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历史性”视角解读译作中的翻译活动
2016-06-30张菁
摘 要:翻译研究中,“历史性”概念的引入为某些翻译活动提供了合理的解释。本文简单梳理了翻译“历史性”理论的发展,对《福尔摩斯探案—驼背人》的1896年和1981年的比较特殊的两个译本进行社会背景的比照和语言、文体、文化阐释等的动态解析。透过“历史”的视角结合文化、社会等因素的分析与描写,对翻译活动的解释是可能的;关注译作的“历史性”使得翻译批评更趋于合理。
关键词:翻译;历史性;翻译活动;解释;侦探小说
作者简介:张菁(1979-),女,上海市人,汉族,讲师,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8--03
一、绪论
当代翻译理论研究不断发展、日益深化,人们对于翻译活动的看法也从单一趋向多元与多维。虽然汇聚各派理论,可以得出影响翻译活动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研究翻译最终必然要聚焦到文本、即原作与译作的比较与分析上。由此,围绕原作与译作又生出各种疑惑、各种争论:比如“译作对原作的忠实性问题”,“怎样才算‘忠实”、“如何衡量‘忠实”;在进一步的讨论中,又出现了“如译作是原作的再现,是否其价值就不如原作了呢”、“复译现象是否表明原译没有完美忠实地再现原作的风采”……诸如此类的问题,困扰着研究者,对此形成的思考和解答也是形形色色、各方各面的,这也体现了理论上去芜取精的进化过程。其中“历史性”这个哲学概念的引入,对以上困顿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拨开了一些迷雾,“因为这个概念可以使我们放弃许多绝对化的观念而对翻译史上的各种现象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许钧等,2004:82)。因此,本文拟从翻译“历史性”的角度,用《福尔摩斯探案—驼背人》的部分最初中文译本(张坤德译,于1896年刊于《时务报》)与1981年群众人民出版社李家云的译文及原作,从社会时代背景和文体、语言等进行比较分析,窥探历史的演变对翻译的影响。在追寻译作历史踪迹的过程中,探究“历史性”和翻译文化、社会理论的关系,对翻译批评的影响,即其为翻译活动解释的合理性。
二、历史的观点: 社会时代背景的宏观对照
本文选取英国柯南·道尔著《福尔摩斯探案》的两个译本一为张坤德译,于1896年发表于《时务报》上的《记伛者复仇记》(今译《驼背人》),是首次译介给中国读者的一篇外国侦探小说;另一译本是1981年群众人民出版社李家云的译作,中间时隔八十余年。1981年的译本广受好评,获第一届全国优秀外国文学图书奖。当时,两篇译作都掀起了侦探小说翻译的热潮,这与它们的社会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本节从文本外和文本内分析两篇译作所处的历史环境,描述宏观的时代需求和读者口味。
首先,从1896年译本之外的背景体系分析。众所周知,当时正值晚清时期,中国社会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社会政治变革,封建制度逐步没落、瓦解,而新的制度在摸索、尝试中找寻出路。文化意识形态也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而处于“新陈代谢”的交替期。文学,作为思想意识形态的折射先锋,也进行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彼时,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前夜,旧的文学体系遭受着巨大的冲击,要求变革的呼声日益高涨。那么新的“血液”、“细胞”从何而来、如何去更替衰弱的旧体系呢?大量的外国文学作品通过翻译传入中国,满足了这种变革时期引进新文体、修辞等的特殊需要。同时也掀起了近代自然科学翻译、社会科学翻译之后的文学翻译热潮。在文学翻译的热潮中,外国侦探小说的翻译也顺水推舟、大量涌入。侦探小说,是西方通俗文学的一种体裁,在中国却未曾有过,可谓一个“新”字;但是小说的特征与中国传统的侠义公案小说又有相似之处,为中国读者的接受提供了“前理解”的基础。套用Even- Zohar (1978)的多元系统理论来解释:外国侦探小说的翻译填补了中国的本土文学体系中的一个“真空”(vacuum)。这种“填补”是适时的,也是可以接受的。
三、推动的发展:文体、语言、文化阐释的微观分析
