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就业压力下推进我国农民工城镇就业的行业选择研究
2016-07-07赵杨孙秀亭��谭洁
赵杨 孙秀亭��谭洁
摘要:本文利用行业就业吸纳总量与吸纳效率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找出了对我国农民工城镇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7个重点行业。其后,利用上述行业在2003~2011年9年间增加值及农民工就业人数两个基础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后认为:5个行业中农民工就业结构与增加值结构存在较为密切的关联;同时,7个重点行业的单位增加值就业指标均逐年持续下降,意味着资本替代与技术进步对农民工就业的“挤出”效应越来越明显。因而,从提高行业增加值来提升农民工城镇就业的角度而言,需要重新审视产业升级的速度和方式,不能盲目地仅发展第三产业,而是要大力扶持上述5个行业并维持和巩固其余2个行业的发展规模。
关键词: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农民工;非农就业;城镇就业
中图分类号:F24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92(2015)02003407doi:10.11847/fj.34.2.34
1引言
1978年以来,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对中国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1,2]。农民工日益成为城镇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农民工占到城市劳动力总量的1/3[3]。但在当前,劳动力成本问题已成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不能承受之重,这种现象是国内经济发展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后才遇到的,被称之为“鲍尔默成本病”,也就是说,即便原材料成本不增长,或是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工资依然会上涨。一方面“民工荒”,很难找到廉价的工人,倒逼企业提高工资标准,但提高工资后“民工荒”还没有从根本上缓解;另一方面,传统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寻找新的出路,需要产业升级[4]。本文认为,“用工荒”现象不仅是就业问题,还与产业转型密切相关。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是经济增长的重要保证。产业结构优化将会带动就业结构的合理演进,就业结构的协调发展也会促进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合理化。如何保持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的一个重要课题。
2009~2013年5年来的相关数据表明,我国总就业人口平稳、微幅增长;但其中的城镇就业人口(另一类是农村就业人口)增幅远超同期的总就业人口。城镇就业人口由城镇本地人口(即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主要是农民工)两部分构成。其中,除了2009年因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蔓延所导致的大批农民工回乡就业而使得其总量增幅低于同期城镇就业人口增幅外,自2010年起连续四年,前者的年增幅都高于或接近于后者。这说明,未来一段时期内,新增城镇就业的压力,很大一部分会转化、集中到农民工就业问题上来,农民工就业难问题会在将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并有可能加剧。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4年1月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而农民工在城镇的非农就业,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
探讨我国近年农民工就业分布与行业结构变迁的关联,既有利于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整体要求,充分发挥农民工在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又有利于发挥我国人力资源的禀赋优势,实现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充分就业的双重目标。因而,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成为继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再就业,大学生就业两大问题以外的一个新焦点[5]。
赵杨,等:非农就业压力下推进我国农民工城镇就业的行业选择研究
Vol.34, No.2预测2015年第2期
2文献综述
2.1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作用机理
关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之间的变动关系,多数学者认为,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之间具有关联性,已有文献大多支持我国产业结构变动对就业结构变动具有显著影响[6]。
