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游艇产业链保险体系思考
2016-07-09戴为卿
戴为卿
摘要:游艇产业进入我国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转变观念、尝试游艇休闲生活方式,游艇产业链的形成也在初步发展,如何使游艇产业链在形成和发展中能够更好的应对可能面临的风险,离不开游艇产业链保险的支持。通过分析我国游艇产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探讨构建我国游艇产业链保险体系的可能性,提出发展我国游艇产业链保险的建议。
关键词:游艇;游艇产业链;游艇保险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07.007
1 游艇产业保险发展现状
1.1 游艇产业链概述
游艇产业链是以分工协作为基础、以游艇相关产业联系为纽带、以游艇企业为主体的链网状产业组织系统。它是融合生产制造业和商贸服务业的产业群。一条较完整的游艇产业链涵盖上游产业,包括:游艇设计、游艇技术研究、游艇制造产业、游艇装配工业;中游(核心)产业,包括:游艇配套设备,如专用发动机、专业仪器仪表、帆具、安全设备等附件,游艇的销售产业,如游艇销售公司、游艇展商、游艇网站、游艇信息服务、二手游艇经营等,消费服务产业,包括:游艇俱乐部、游艇驾照培训和考核、游艇保养维护、游艇租赁等;下游产业,包括:游艇运输、报关及仓储服务、专业保险、水上运动装备等支持服务类产业。
1.2 我国游艇保险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游艇业快速发展,我国逐渐成为全球游艇经济新兴地区,游艇产业链各个链条上的相关产业经济也在不断前进,然而游艇保险业的发展步伐却跟不上游艇行业整体前进的步伐。
中国游艇保险市场从发展之初至今有了一定的发展,国内几家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平安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等保险业巨头都有成功赔付的案例。如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关于游艇保险的第一个索赔成功的案例是在2008年,其承保厦门一艘豪华游艇,由于该游艇发生船体刮擦,属于其承保范围之内,因而其按照双方签订的游艇保险合同赔付8000元人民币给投保人。
1.3 游艇产业保险的作用
游艇价格从几十万元至几千万元不等,高价值意味着高风险。在形成一条完整的游艇产业链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样的风险,如上游的制造产业中可能出现建造期遭遇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的损毁,游艇在停靠和经营中都有可能遭遇意外造成游艇损伤甚至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游艇码头也有可能发生人员落水溺亡等事故,这些不仅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还可能造成法律纠纷。2014年由于受到强台风“威马逊”的影响,使海南部分游艇码头遭受重创,停靠在码头的受灾游艇大多数未投保游艇保险而导致产生的严重财产损失无法弥补,未投保游艇保险的游艇由于发生火灾、爆炸、偷窃而遭受的损失也只能自行承担。然而投保游艇保险就可以适当的转嫁风险,充分体现损害赔偿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2 当前游艇产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
2.1 仍未制定专业的游艇保险条款
由于游艇自身的特殊性,导致游艇保险出现专业难度大、保费过高、投保率较低的现象。目前在我国,制定游艇保险主要参考的是《英国协会游艇保险条款》(以下简称:《协会游艇保险条款》)和我国的《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国外规模较大的外资保险公司基本都是根据《协会游艇保险条款》进行承保,而国内的保险公司也是在其基础上进行部分改动来进行承保。该条款主要根据游艇大小、使用年限、用途、航线、发动机及母港的风险敞口等因素综合考量,除了涉及到各类普遍风险的承保外,还制定出涉及船上医疗保障等多方面需求的保险产品,是较为专业的游艇保险条款。但纵观我国国内游艇消费市场可以看出该条款中规定的保费对我国游艇保险市场而言较为高昂,且国外游艇市场和游艇产业链发展模式都较为成熟,该条款可以为国外游艇保险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而我国游艇产业链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该条款并不适合我国的现状。
就我国《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而言,其本身并不是专业的游艇保险条款,保险标的是在我国境内水域,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规章进行合法登记注册,从事合法营运或作业航行的船舶,包括海船、河船和其他可视为船舶的水上移动或浮动的装置。而根据我国2009年施行的《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游艇是指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由此可见游艇保险并不能简单适用该条款。
2.2 法律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在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强制船东在购买游艇时还需购买保险来保障船东或者第三人的权益。而在我国,相关的海事部门或港口当局并没有强制游艇购买保险。
