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应用作业成本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2016-07-04孙娜
孙 娜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 100080)
律师事务所应用作业成本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孙 娜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 100080)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除了传统的诉讼业务,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种类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业务量也呈现出井喷式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律师人数的快速增长、各地律师事务所的不断涌现与扩张以及行业内部的激烈竞争。本文主要对律师事务所应用作业成本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深入分析。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作业成本法;竞争
1 目前律师事务所在成本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及形成内因
1.1律师事务所成本管理现状
目前,律师事务所中各类成本之间出现严重混淆,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用途成本费用的混淆,无法区分用于承办业务和用于经营管理的成本费用;二是不同具体业务之间的成本费用混淆,法律服务业务种类较多,由于律师事务所没有统一的会计核算方法,尚未建立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成本核算办法,使管理者无法进行科学的成本管理,严重影响律师事务所经营的持续发展。
1.2因缺乏成本管理所导致的弊端
1.2.1缺乏对外报价的依据
目前,律师事务所大多仅依据涉案标的金额作为收费标准,忽略时间成本及其他隐性成本,从而无法准确计算实际成本,缺乏对外报价的依据,甚至造成支出大于收入的情形,然后不得不寻找更多的案件、项目来获取收入,甚至通过压低价格维系客户,不但影响自身的服务质量,扰乱法律服务市场收费标准,同时会拉低律师整体形象,进入恶性循环。
1.2.2影响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进程
综合型律师事务所虽然在部门设置、业务种类上较为类似,但由于律师专业、客户来源甚至地域上的差异较大,律师事务所实现利润的组合都不尽相同。由于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成本核算方法,管理者难以从利润总额中区分盈利业务和亏损业务,无法扬长避短,创建属于自身的专业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影响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发展进程。
1.3造成律师事务所成本管理现状的内因
1.3.1律师事务所结构松散,无法进行统一管理
因行业的特点所致,目前大多数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合伙关系更像是一种律师个体之间的简单联合,其主要目的在于共同分摊办公成本以及利用律师事务所规模进行个人营销。因此,律师事务所管理普遍松散、混乱,对于成本的核算也止于支出费用的累计叠加,再平分或按比例分摊到各合伙人。而合伙人们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增加收入中去,积极寻找案源、项目,不断扩大客户范围,开拓新型法律服务业务等,忽视对于支出成本的分析与控制。
1.3.2管理者对成本管理缺乏认识
律师事务所鲜少聘请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其管理者多为律师,对于财务管理缺乏专业知识,因此律师事务所在财务管理方面长期存在重收入、轻成本的误区。
1.3.3实行成本管理的费用较大
成本管理是对成本进行系统性的分析与控制,并且是一种长期的管理行为,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因此增加的成本投入也是律师事务所目前长期停留在传统成本管理的原因之一。
2 作业成本法用于律师事务所成本管理的可行性
作业成本法引入我国时间较短,在此之前,作业成本法较多的被应用于制造业、大宗运输业、物流业、电子设备业、酒店服务行业等,较少应用于现代服务行业,在律师事务所中更为鲜见。
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客户、案件以及项目的数量多;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所提供的法律服务重复性小、差异大;行业内部市场竞争激烈;人员成本所占比例大,并且同一律师在同一时期需要提供不同的法律服务,有必要根据案件、项目对人力资源成本进行精确分配。比照宁亚平教授的上述结论,律师事务所完全符合运用作业成本法进行成本核算的客观条件。
3 作业成本法的原理及适用
3.1作业成本法的基本概念
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 Costing,ABC),即基于作业的成本计算法,包括资源、作业、成本动因等内容。资源,即支持作业的成本、费用来源,是一定期间为了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而发生的各类成本、费用项目或者是作业执行过程中需要花费的代价。作业,是企业为某一目的而进行的耗费资源的活动,企业经营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可以视为一项作业。成本动因,是对导致成本发生及增加的、具有相同性质的某一类重要的事项进行的度量,是对作业量化的一种表现。