赵杨和刘延平认为,对于就业增长而言,产业结构因素起到了主导影响。从提高产业(行业)增加值总量来提升就业水平而言,第三产业优于第二产业;建筑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行业有很强的就业发展潜力[7]。詹浩勇采用就业弹性来分析我国各产业对就业的吸纳能力,认为各产业间的联动协调发展可以拉动就业;我国实施的重化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直接降低了吸纳就业的能力,同时,由于相对忽视积累人力资本,导致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没有构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长效机制[8]。马剑和邢亚楠运用投入产出方法对各部门的关联度和各产业的吸纳就业能力进行分析后发现:现阶段我国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餐饮业仍是影响其他产业吸纳就业人口较多的行业[9]。赖德胜和李长安认为,当前我国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表现在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之间、国民经济重型化与扩大就业的矛盾、流动人口增加与城市就业压力增大的矛盾以及就业难与技工荒并存的矛盾,而转轨就业、青年就业和农民工转移就业是目前就业领域的重点和难点,这也决定了中国就业政策的多重性和复杂性[10]。
总体而言,针对我国产业结构转换与就业的关联,已有文献大多支持产业结构转换对于我国就业的显著影响。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具有一定的关联程度,主要表现为:第三产业关联度系数最大,第二产业次之,第一产业最小。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最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扩大第三产业就业是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但是,也有部分研究认为产业产值结构变动对我国就业总量的影响尚未形成定论。朱轶和熊思敏认为,我国产业结构与就业的关联是不明确的[11];而姚战琪和夏杰长的研究则干脆认为,对我国就业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工资总额的变动,其次是人力资本的增加,产业结构对于就业的影响并不显著[12]。可能的原因在于,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是一个“创造与破坏”并存的过程。一方面产业结构的优化会带来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和新兴行业的发展,从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产生就业创造效应。但另一方面,产业结构调整伴随的各产业剧烈变动往往会带来相当规模的就业破坏。那么,如何深入分析这两种效应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程度?目前的研究则在这个方面止步不前[13]。
2.2产业结构转换中的农民工就业
自从“农民工就业”成为中国社会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以来,有大量的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由于就业是农民工从农村流入城市面临的首要的和根本的问题,所以学者们围绕着农民工的就业研究了该群体在城市就业的特征、形式、规模、就业市场,就业过程的影响因素以及农民工外出就业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等,近几年来又高度关注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然而,将农民工就业与产业结构转换结合进行深入研究的成果并不多。
我国农民工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研究课题组通过分析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供给与需求,得出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已进入总体过剩、但结构性供求矛盾开始突出,农村劳动力供求关系正从长期“供过于求”转向“总量过剩,结构短缺”新阶段的结论[14]。余勃认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需要劳动密集产业内迁,以保证劳动力成本优势。产业结构升级需要让选择留在沿海城市发展的农民工具备工人素质、市民素质和职业素质,同时需要改进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机制[15]。宋骁根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0》及《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流动人口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从事较多的行业依次为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社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在第三产业中的全部15 种行业中,上述6 种行业的就业人数总共占比为89.4%,而这些行业几乎全部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低附加值产业[16]。其研究也深入到行业层面,但遗憾的是其研究对象是“流动人口”而非农民工,尽管后者占据前者的较大比重,但两者的统计口径并不相同。
2.3简要评述
