《小学》中的童蒙教育思想[J].道德与文明,1983(06).
[5]李越、司晓宏.朱熹《小学》中的道德教存思想拾粹[J].唐都学刊,1991(02).
[6]鄢建江.朱熹道德教育理论的基本内容及当代价值[J].茂名学院学报,2006(05).
(责任编辑 薛雨)
作者简介:(苗宜澍,女,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伦理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