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酒店成本控制策略影响研究
2016-07-06肖珩王振宇朱盈燕
肖珩 王振宇 朱盈燕
摘 要:酒店业“营改增”工作已全面铺开,本文从业成本角度考虑,酒店如何应对“营改增”的挑战,通过综合分析得出结论,酒店的管理创新可以从降低自身人力投入成本,提高酒店服务的智能化、机械化程度合理统筹安排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购进时间。购货渠道优先选择增值税税一般纳税人等方案考虑,进而减轻税负。
关键词:酒店业;“营改增”;成本控制
一、前言
我国酒店业经过三十年的市场化发展,已成为我国服务业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对我国酒店业发展也面临着新挑战,酒店从过去一味追求销售额增长,开始注重酒店自身的成本控制。广义的酒店成本是指酒店要维持正常运营所有购进的一切物资的支出。而狭义店成本,包括人工成本、低值易耗品与洗涤成本、餐饮成本、商品成本、能源成本、投资成本、管理中办公经费以及其它费用等。如何控制酒店成本成为促使酒店更好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2016年5月1日,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酒店业也纳入了缴纳增值税的范畴。由于增值税征收方式与过去酒店业缴纳的营业税方式有较大不同,这对酒店成本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营改增”条件下酒店成本新问题
征收营业税时期,酒店的所缴税额只与营业收入挂钩,与其他因素影响微乎其微,“营改增”之后,酒店也参与到了整个增值税链条当中去,其原材料购货渠道、成本因素、经营规模、收入结构、营业收入等都要考虑增值税相关因素。酒店成本支出主要包括用人成本、原材料及周转材料成本、外购服务成本、固定资产购置成本。可见“营改增”后决定酒店税负的因素明显增多,具体影响如下:
(一)用人成本
酒店成本支出中,用人成本占到了整个成本支出的35%左右,甚至更多。但是由于当前的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用人成本并不能计算进项税额用以抵扣,若酒店自身员工成本支出较小,则在“营改增”的背景下会税负增加的影响不明显;若是员工成本支出较大,则会让酒店有明显的税负增加的情况出现,与营业税时期相比增加了较为的税负。
(二)原材料及周转材料成本
酒店所花费的如食品原材料、委托加工支出、能源支出、低值易耗品支出会占到整个成本支出近50%。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这些原材料及周转材料符合一定条件的是可以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但实际情况是,很多酒店采购相关物品时,由于售货方原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酒店采购的新鲜时令蔬菜及海鲜等,大多数都是从个体工商户户购买,所以无法取得抵扣凭证。
(三)外购服务成本
酒店的外购服务成本如广告宣传支出、设备的维护维修支出、运杂费支出等占成本支出的4~5%。2013年“营改增”开始试之后,部分服务业就已经开始进入增值税链条,直到20165月服务全行业都纳入了试点范围,那么这些事项支出是可以产生进项税进行抵扣的。总体来该部分支出占成本比例较少,所以影响程度偏低。
(四)固定资产购置成本
酒店固定资产支出在酒店自身初创期及发展期占到较大比例,自09年我国增值税类型变成消费型后,规定酒店外购的固定资产可在购入时一次性抵扣,在酒店发展初期,会进行各种各样的固定资产的投入,如客房部的中央空调设备、用于仓库保险的大型冷冻机、办公用办公设备等等。这些资产的购入,税法规定是可以进行抵扣的,进而减轻了酒店税负负担。如果处于成熟期的酒店来说,相关固定资产支出会有较为明显的减少,而且由于前期酒店缴纳营业税,所以之前的固定资产支出便不能抵扣。
三、“营改增”条件下的酒店成本控制建议
在“营改增”新的税收体制下,未来酒店关于税负的成本控制主要倾向于;降低酒店内部人力成本、增加机械化智能服务、购货渠道调整、优化固定资产类购入时间。具体如下;
(一)大力推进酒店服务外包
由于提供外包服务的企业在“营改增”后,同样缴纳增值税,酒店就可以在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另外。未来酒店业势必会面临跟激烈的竞争,各部门对人力要求会更加专业化,所以,酒店服务外包后,不但可以明显减低税负,还会降低用人资金成本、培训成本、管理成本等,可谓一举多得。
(二)提高酒店服务的智能化、机械化程度
尽管酒店属于传统服务业,人力劳动在酒店服务中必不可少,但例如非直接面向客人的个性化服务,条件允许选择机器设备来代替传统的人力劳动,进而降低人工成本,如扫地机器人、大型清洗设备等等。与此同时“营改增”后,所购置的机器设备也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三)合理统筹安排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购进时间
酒店“营改增”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当月直接扣除,若酒店处于经营初期会有大量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抵扣,增值税同时也规定本期抵扣不完的,可成为留抵税额下个纳税期限继续抵扣,但考虑时间价值,在不影响酒店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固定资产购置时间,做到利益最大化。
(四)购货渠道优先选择增值税税一般纳税人
酒店采购物品种类繁多、购货次数频率大,数量多,进而所对应的采购商规模也是参差不齐,销售方式多种多样,这就要求酒店在进行采购时要尽量选择具有较大规模的采购商,一般这样的采购商可以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一些生鲜食品由于条件所限不能直接开具专用发票,酒店可以与当地工商注册的农业合作社订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协助供应商到所在地的税务局开具专用发票。这样不仅解决了进项税抵扣的问题,进而减轻税负,同时也建立了安全、稳定的购货渠道。
四、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发现“营改增”对于酒店的发展来说,不仅是减轻税负这样直观的优惠作用,更是酒店业面临新常态的经济发展条件下转型升级的难得机遇。这样的条件下要求酒店业应该更加积极的执行和运用好“营改增”政策,为自身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1.海口经济学院财务会计学院;2.海口经济学院;3.辽东学院旅游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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