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建议
2016-07-07王琰琰
王琰琰
[摘要]内部审计的目标能否真正得以实现,内部审计价值能否真正发挥作用最终反映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是否被组织有效利用。因此,加强内部审计成果管理,确保审计项目成果最大化,推进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内部审计;审计成果;成果运用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2.180
1 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概述
内部审计成果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实施审计程序,汇总工作成果而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建议。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包含审计问题整改与审计意见的落实。
2 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意义
有效的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对于内部审计的目标实现、组织价值的增值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有效的审计成果运用可以改善组织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审计发现组织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只有通过审计成果的运用,可以弥补制度的漏洞,织密制度的笼子,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
(2)有效的审计成果运用可以提升组织经营效率,内部审计通过对国有资产、财务收支等的审计,提出管理中的意见,只有通过审计成果运用,才能使得内部审计真正做到从管理中出效益,保证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3)有效的内部审计成果可以提升审计部门的权威。审计成果的运用使得内部审计的工作在组织具体管理工作中得到具体体现,使得内部审计真正在医院管理中发挥作用,从而进一步促进内部审计的发展。
3 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运用的“力度”不够。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成果运用中占主导地位,内部审计完成审计工作后形成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报告对审计成果运用情况进行督促。内部审计单位成果是否运用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而对于组织管理层,无须对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情况进行监督,这使得审计成果运用部门对审计成果运用的积极性不高,或者甚至对审计成果视若无睹。
另外,因组织机构设置的问题,大部分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属于同级部门,而在审计及审计成果运用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属于监督者,被审计对象或者其他职能部门属于被监督者,这种同级之间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使得内部审计部门在整个审计成果运用过程中处于唱“独角戏”的状态。
(2)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韧度”不够。对于审计成果的运用,往往是通过审计报告的方式,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审计部门开展整改。而内部审计部门随即开展下一个审计任务,对于上一个审计成果的运用与否,很少做到有效的监督。
(3)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广度”不够。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实际过程中,往往仅限于对审计报告中提及的某一事件开展整改,但并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无法做到标本兼治,部分审计发现的问题往往可能属于组织管理体制或者制度层面的问题,本质原因得不到解决,屡审屡犯的现象也就会一直存在。
(4)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亮度”不够。目前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体系中,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内部审计结果予以公开,组织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均不希望将内部审计成果广而告之,因为审计成果的公告,不仅增加了内部审计部门审计质量的要求,也造成了组织管理层的无形压力。也正是因为审计成果不公开,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运用,运用多少,组织内部其他成员或者社会大众都不了解,更无从提及如何监督。
4 内部审计成果运用问题的原因分析
内部审计成果的实际运用中存在力度、广度、韧度、亮度四个方面的问题,导致这些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领导对审计成果的认知理念存在偏差。领导对内部审计成果的作用认识不够。一是由于领导认为内部审计属于马后炮,发现的问题都属于过去式,从而对审计意见和建议不够重视,进而形成屡查屡犯的恶性循环。二是领导认为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内容对组织没有带来直接的经济流入,因而不会重视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从而导致出现内部审计审而不用,审计部门的工作以提交审计结果报告为终点。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缺乏独立性。由于内部审计机构不独立,组织地位不权威,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部门属于同级,内部审计部门难以指挥被审计部门开展整改工作,大部分被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存在抵触心理,对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也仅限于表面上,没有从根本上去整改,尤其牵涉到多个部门共同整改,反而会使其他部门将矛头指向内部审计部门,导致审计成果无法充分运用。
(3)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匮乏。内部审计成果能否得以运用,需要以足够的内部审计人力作为保障。但目前内部审计机构的现状是人力资源相当有限,这主要体现在量和质两个方面,“量”的方面指的是内部审计人员数量有限,而“质”的方面表现为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人才的匮乏直接限制了内部审计工作成果运用。
(4)内部审计结果不透明。导致内部审计结果不透明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表现为政策制度、组织内部领导层、理解风险等。审计署对审计机关的内部审计结果是否予以公告,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制度层面的要求。此外,部分内部审计结果内容有可能反映的是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内部审计部门将审计结果报告给组织管理层,管理者自然不会愿意承认在管理方面的缺失,从而不会同意对内部审计结果进行公开。再者,审计结果公开存在理解性风险。部分内部审计结果专业性较强,涉及较多的专业术语,使得审计结果不便于理解,对于社会大众来讲,很容易造成理解性偏差,使得审计结果公告的公布背离了其最初的积极意义。
(5)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第一,问责意识不强。只要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对组织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即使造成一定的后果,管理层也不愿进行问责,因为一旦开展问责,势必会影响组织未来的发展。第二,审计问责客体难以界定。内部审计问责主要还是以部门或组织为问责客体,很少涉及对具体责任人的问责。尽管报告中有涉及具体经手人,但是经手人往往拒绝承担责任,并将责任推给集体决策。
5 改进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建议
(1)加强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认识。加强管理层对政策法规的认知程度,接受内部审计工作的本质,理解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真谛,主动接受和重视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
(2)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制度,完善审计成果运用依据。协调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明确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目标、原则、方式、途径、责任、要求和考核检查办法等,推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3)实行上下联动机制,实现审计成果信息共享。开展多种方式宣传审计成果运用的重要性,使领导干部重视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促进各项成果落实到实处。建立以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审计成果运用监督体系,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切实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
(4)培养组织内部审计队伍,适当引入社会审计力量。充实内部审计队伍,从组织内部其他部门选取相关的专业知识人才,与现有内部审计人员形成优势互补。此外,对于内部审计人员不了解的领域,可以适当购买社会审计力量完成,在与外部审计合作的同时,加强自身的学习,逐渐做到独立完成,充实内部审计队伍。
(5)推行信息公开机制,促进成果运用公开透明、建立内部审计成果通报机制。通过结果公开的手段促进审计结果落实,探索扩大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新形式和新平台,提高监督透明度。加大审计成果的宣传力度和广度,扩大审计成果信息公开,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6)严肃问责机制,实现审计成果执行刚性。建立审计成果运用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成果运用评价内容可以包括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对审计成果提出的整改方案的可操作性及整改落实程度等。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实行将审计成果运用情况纳入部门考核指标,同时纳入干部个人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影响领导干部选拔或人事调动,加强领导干部对审计成果运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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