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称词it、this、that在篇章中的衔接方式与功能
2016-07-04刘连营
【摘要】文章首先界定衔接的概念,然后对衔接进行简单的分类,分为指称关系(reference)、省略与替代、连接和词汇衔接四类。然后对人称指示词进行近一步分类,最后对人称指示词的衔接方式和功能进行探讨。
【关键词】篇章 衔接 指称词
对于篇章概念的界定,国内的著名语言学家们做出不尽相同的定义。黄国文在1988年的《语篇分析概要》一書中指出是将text 称作语篇。胡壮麟在1994 出版的《语篇的衔接与连贯》一书中将discourse 称作语篇。他在此书中对语篇进行如下定义:语篇包括话语(discourse),也包括篇章(text)。它可以是一个词,也可以是一个短语或词组,它也可以是一个小分句等说法。王宗炎在1988 主编的?英汉应用语言学词典?给text 和 discourse 做出如下定义:text指口头或书面语的一个单位,或短或长;discourse 指语言运用的各种实例,即语言交际过程中所说的话。
一、衔接的界定
Halliday在1962首次提出 “衔接”的概念,在1976年与Hasan 合作发表了?英语的衔接?一书, 衔接一词被语言学广泛使用。Halliday 和 Hasan 认为衔接在语篇中某一部份对另一部份语义关系理解中起着关键 作用。Nunan 在1993年认为衔接是语篇内标记不同句际关系的形式连接,是使作者或说话者建立超越句子边界的关系,并使语篇内的句子扭结在一起的篇章结构。而 Berry 在1994 认为衔接是形式关系,是命题关系,衔接加语域构成篇章。Hoey 在1991年认为衔接是篇章内句子里的某些词或语法特征,是能使该句与它前后的句子连接起来的手段和方式。De Beaugrande 和Dressler 认为衔接是使表层篇章成为互相连接的一个序列的方式,衔接存在于语法依赖(grammatical dependency )。衔接是篇章内的句子在语义和表层结构中的连接方式。
二、衔接的分类
对于衔接的分类,中外语言学家有着不同的说法。Halliday 将衔接分为指称(reference)等五类;胡壮麟1994年在语篇的衔接与连贯一书中,将衔接分为指称等四类关系。本文主要根据Halliday 的分类方法进行划分。
1.指称关系(reference)。指称关系指用代词等语法关系表示语义关系。具体其分为三类:人称指称关系(personal reference),一般是第三人称代词,如:him, his ,they, everybody等; 指示指称关系(demonstrative reference)包括this, that, these, those之类的指示代词以及定冠词the和such a一类的词,也包括there, now, then地点指示词和时间指示词。最后是比较指称关系(comparative reference),在篇章中读到表示比较的词语时,便会在上下文寻找比较对象的其他词语,这样比较上下文便构成了连接上、下文的手段构成比较关系。在篇章中,除了可以找到的形容词或副词的比较级以外,还可以通过一些具有比较意义的词语如same, as, equal, such, similar(ly), different(ly), other, otherwise, else 等表示指称关系。
2.省略与替代。省略指篇章中句子或小句中一些基本结构成分的缺省,这些成分从语法上讲是需要的,但作者或说话人假定它们在语境中已经清楚,不必再提出。这些省略部分只能借助于上下文才能发现。省略可分为三种类型:名词型、动词型和小句型。
3.连接。连接又称逻辑联系语,连接关系是通过连接词(如and, but等)、一些副词(如 however, thus等)或词组 (in addition, in other words等)实现的。Halliday 将连接分为四种类型,即;增补型(additive),转折型(adversative), 原因型(causal)和时间型(temporal)。
4.词汇衔接。词汇衔接指通过词汇选择在篇章中建立一个篇章的链条,从而建立篇章的连续性。词汇衔接是构成衔接的最高级方式。(刘辰诞 1999)词汇衔接中的词汇关系有两种:重述(reiteration)和搭配(collocation)。
三、人称指称词
指称是衔接的第一种方式,它是一种语法手段。指称所表达的是一种语义关系,即在语篇中找出某一成分与它所指称的另一成分之间的同一性或比较性,换言之,指称是一个共同释义的概念,某一成分的释义以某种方式基于另一成分的释义。指称是回指的信号,这些信号所组成的指称链有助于读者掌握语篇中的指称关系,这种连续性就构成了语篇的衔接与连贯。基于前文已简单介绍了指称得三种分类,以下详细阐述人称指称(personal reference)。
人称指称:人称指称包括人称代词、形容词性物主代词及名词型物主代词。这三类代词都通过直接的所指关系,标明所指对象在言语中的功能或作用。这样,指称词和前面的所指对象之间就建立了认同关系。
根据指称词和所指对象的位置关系,指称又可分为三种类型:前指(anaphora)、后指(cataphora)和 外指(exphora)。前指和后指相对于外指而言通称为内指(endophora)。
所谓前指,指所指对象在上文中,如上文中的she 指文中的Andrey.