此外,游艇必须向中国船级社和海事局办理所有权证、船舶检验合格证、国籍证、提供游艇的设计图纸资料等才能进行检验、登记,而只有登记过的游艇才能购买保险。有些从国外购买的游艇因为不能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而导致不能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最终致使保险公司由于投保方投保资料不全而未敢承保。关于这种规定造成的问题,相关法规正在尝试通过制定一些新规定来改变,如2016最新实施的《海南省游艇管理办法》(2010年实施的《试行办法》同时废止)出台后对于检验和登记必须提供设计图纸的限制进行了宽松化处理,对没有持有国家认可的标志和证书的游艇,在其检验时可以不提供图纸资料;对登记注册的限制也进行了放宽,对于居住地不在海南的游艇所有人,可以在海南进行办理游艇登记。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与法规相抵触的情况尚待解决。
2.3 船东缺乏投保意识
除了法规制度方面的缺陷和缺少政府的支持,我国游艇保险市场发展缓慢的原因还包括船东的投保意识较为薄弱且存在侥幸心理。中国游艇行业绝大部分游艇会和游艇船东都没有购买保险,因为就目前我国游艇市场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游艇的购买者是大公司多用于商务应酬,少部分购买者则是收入较高的富豪或者私营企业主,游艇经济也是处在从奢侈品消费到大众消费转型的发展阶段。游艇作为一种休闲娱乐工具,平时的利用率较低,因此大多数船东会怀着侥幸心理而据昂贵的保费于门外。这样一旦在使用中遭受损失就会面临着巨额的修理费和赔偿费用,若出现不幸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那必然会涉及到更为巨额的赔偿费用。
3 构建游艇产业链保险的建议
3.1 制定专业的游艇保险条款
3.1.1 借鉴《协会游艇保险条款》和我国商船保险条款模式
《协会游艇保险条款》的对象为船体及其责任,主要承保船体本身遭遇事故所致损毁或灭失,以及从事游艇活动发生事故时,对于船上人员、乘客及第三者之人员伤亡或财物的赔偿。该条款对游艇的责任保险范围较为广泛,对游艇风险的保障较为全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制定的船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人保商船险)的保险标的是船舶,包括其船壳船舶属具和设备等,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全损险采用列举的形式将承保的风险列明;一切险中则在全损险的基础上涵盖了碰撞责任条款、共同海损和救助条款和施救条款。人保商船险中还制定了除外责任条款、免赔额、保险期限等条款。
制定我国的游艇保险条款可以借鉴上述两种条款的模式,首先,将游艇保险分为综合保险和一切险,综合保险承保船舶碰撞、沉没、火灾、盗窃、意外损坏、恶劣天气损坏、其他风险等。并在保险中列明一般除外责任,如游艇不适航、船东及其代理恶意损坏、游艇的自然损耗、帆被风吹坏、没有在发动机舱位置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情况下的船上着火或者爆炸等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责任的情况。一切险包括综合保险的所有除外责任以及游艇紧急救助费用、清理残骸费用和法律诉讼费用等条款。其次,制定附加险条款,方便船东结合自身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选择。最后,制定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专门承保由于使用被保游艇对第三者所产生的法律上应负的责任,承保最高以船的价值或最低以一个合理价值为限。
3.1.2 构建游艇产业链保险模式
构建我国的游艇产业链保险可以结合前述游艇的综合保险、一切险、附加险、第三者责任险。在游艇建造期可以制定游艇建造保险条款,主要保障船舶在建造期间的物质损失;游艇从船厂运至船东的过程可以制定游艇运输条款,主要保障游艇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游艇的物质损失,承保期间可以从运送航程启程开始一直延续到游艇到达运输目的地为止;当船东实际控制游艇时,可以制定船壳险,承保船壳和机械、附属小艇及设备、电子和导航设施等;制定二手游艇买卖租赁中的保险条款;关于游艇维护保养费用的保险条款;游艇停靠在码头或加入游艇俱乐部时涉及到的仓储保管等保险条款等。还可制定船员保险条款、竞赛风险保险条款、战争险条款等附加险别;根据我国游艇消费模式和游艇的不同分类,针对少数超级游艇设计较为个性的定制条款或特种保险条款。通过制定完善的游艇保险条款,使其尽可能覆盖一条较为完整的游艇产业链,有利于促进我国游艇产业链的构建和发展。
3.2 加大法律政策支持力度
游艇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在我国香港地区,相关政府机构规定在香港使用访港游艇,必须是游艇获得有效的本地牌照或已获允许在香港水域内航行,并且已经投保有效的第三者风险保险,否则在香港使用游艇属于犯罪。可以借鉴香港模式,鼓励通过地方立法将游艇保险中第三者责任险规定为强制保险;鼓励地方通过立法改进关于游艇检验、登记的规定,使游艇入保不再需要繁琐的门槛性规定。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加强与地方保险公司、游艇俱乐部的合作,结合本地游艇市场情况以及未来游艇行业的发展趋势制定妥善可行的地方政策,推动游艇产业链保险的形成和发展。政府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或优惠政策也能进一步推动游艇产业链保险的有效运行。
3.3 鼓励船东积极投保
游艇保险能否实现其作用还需要船东积极参与投保。推出游艇保险条款的保险公司可以结合当地游艇俱乐部展开相关宣传,鼓励船东参与投保,并展开市场调查,针对我国国内游艇市场和未来游艇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船东意见完善游艇保险条款,充分体现我国基本国情和方针政策。保险公司也应结合船东实际情况适时为船东推荐合理的游艇保险险种。地方游艇俱乐部也可针对投保游艇保险的船东给予适当的会费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