纵观上述研究,尽管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在研究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方面仅仅是涉及到了三次产业层面,没有深入到各产业中所包含的“门类行业”层面。以往研究对产业结构仅仅分解为第一、二、三次产业,线条较粗,结论较泛。由于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各个细分的“门类行业” 对就业的吸纳能力和机制存在很大差异,如果采用三次产业的分类法,那么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许多行业对就业的影响将被掩盖,研究结果的适用性和科学性将会大大降低,最终将使相关政策建议过于宽泛,缺乏可操作性。事实上,谭洁等在其对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以及大学生这一特定群体的行业就业吸纳能力的系列研究中已经发现,第二产业中并非所有的行业就业吸纳能力都低(比如,其中的制造业对大学生的就业吸纳能力就高于第三产业中的若干行业);第三产业中并非所有的行业都具备较高的就业吸纳能力(比如,针对大学生这一特定群体,15个行业中仅有7个)[17,18]。也就是说,以往在产业层面的研究,未考虑三次产业内的各行业在就业吸纳能力方面的“异质性”及“动态性”,深入研究这些行业变动对就业的影响,无疑可以得出更具说服力和实践意义的结论。
鉴于上述原因,本文把产业结构变动过程中各行业对农民工的就业吸纳能力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全面分析我国近年农民工行业就业结构,量化比较不同行业的就业吸纳能力,进而展开我国近年部分行业发展与对农民工就业吸纳能力的关联性分析,为制定更为可行的行业就业政策,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同时推动农民工充分就业,并实现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3我国近年农民工行业就业结构及吸纳能力分析
本文认为,行业对特定群体的就业吸纳能力,可以从总量与效率两方面来衡量—前者代表行业吸纳该群体就业人数的总量(可以绝对数量计量,也可以所占比重计量),后者则代表某行业中该群体人员就业数量占其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反映的是该行业自身的就业结构,由于这种就业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因而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行业就业总量变动所带来的影响,用来衡量某行业对特定群体较为稳定的吸纳水准。
3.1我国近年部分行业对农民工的就业吸纳总量分析
目前,尚无法获取各行业大类中农民工就业数量的统计数据,因此,必须通过现有数据转换的方式间接求得一个近似结果。
国家统计局自2010年起每年均发布《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根据该系列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我国农民工各学历层次尽管有幅度不同的变动,但总体而言所占比重比较稳定;其次,高学历(即大专及以上)从业者所占比重极少,即使在所占比重最高的2012年度也不过为5.7%;其余均为低学历(即大专以下)就业者。根据《2013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所披露的同年度数据,城镇单位就业人员高学历就业人员高达25.2%,约是前者的4.5倍。也就是说,当前农民工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学历普遍较低。由于不同行业对资本、劳动、技术等资源禀赋的密集程度不同,对从业者学历层次均有不同的要求,农民工人力资本状况决定了其就业时选择那些对学历要求较低的行业或工作[19]。程名望基于推拉理论构建了实证分析模型,认为城镇工业技术进步带来的城镇经济发展构成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要拉力,而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将显著影响其对非农择业的意愿倾向[2]。鉴于此,可以通过分析从业者的学历层次来确定适合农民工非农就业的具体行业及行业大类,即集中研究各行业大类对城镇就业人员中低学历就业者的吸纳能力。当然,这一群体还包括拥有城镇户籍的低学历从业者,但根据相关数据计算,2013年农民工约占到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的约70%,而占到后者中低学历就业者的比重将更高,因此可近似地将城镇低学历就业者来替代农民工作为研究对象。
那么,2008~2012年5年间,各低学历层次城镇就业人员在各行业中平均的比重分布则可以反映出某个行业对某特定低学历层次就业人员的总量吸纳水平。根据历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中的相关数据,2008~2012年5年间,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住宿与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与邮政业、居民与其他服务业、采矿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8个行业总体平均吸纳了小学及以下学历层次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的47.0%(其它11个非农行业吸纳比重为5.2%);平均吸纳了初中学历层次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的68.4%(其它11个非农行业吸纳比重为7.7%);平均吸纳了高中学历层次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的75.0%(其它11个非农行业吸纳比重为17.6%)。因此,可以基本确定上述8个行业是吸纳农民工较多的非农行业。
3.2我国近年部分行业对农民工的就业吸纳效率分析
除了以“吸纳总量”来衡量行业对农民工的就业吸纳能力,还有必要从“吸纳效率”的角度来考察各行业—即行业全部就业者中农民工所占比重。这意味着一旦这些行业就业规模扩大,将能更有效率地发挥其对农民工的就业吸纳潜力。这种 “吸纳效率”与“吸纳总量”同样构成了行业就业的总体吸纳能力。