所谓后指,指所指对象在下文中出现。如下文中人称指示词they。
① They all ran to the classroom for class. Lucy, Lily, Tom and Jim.
人称指称关系的指称词一般前指,但有的时候会后指,如上句中的they, 人称的指称关系的指称词后指一般在文学语言中使用,因而人称指称词后指示文学语言区别于口语化语言的标志之一。外指是指所指对象不在篇章之内。
四、指称词it、that和this的语法选择及其语篇功能
指示指称词中this可用于前指,也可用于后指,而that 一般前指。何兆雄(1999)指出,this 和that在用于篇章指示时,可用来指某一实体,也可以用来指篇章中的一句话语的上文和下文的某一部分,他举了这样两个例子:
②This is what he did to me. He ripped my shirt and hit me on the nose.
③They had a car accident. That was the worst we could expect.
辛斌(2005)認为:这两句中this 和that 分别指下文中他对我干的事和下文中所讲的汽车出了事故这段话。this 和that 在文中的这种照应得到用法十分普遍,统计数字表明this和that这种篇章指示的用法比用来指上下文中某一实体,即代替某一个名词的更常见。
传统语法通常把人称代词(demonstrative pronouns)和指称关系的指示代词(demonstrative pronouns)归为两个不同的系统。而在语篇语法中,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完全可以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比如,it 不仅可以和he和 she放在一块进行研究,也可以与this 和that 等指示代词一起来研究。McCarthy 认为:
1.it 用于当前实体或注意焦点的无标记指称关系。
2.this 标示一个实体或注意焦点转至另一个新的焦点,即引入焦点。
3.that 越过当前焦点指称非党群、非中心和边缘化(游离主题)的实体或焦点。
1)it
it 作为无标记指称项,指称“当前焦点”(current focus)中的“话题实体”(topical entity)。代词it 的功能是使我们正在讨论或注意的事物在篇章中继续下去。McCarthy (1993)所举的例子能阐释的相当清晰。Introduction:
④It traces the developments in dialectology in recent years.
该句 中的it之所以是错误的,是因为“the introduction” 这一篇章实体尚未进入注意焦点或成为篇章主题,所以说指称词it 只用于指称已被明显标示进入注意焦点的实体。例如:
⑤I had a look at a new house yesterday. Its kitchen was very large.
这里的it 指称已进入注意焦点的实体 house, it 与house 共指(coreference),直接表达了前指关系。
2)this
this与it不同,它可以使一个实体进入注意焦点,从而在篇章发展中创意焦点。如McCarthy(1994) 举过以下的错误句子。
⑥Store it cool and dry.
这里的it 用的不恰当,因为it 没有使实体进入注意焦点的功能,如果改为“Store this product in a cool and dry place.” 就合适多了。
有时,在人们发布消息或新闻播报中,用this 来表示下面将要播出的新的内容,即指示下文中的整个句子或若干个句子。先用指示词this, 以期引发听众的注意,具有强调的意味。如:
⑦……Again we come back to this: Murderer was once found at the corner of …
⑧Now listen to this ! Our team has won the First Prize in the contest.
例⑦中,播音员是以this 来提醒听众注意,下面的内容是新的、比较重要的信息。例⑧中,说话人先用Now listen to this !引起大家注意后,再透露小组获得一等奖的消息。(辛斌,2005)
3) that
that 的运用,意味着越过当前焦点、或游离于当前焦点,去指非当前焦点,作者或说话者通过使用that 达到游离当前焦点的目的。
通过比较刘辰诞(1999)所举的两个例子,可以对that 的指称用法有进一步的理解。
⑨ First square 19 and then cube it.
⑩ First square 19 and then cube that.
例⑨意思为先求19的平方,在求19的平方;而例⑩意思为先求19的平方,再求19平方361的立方。其原因是it 与 that 的指称用法不同。it 指称当前焦点,即 19;而that 的使用,意味着越过当前焦点,去指称非当前焦点。
参考文献:
[1]Berry.M.,Introduction to Systemic Linguistics.London:Batsford,1977.
[2]De Beaugrande,R.&W.Dressler.Introduction to Text Linguistics.London:Longman,1981.
[3]Halliday,M.A.K.,& R.Hasan.Cohesion in English.London:Longman,1976.
[4]Hoey,M.Patterns of Lexis in Text.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1.
[5]McCarthy,M,.Discourse Analysis for Language Teacher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
[6]McCarthy,M,.It,this and that,Advances in Written Text Analysis.London:Longman,1994.
[7]Nunan,D.Discourse Analysis.London:Prentice Hall,1993.
[8]何兆雄.新编语用学概要[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9.
[9]胡壮麟.语篇的衔接与连贯[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4.
[10]黄国文.语篇分析概要[M].湖南: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11]刘辰诞.教学篇章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12]王宗炎.英汉应用语言学词典[M].湖南:湖南教育出版社, 1988.
[13]辛斌,沈磊.指示词语this 和that 在英语口语中的使用和理解[J].外语学刊,2005.
作者简介:刘连营(1974-),男,江苏连云港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大学英语教学、英语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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