作业成本法的本质在于确定“作业”为分配间接费用的合理基础,使管理者将核算重点放在发生成本的原因上而不仅仅关注成本结果本身。作业成本法通过对作业成本的核算及有效控制,来克服传统的以交易或数量为基础的成本系统中间接费用责任不清的缺陷,使以前不可控的间接费用变为可控。
3.2作业成本法的具体适用
本文以传统的诉讼法律服务为例,对作业成本法的操作流程进行简要说明。首先,可以将一个诉讼案件的全过程划分为客户签约、庭审准备、庭审过程、结案归档等四个步骤,每一步骤自成一个成本作业中心,每个作业中心又可下分诸多工作点,如客户签约一项又可分为利益冲突检索、前期分析报告等作业点,庭审过程可分为参加庭审、提交意见、与法官日常沟通等作业点,每个工作点又可继续划分出若干子工作点。其次,将全部消耗的成本费用通过分解归集到每一个作业成本中心或者一个作业成本库中。再次,准确设计不同的成本动因,如可将成本动因划分为客户、通讯次数、报告份数、人工工时等。最后将作业成本库按照作业动因进行分摊,再汇总至每一具体案件中,即可精确核算出每一案件的最终成本。
4 律师事务所运用作业成本法进行成本管理的优势
作业成本法是将传统意义上的成本和实际发生中的隐形成本加总,精细的核算出每一项作业的真实成本,通过对成本的组合分析,能够帮助律师事务所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化和改进。
4.1准确定价,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运用作业成本法核算出的成本能够最大限度地贴近每项法律服务的实际发生成本,通过参考这一成本,律师事务所在对外报价时只要加上合理的预期利润,就不会出现收入大于支出的情况,不但能使律师事务所的利润具有可视性和可预测性,还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长久的价格竞争优势,合理有据的服务价格能够增加客户的信任感,培养客户忠诚度,进而保持稳定的收入。
4.2控制成本,减少冗余支出
作业成本法在运用过程中,势必要对具体业务流程进行多层次的分析与分解,在此过程中能够明显区分出整个业务流程中的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然后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消除非增值作业,从整体上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4.3优化业务种类,制定行之有效的战略发展目标
律师行业属于知识型行业,优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是需要时间、经验的积淀,这就要求管理者在律师事务所发展初期通过分析本所人员专业及业务优、劣势制定长期的战略发展目标。运用作业成本法进行分析,可以明显划分本所的盈利业务和亏损业务,不断提高盈利业务水平,消除亏损业务,使律师事务所逐渐走上专业化、品牌化的道路,为律师个人提供优良的成长和资源平台,减少律师事务所人员流动,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相互依托,从而进入良性循环发展。
4.4分析客户盈利能力,实现收入稳定
“马特莱法则”中的“二八营销法则”认为,经营者要抓住20%的重点商品与重点用户。通常,律师事务所80%的利润是由20%的客户提供的,收费高的客户带来的利润未必高,反之亦然,但在传统的成本管理中是难以进行区分的,而运用作业成本法就能够轻松地分辨出哪些客户可以提供较高的利润,并有区别地对待不同客户,用更为优质的资源为高利润的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完成从关注服务本身到关注客户需求的转变,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进一步培养客户忠诚度,从而增加整体收入。
5 结 语
我国引入作业成本法时间尚短,理论及实践应用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与完善,实践运用的领域也过于狭窄,缺乏成功经验借鉴,而律师事务所实施作业成本法的应用案例更是鲜见。虽然作业成本法同样具有其自身局限性,如实施的费用较高;与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有所出入;需要专业人员准确划分作业中心及成本动因,否则核算出的成本与实际成本将发生出入等,但作业成本法依旧是未来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发展方向,希望本文能够引起律师事务所管理者对于作业成本法的兴趣与关注,将其与成本管理实践相结合,早日形成符合律师事务所经营特性的成本核算方式,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盈利能力,促进律师行业的繁荣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宁亚平.论作业成本法的适用条件[M].北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2012.
[2]宁亚平.作业成本法适用条件调查研究[J].财政研究,2012(3).
[3]郭莲.作业成本法在我国的应用前景——与传统成本法比较视角[J].财会研究,2011(20).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2.009
[中图分类号]F27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2-0018-02
[收稿日期]201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