根据历年《年鉴》所提供的原始数据,2008~2012年5年间,作为研究对象的18个非农行业中,“吸纳效率”排在前7位的为住宿与餐饮业、居民与其他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与邮政业、采矿业,其行业中农民工就业所占平均比重均超过了80%;并且,这些均是在吸纳总量指标上排名前7位的行业。因此,本文选择这7个行业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重点行业,继续进行深入分析。
3.3我国近年部分行业对农民工就业吸纳能力的趋势分析通过各行业对农民工就业在“吸纳总量”与“吸纳效率”两方面的分析,找出了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7个目标行业,主要是基于其2008~2012年5年间的相关数据的均值,但未考虑近年上述行业对农民工就业吸纳能力的变动趋势,而该因素对确定未来农民工就业的重点行业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将继续考察上述目标行业对农民工就业吸纳总量与效率两方面的变化趋势,以做进一步验证。根据上文的相关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见,2008~2012年5年间,伴随着我国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的持续上升,7个吸纳农民工就业的重点行业中,仅有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采矿业中的低学历从业人员就业总量处于基本上升态势,而其余4个行业则呈现不规则变化。
表12008~2012年我国部分行业中低学历从业人员就业总量与就业比重趋势分析
行业名称就业总量变动趋势总体就业比重变动趋势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总体
制造业不规则持续下降持续下降持续下降
建筑业基本上升持续下降不规则持续下降
批发和零售业不规则持续下降基本下降持续下降
住宿和餐饮业基本上升基本下降基本下降基本下降
交通运输仓储与邮政业不规则持续下降基本下降基本下降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不规则持续下降基本下降基本下降
采矿业基本上升持续下降持续下降持续下降
城镇非农行业就业总体持续上升持续下降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城镇就业人员(总量)”分别乘以“城镇就业人员行业构成”中的各行业就业人数所占比重,再乘以某行业低学历就业者比重,最终得出各年度各行业低学历就业者总量。
考虑到该趋势判定过程中统计数据的偏差放大问题,行业内低学历就业者所占比重的变动趋势应更能反映现实状况。由表1可见,不管上述7个行业中低学历就业者的总量如何变动,无一例外其所占比重呈下降态势,区别仅在下降的具体形态有所不同,但就业吸纳总量排名前三的行业均是“持续下降”。总体而言,这种比较一致的变动趋势与城镇非农行业就业人员总体中低学历就业者所占比重“持续下降”的总体趋势相吻合。这说明,即使是在吸纳低学历就业者较多的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大专及以上高学历就业者对低学历就业者的“替代”效应越来越显著,这与我国农民工2009~2012年4年间学历层次变动趋势相互印证。其根源在于,科技进步与资本替代对低学历就业者的“挤出”效应越来越发挥作用。
此外,在低学历就业者内部,仅接受初等教育的就业者所占比重的持续下降态势更为明显。但我国农民工2009~2012年4年间学历层次变动的结果则显示,农民工中这一群体的供给比重则有上升趋势,这种现实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反向变化,意味着如果这个状况持续下去,仅接受初等教育的农民工群体的就业形势将日趋严峻。
3.4结论、分析与讨论
由上述分析的结果可见:
(1)从行业层面而言,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与邮政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采矿业等7个行业不仅在吸纳总量方面排在各行业前列,同时对农民工具备较高的就业吸纳效率,这表明农民工的就业行业比较集中,多处于对低学历就业者吸纳能力较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之中。
(2)从产业层面而言,7个对农民工具备较高的就业吸纳能力的重点行业中,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等3个属于第二产业并居于重要地位。这表明针对农民工的就业领域而言,第二产业的重要意义并不亚于第三产业。因此,从提升农民工就业水平角度,不能盲目地要求“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而忽视第二产业。
(3)尽管在就业总量方面变化不同,但从7个重点行业中低学历就业者所占比重的近5年变化趋势而言,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态势。这意味着这7个行业对农民工的吸纳遵循以下规律:当行业就业规模增大时,更多地吸纳高学历就业者;当行业就业规模缩小时,更多地挤出低学历的从业者。也就是说,即使是在这7个属传统意义上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内,农民工就业也面临越来越严峻的形势,其中,由于行业需求小于实际供给,仅接受初等教育的农民工群体的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
