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探析
2016-07-04范思齐
范思齐
摘 要:目前我国的金融创新业务正在向纵深发展,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目标群体也得到了进一步细化和提升。本文就目前新时期金融创新活动所存在的特点展开具体的阐述,研究分析金融创新活动的变化趋势,科学地认识与评价金融创新所产生的风险性因素。以此出发,提出应增强政府部门的金融监管、增强金融主体的内部风险管理、增强国际间的经济合作等防范措施,促使當前金融创新活动能够得以健康、稳定的发展。
关键词:金融创新 金融风险 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金融行业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各金融机构亦在不断发展金融创新,在此过程中,其风险因素也日渐增多。一旦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出现了重大风险问题,会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甚至将导致整体国民经济遭受剧烈的波动。因此,探讨与分析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管理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与价值。本文从新时期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活动的特点出发,分析与讨论金融机构的变化趋势,从政府监管、内部监督、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以期能够为相关的金融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内容。
一、新时期金融创新活动的特点与变化
根据我国银监会所发布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金融创新活动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通过实施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新的市场拓展,构建新的管理组织架构,并在相关的战略决策、制度安排、机构设置、人员准备、管理模式、业务流程以及相关的金融产品等众多方面所实施的创新型活动。目前我国的金融行业在金融创新方面已经放宽了准入门槛,金融创新无论是从深度还是广度上都取得了极为迅猛的发展。一方面,金融创新活动中,理财业务作为突出的发展方向替换了部分传统的储蓄方式;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愈发趋于同质化发展,而金融资产则处在不断进行的证券化过程中。
1.理财业务持续发展的特点。作为现阶段我国金融行业一项创新亮点,理财业务异军突起。随着我国整体国民经济水平的持续提升,人民的经济能力日渐提升,同时金融活动思维也愈发活跃,传统的储蓄方式由于过低的收益率显然已经无法再满足于现代人的理财需求,因此人们亟需一种更高收益的理财方式。基于这种市场需求,商业银行紧抓市场行情变化,制定并推出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在很短的时间内,金融市场中喷薄而出大量的理财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2.金融机构同质化。我国的金融机构原本存在着清晰的业务界定,然而随着金融创新活动的不断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同时推出了许多功能和类型较为相似的金融产品。大量交叉式业务的发展促使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趋于同质化。金融机构原有的垂直式的业务发展模式已经逐渐转变为综合性业务发展模式。
3.金融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活动的发展促使金融机构的资产逐渐表现出证券化的发展趋势。尽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证券化增强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使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更加标准化,然而它也是各种金融问题出现的原因。以一般的国有商业银行为例,利用证券化的方式能够促进银行不良资产的有效置换,但是与此同时银行也要承受巨大的信誉风险,从长远发展角度而言这是对银行立命之本的挑战。另外,对货币当局来说,资产的证券化会削弱货币当局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控制力,并将严重干扰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且在当前的证券市场中,大量证券所具有的高流动性特点影响了货币发行的垄断地位,促使货币竞争局面的发生,导致金融市场没有一个绝对稳定的信誉保障,从而加剧了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
二、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1.增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监管。鉴于金融创新能够为金融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为了促使金融活动取得持续性的创新与发展,政府的支持与监管是极为必要的。政府增强金融市场的监管是有效协调金融活动创新和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而政府部门的支持能够给予金融创新活动良好的外部环境。借助于政府与机构内部监督部门之间的联合监管,能够有效打击相关违规违法活动。在进行金融监管与控制时,时刻以维护金融稳定、鼓励金融创新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原则,合理掌控金融监管的持续标准,促使金融创新与监管得以健康、稳定的发展。
2.增强主体内部风险管理。针对金融创新的主体实施以相应的风险性管理,是开展好当前时期金融风险管理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基础的方法。首先,相关的金融创新主体在实施金融创新并取得相应的创新成果时,应当对所有可能出现的产品在推向市场后的市场影响采取必要的监管手段。一般较常出现的金融危机就是由于金融创新主体对于产品在投入市场后所有可能造成的结果估计不足,当某一结果对金融市场所产生的破坏性影响达到最大值时,便会引发金融危机。这时,创新主体再想进行补救挽回已经回天乏力,甚至还会使自身也面临破产的风险。因而,在实施金融创新时,相关的创新主体应当针对产品在推向市场之后所有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予以全面、细致的评估,并就产品的影响力及其所存在的风险性因素予以确切的估计,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实施相关风险管理研究。其次,应当针对金融风险的创新过程实施严格的风险监管。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要预测、把控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内部金融创新主体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创新产品的基本情况,并将这些要素予以综合分析,从而制定完备的风险管理机制。针对创新过程之中有可能会发生的风险性情况予以有效的预防及控制。最后,金融机构在实施金融创新的过程中还应切实增强自身的安全风险意识,切忌只顾眼前利益,忽略在长期经营过程当中所可能会面临的风险性因素。开展相应的创新活动前要针对市场情况予以全面性的调查分析,遵循金融市场的经营原则与发展规律,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设置金融创新防火墙。金融创新即金融产品、机构以及制度性的三方面创新内容。而要想避免金融风险直接发展为金融危机则必须加强对这三方面内容的有效管理。第一,金融产品创新。在此方面的创新工作应当通过借助于优质资产来衍生出相应的创新金融产品,对于不良资产仅可将其作为补充性内容,以避免出现较大的金融风险。另外,由于我国在金融产品的创新方面还依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应当避免过度追求复杂性较高的金融技术手段,应先对一般的债券、股权等基础性金融产品做好创新服务工作,切忌推出不切实际的金融创新产品。第二,金融机构创新。这方面的关键点是要注重混合经营的金融风险,混合型经营是当前乃至今后金融行业的一项重要发展趋势。对此,必须采取循序渐进式的创新方式,在市场条件已经完全成熟的情况下推出相应的创新产品。作为金融行业的微观性主体,主要需求的依然是对于自身主营业务的加强,以及专业特点鲜明的金融服务机构,而并非无所不能的金融机构。第三,金融制度创新。在此方面的创新即为对监管与创新激励制度的创新,相关的政府部门应当重视金融行业所存在的周期性风险因素。对于产品的创新其实质上是对于产品未来发展趋势的看好,反之,以美国的次贷危机与房地产市场长期低迷为典型案例,若经济环境趋于恶化,很有可能会导致创新的失利。对于我国而言,需要在合理的把控市场金融流动性的同时尽可能地避免鼓励相关加强流动性的金融工具的出现。
4.增强国际间经济合作。在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与金融行业愈发自由化的基础上,某一国家单纯凭借本国政府的经济管理政策显然已经不能够确保经济稳定以及应对巨大的金融风险问题。必须要借助于世界范围内多个国家的共同防范与监管,采取相关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开展更为广泛的国际性合作。例如同一些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相关金融监管条例与协议,同时还可积极投身于国际金融监管活动中。依据国际上相关标准规范来制定我国实施相关金融创新活动的具体准则、规范等内容,从而起到更加全面、高效的金融监管作用。
三、结语
总而言之,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时期,金融业在我国整体经济体系当中所发挥的作用与价值愈发重要。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所实施的持续性金融创新活动,有效的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然而也使得金融市场面临着新的挑战。综合考虑金融机构金融创新活动的特点与变化,科学合理的实施以良好的风险规避措施,对于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林兰钧.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措施的初探[J].金融经济(下半月),2012(03).
[2]屈原艳.对金融风险和金融创新的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