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风琴二度创作中的民族审美价值探究
2016-07-06董捷
董捷
摘 要:民族审美,就是指在任何一个民族中所产生的发现美、创造美、感受美等一系列的品鉴美的活动,也是一项复杂的心理活动。无论哪个民族,它的审美活动都是通过族群在长期的劳动生产生活,以及文明时代中在各种社会形态的影响下产生和发展的。因此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稳定性,还具有独特的感情性和丰富性。关键词:二度创作;民族审美;探究音乐表演是一项充满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在表演的过程中,除了准确、完整表达作曲家的创作思想之外,还应当具有个性化的实现,从而进行审美的再创造。对于云南民族风格的手风琴作品来说,在它的旋律、节奏及演奏技巧上都无疑体现着浓厚的民族气息,其二度创作中的民族审美价值也是值得笔者进行探究的。1
表现对象的选择首先,音乐创作同其他艺术创作一样,都需要存在一个对象选择的问题。艺术来源于生活,音乐创作所表现的也同样如此。因此,根据主体的这种思维方式以及审美意向,才有了音乐创作的素材、内容、情感等要素组成,最终形成作品。在二度创作中,演奏者在遵循正确的创作意图上也会根据自己的演奏经验、生活经历等要素来重新选择和定位“个性化”的表现对象。此外,由于不同的演奏者有着对生活不同的心里体验和感受,因而在表現音乐作品的过程中会通过一些“个性化”的演奏技巧和技术处理等手法来表现同中求异的主题风格。其次,音乐不仅仅是外在形态的单一化模仿,而应该是完整的、深度的,且具有创造性的诠释作品的表现对象。而一个能被音乐这样一种艺术形式来表现的对象,肯定也包含着与其音乐音响具有某些对应关系的感性特征。[1]在具有云南民族风格的手风琴音乐作品中,大部分都是从作品名称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作品所要表达的对象。如《傣家欢庆泼水节》就是以“泼水节”作为作品的创作对象,通过音乐的物化手段,向人们再现了一幅生动热闹的傣家儿女载歌载舞欢庆节日的场景。在二度创作中,由于“傣家”、“泼水节”等概念已经明确了表现对象,因而会采用与这样一种场景伴随关系的音乐手法,即通过采用傣族音调,以及通过手风琴对葫芦丝演奏技巧及音色的模仿,如演奏中的颤音、连音等演奏技巧来完成“欢庆泼水节”的场景情绪体验,这就是一种以“直接对应”的音乐手法进行对象的表现。又如《云南意象——“云”》,标题中“云”的概念已经让演奏者脑海中浮现出了一片自然景象,但是音乐又不能直接、直观的去描摹所谓视觉对象的形状及轮廓,因此,标题信息就成为在二度创作中演奏者把音乐与其具体的表现对象相联系的重要信息。再加之乐曲创作中的无调性的音列组合及演奏中震音、刮键等技巧处理,演奏者只有通过这些被赋予民族审美信息、情感意义的对象来完成其审美活动。2
音乐形象的塑造在任何一部音乐作品的创作中,音乐形象的塑造往往取决于创作主体。而主体以什么样的创作思维、审美意识及思想高度,又决定着其以什么样的音乐表现方式来进行音乐形象的塑造。[1]在二度创作中,对于音乐形象的塑造,不仅仅是演奏者对作品的体会和感悟,同时也是其对生活的一种态度、认识以及传达。而在表演的过程中,他通过主客体美感思维的相互交融,在向人们展现作品本身所塑造的音乐形象的同时,也给人们留下了一个让其自由创造的审美空间。如在云南风格手风琴曲《蝶舞》的二度创作中,演奏者可以根据标题信息,以及乐曲主题部分的白族音调和具有舞蹈性律动的三拍子,从而将其作为一种特定的、对应的“蝶舞”这个音乐形象的强化、展示,以及全新的塑造和诠释。我们发现,在已有的云南风格的手风琴作品中,对于各音乐形象在二度创作中的塑造来说,演奏者都能在标题信息中获取让其产生有关于民族审美想象等要素。但也有一些作品,如《云南意象—— “雾”》中,“雾”,作为一种生活中的自然现象,它是虚幻无实的,再加之通过音乐这样一种虚幻、无形的艺术形态对其进行表现及塑造却很贴切。因此,在二度创作中,演奏者就可根据主体储存的审美意念以及客体自身的民族情感经验予以自由组合,充分发挥其想象空间。当然,任何一个演奏者在二度创作中他都会将自己置于作品、社会和时代之中,而他对作品中音乐形象的塑造的灵感也是基于其对这种生活的感受和感悟。因此,乐谱上的内容只是作为一种符号化的信息传入客体大脑。而在以个性化为前提所追求的音乐艺术中,他将会受到社会、时代、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从而引发对各音乐形象的不同思考和塑造。他必须要与每个民族不同的生活背景及历史文化等要素相互融入,从不同的民族审美意识和审美心理进行音乐形象的塑造,从而以一种全新的、具有个性的音乐语汇塑造出表现性更为深刻的音乐形象。3
音响结构的创造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周围充斥着各种声音的音响,音乐的音响也包括其中。它有别于其他的声音音响的原因是其按照审美规律,有组织的一种音响,它可以根据不同的表现对象、不同的音乐形象以及各种乐器性能的不同来进行选择性创造,但无论选择哪一种手段进行音响的创造,个性化的表现因素却始终贯穿。因此,在二度创作中,不论是表现潺潺的流水声、城市的喧嚣声,又或是少数民族音乐中各乐器的声音等等,演奏者都能将其富有表情性的再创造。就近几年创作的云南风格的手风琴音乐作品中,大部分作品都是在各少数民族民歌基础上加以创作改编而成的。其中,音响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声器乐化。众所周知,歌唱性的情感表达是人们最直接、也是最方便的一种感情宣泄,而器乐化的人声表达在创作中则要根据每件乐器不同的性能、特点及演奏技巧进行比对、揣摩,再用其富有创见性的器乐语言从而进行声音的再创造,并以此来表达对客观世界的感受。如在《云南意象——“云”、“雾”》两首作品中,创作者用了刮键、震音、颤音、轮指连音及敲打琴体的技巧等,除了对某些乐器的声音借鉴和模仿之外,更力求一种声音的创造性来表现主体中的客观世界。在二度创作中,在遵循主体审美之余,对于声音的创造还更加赋予了其无限的创造空间。就拿敲打琴体来说,到底敲打琴体的哪一个位置以及怎样敲打发出的声音才是既符合音乐作品本身,却又为不失创造性的音响呢?这就需要演奏者根据自己的演奏经验、审美经验等来作出相对应地选择了。对于器乐演奏来说,声音绝对不是原样的模仿,演奏者是在他们的感情体验之上来创造音响世界的。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无论是民歌器乐化的二度创作,或是纯器乐化的二度创作,都涉及演奏者的民族审美意识、心理、感情,以及他所运用什么样的表达方式来进行音响的创造和声音的传递等复杂的因素。所以,在二度创作中,演奏者对其作品的深度、广度的认知,以及对力度、气度的把握,对于音乐音响的创造性来说,都蕴藏着巨大的推动力。民族审美是一项比较深奥且复杂的研究课题,不仅要对其民族形成、民族文化等知识的了解,同样需要对其民族音乐文化的产生、发展脉络的方面的熟悉。因此,对于云南民族风格的手风琴作品本身及二度创作中蕴含着丰富的民族审美价值研究工作目前也只是初探,也希望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能有更多的人关注手风琴音乐作品中民族审美价值的研究。参考文献:[1] 申波.音乐艺术的审美与阐释[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