一般认为,产业发展的顺序是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演变,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劳动就业也会发生变化,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会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现实证实了这一规律。产业发展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具有二重性,随着产业结构的演化升级,生产技术不断创新进步,资本和技术对劳动的替代效应就会逐渐增强,出现劳动力的排挤效应;同时技术进步促使新兴产业出现,对较高素质的劳动力产生新需求,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然而,当前我国投资拉动型主导的发展方式,过早追求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替代劳动的趋势非常明显,导致“高增长、低就业”,就业弹性逐年下降。克里斯托弗·皮萨里德斯认为,传统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寻找新的出路,需要产业升级。但是,考虑到中国城镇化的漫长过程中庞大的农民工就业问题,尽管阻止不了这个升级趋势,但应该让这个过程尽量漫长些。一方面要给劳动力在周边范围内的流转制造条件,另一方面也需要重新审视产业升级的速度和方式[4]。
4近年部分行业发展与农民工就业吸纳能力的关联性分析在确定了对农民工就业具有较强吸纳能力的7个重点行业后,还要考察在我国产业结构转换过程中,行业发展状况与农民工就业的关联。为此,应先探究前者的变化对后者是否产生影响,进而揭示这种影响的程度,最终从提升重点行业对农民工就业吸纳能力的角度,探讨支持这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其中,行业发展状况可用其年度增加值的绝对数量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来衡量。
基于以上思路,本文首先确定上述行业的增加值数量与该行业农民工就业数量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其次,考虑到某个行业无论在增加值规模还是在就业人员总量方面均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张,均存在投入的边际效用递减问题,故从增加值角度出发,要分析某个行业的就业吸纳能力,实际上应该分析其就业的“存量吸纳能力”与“增量(边际)吸纳能力”两部分。前者指某年度该行业创造单位增加值所需要的就业人数,可用“单位增加值就业人数”指标来反映。该指标实质上是一个以绝对数量反映行业农民工就业密集程度的指标,与所属行业的自身特性(如生产方式,技术、资本、人力的密集程度)密切相关。后者指该行业某年度新增增加值比例所引致的就业比重变化,也就是“就业弹性”的概念。最终,在对重点行业从增加值角度出发的“就业存量吸纳能力”与“就业增量(边际)吸纳能力”进行考察之后,就可以确定哪些行业的发展会有效吸纳农民工的就业,从而找出二者之间的关联。但出于数据可得性、适用性的限制,本文仅讨论“就业存量吸纳能力”。
4.1相关性分析
由于《中国统计年鉴》统计数据的延后性,部分行业2012年度的数据缺失。鉴于此,为统一口径,本文将研究数据的时段界定为2004~2011年。此外,由于数据获取所限,本文只能选取7个行业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各年度增加值与其农民工城镇就业人数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了Pearson“双变量”相关性分析,得出的结论如表2。
由表2可见,本文所确定的7个重点行业中有5个行业的增加值与农民工城镇就业人数8年来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并均通过了检验,这说明这些行业增加值的变化将会对农民工就业有着较明显的影响,但具体的影响程度尚需进一步分析。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两个行业未通过相关性检验。
4.2行业单位增加值吸纳农民工就业人数分析
金碚等,周伟在研究中使用了劳动生产率的倒数—行业单位增加值就业人数来衡量不同产(行)业的就业吸纳能力的大小[20,13]。本文也采用该指标来计算某行业创造每亿元增加值所需要的农民工城镇就业人数。该指标并非像就业弹性系数那样是两个“增量”比率指标之间的比值,而是某一年度增加值与就业人数两个“存量”数量指标之间的比值,能更直观、全面地反映其就业的“存量吸纳能力”。
从表3该指标各行业自身的纵向变化来看,2008~2012年5年来,7个行业单位增加值就业人数均呈下降趋势,这充分说明近年来科技与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升了各行业的劳动效率与生产力水平;同时,资本深化对于劳动力的“挤出效应”大于“补偿效应”,对于农民工就业而言尤是如此。
5基本结论、研究局限与政策建议
5.1基本结论
总体而言,在19个非农行业中,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与邮政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采矿业等7个行业对农民工就业吸纳方面,不仅在总量上排在各行业前列,而且同时具备较高的吸纳效率;同时,其行业特性也决定了创造单位增加值需要吸纳较多数量的农民工。进一步分析也可看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对于解决农民工的城镇非农就业问题均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农民工非农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7个重点行业中,有三个属于第二产业,并且从吸纳总量指标而言,制造业、建筑业排在7个行业的前两位。
但是,另一方面,上述7个行业均为传统行业,属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主要对象。鉴于本文对行业就业吸纳能力以及单位增加值吸纳农民工数量这一指标的趋势分析所得的结论,即使在吸纳农民工就业的7个最重要的行业中,由于科技进步与资本替代对以低学历为主要特征的农民工群体就业的挤出效应日益增强,因而,从提升农民工就业水平的角度而言,需要重新审视产业升级的速度和方式,使之能够与农民工的就业结构协调互动。
此外,本文认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工城镇就业结构与行业的增加值结构存在较为密切的关联。如果做大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与邮政业、采矿业等5个行业的规模,努力提升其行业增加值,这将对农民工就业的拉动效应非常明显;对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2个行业而言,尽管其不具备农民工就业人数与行业增加值的正向相关性,但由于其仍属于对农民工就业有重要意义的行业,因而至少应维持其发展规模,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就业。
5.2研究局限
在研究对象的界定方面,由于无法获取各年度各行业吸纳农民工的人数,只能以当年各行业的学历构成状况来替代,这会导致两个问题:(1)行业内的低学历就业者的构成不仅是农民工;同时,农民工中的高学历就业者(尽管所占比重很小)也没有被考虑进去。(2)因本研究是面向未来,因而更准确地应将研究对象界定为各行业未来对农民工就业吸纳的“增量”,但本文囿于数据可得的局限,只能考虑行业中农民工就业的“存量”部分。这些均会对结论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此外,考虑到本文所遴选出的7个对农民工就业具有重要意义的门类行业中,均包括若干个“大类行业”,这些大类行业可能也存在对农民工就业吸纳的“异质性”与“动态性”。因此,为了使研究结论更为精准,未来应将研究继续深入到大类行业层面。
在研究方法的选用上,因2003年起我国采用了新的行业统计口径,故行业增加值数据、行业中特定群体的就业人数数据的时间序列较短,这无疑将导致结论有所偏差。此外,行业单位增加值就业人数这一指标使用上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只能近似地用于趋势分析,无法据此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5.3相关政策建议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2000~2010年,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农民工以及城区扩张带来的农业人口市民化占城镇人口增长的比例分别为15%、43%和42%,许多人投身中国大规模的城乡人口流动大潮,从农村涌向城市,从农业转向工业和服务业。到2030年,根据人均收入的增长趋势,中国的城镇化率预计将达到70%左右,大约有10亿人生活在城市里。如何管理下一波城镇化,是中国成功实现发展目标升级的重要决定因素[3]。而农民工的城镇非农就业,日益成为城镇化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尽管本文提出要大力发展5个行业以提升农民工的就业水平,但由于技术进步、资本深化和行业特性的不同,每个行业投入与增加值并不都呈严格相关关系且相关程度也不一致。因而,若行业扶持政策是以增加行业投入为主要手段,则未必会提升上述行业中的增加值,也就未必会提升农民工的就业水平。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加快产业转移,引导农民工有序就近转移就业。从吸纳总量而言,制造业是当前吸纳农民工城镇就业的首要行业,而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又受到城市环境、能资、土地等多因素的制约,亟待进行合理的产业转移。如果在进行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重点考虑农民工集中的中西部具备一定承接工业转移条件的地区,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对向该区域转移的制造类企业进行倾斜,那么,就可以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缩短其跨区域流动的距离,延长农民工非农就业年限,同时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2)实施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提升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农民工自身技术技能水平低、就业竞争能力差是制约其城镇就业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3年,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农民工接受过技能培训。由于我国农民工数量庞大,全面开展培训是不可能的,因此,有选择地优先在农民工集中就业的行业开展培训能取得良好的就业提升效果。而在本文所遴选出的7个重点行业中,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餐饮业等行业均需要一定的从业技能。鉴于此,各级政府可以采取财政补贴或政府招标购买服务等激励措施委托上述行业的各级行业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一方面可以有利于农民工产生职业归属感和认同感,稳定自身的就业地点和就业企业,促进农民工自身向着专业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参与进来,利于形成校企合作的机制[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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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Vol.34, No.2 FORECASTING2015年第2期收稿日期:20140421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12YJC630160);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资助项目(12E042);黑龙江省高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资助项目(1254G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