人类的历史存在是不断发展的。若用“历史性”来解释翻译活动,用历史的眼光看待译作,除了宏观上静态地描写时代的背景是不够。揭示历史视角下的译作变化,需要演示具体的动态发展。霍恩比(1988:8)认为“文本不能被看作是静止的语言标本,而本质上应作为读者的译者对原作者意图的理解的表达,译者继而为另一种文化中的读者在创造这个言语整体。这个动态的过程解释了为什么文学作品的翻译需时时更新,为什么没有十全十美的翻译。”译者自己有时也会意识到这个动态的过程。林纾(1907:172)在其《歇洛克奇案开场》序中这样自述过“余曾译《神枢鬼藏录》一书,亦言包探者,顾书名不直著“包探”二字,特借用元微之《南阳郡王碑》‘遂贯穿于神枢鬼藏之间句。命名不切,宜人之不以为异。今则直标其名曰《奇案开场》,此歇洛克试手探奇者也。”他原来的书名借助“遂贯穿于神枢鬼藏之间”来译,这与他认识的当时读者的“前理解”有关,而后却发现读者的认知改变了,所以直接将标题译为《奇案开场》。林纾的自省自改的这个经历于此诠释了:“表达”要满足“理解”,这两者都是动态发展的。由此,历史性,具有动态和发展的内涵,以下通过两译作的文体、语言、文化阐释的微观分析得以窥见。
1、文体的成熟
郭延礼(2005)认为,中国近代文体革新比较显著的是小说。侦探小说的译本从最初的登场到影响中国作家的创作,并丰富了中国文学文本的体裁,翻译在这个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从侦探小说叙事人称上来讲,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以华生大夫作为叙事人,通过华生的观察并以探案记录的形式,用第一人称“我”来讲述故事。拿《驼背人》的开篇来讲,作者简单介绍了“我”的生活环境、起居等,为后文福尔摩斯的拜访做了铺垫,接着就是“我”和“侦探”之间的对话,展开探案的情节。“我”的叙述为小说提供了良好的视角(王志清,2006),加强了故事的真实性;读者由此获得了对故事的亲切感与参与感;同时,这种叙事方式还起着保留秘密、增强故事的悬疑性的作用。这种叙述视角虽有上述好处,但是晚清的读者习惯了中国小说第三方叙事的传统,一下子却无法适应这种视角,所以张坤德在《记伛者复仇事》开篇前加了“滑震又记歇洛克之事云”这句话,它表面上恢复了华生作为叙事人的身份,再对话中轮番使用“滑曰”“歇曰”,但完整故事的铺陈展开均在大段的“歇曰”之中,使得读者又能感受第一人称的叙述,这给读者提供了两种叙述视角,可以说是一种过渡的权宜之法,更易为中国读者所接受。在1981年的译本中,译者不再面临这样的问题,所以直接将原作的叙事人称照搬下来。
2、语言的变革
张坤德的译本使用的语言是浅近的文言,部分采用文言、白话相交的方法(可能非常接近当时的口语);而1981年的译作,是用已经相对稳定的现代汉语来进行翻译的。因此,语言“历史性”的特色也是相当明显的。张坤德的译本由于受到文言的影响,语言的节奏和修辞等都与现代汉语有些不同。以下用具体以例子对比语言的表现力。
Convinced that some tragedy had occurred, the coachman rushed to the door and strove to force it, while scream after scream issued from within. He was unable, however, to make his way in, and the maids were too distracted with fear to be of any assistance to him. A sudden thought struck him, however, and he ran through the hall door and round to the lawn upon which the long French windows open. One side of the window was open, which I understand was quite usual in the summer-time, and he passed without any difficulty into the room. His mistress had ceased to scream and was stretched insensible upon a couch, while with his feet tilted over the side of an arm-chair, and his head upon the ground near the corner of the fender, was lying the unfortunate soldier stone dead in a pool of his own blood.
1896年译本:
欲坏门入,俄闻门内又连声呼唤,然门坚不能开,两女仆咸惧不能动,马夫忽思得一计,急从草地走去,见窗犹未关,急自窗逾入,见女主人已不叫,但倒于榻上,不醒人事。其主人足翘于椅背上,头跌于地,近火炉角地上四周皆有血。
1981年译本:
尖叫一声又一声地从里面传出,车夫知道已经发生了悲剧,便冲向门前,想破门而入。然而,他却无法进去,两个女仆已经吓得惊慌失措,一点也帮不上忙。不过,他突然想起一个主意,从前门跑出去,绕到对着一个法式长窗的草坪上。长窗的一扇窗户敞开着,我听说,在夏季则扇窗户总是开着的,于是车夫便毫不费力地从窗子爬进去了。这时他的女主人已经停止了尖叫,失去知觉,僵卧在长沙发上;那个不幸的军人则直挺挺地倒毙在自己的血泊中,双脚翘起,搁在单人沙发的一侧扶手上,头倒在地上,靠近火炉挡板的一角。
原文此段是案件中一个情节的描写。两处译文体现了明显的差异。1896年的译文非常简洁,通过主要动词的链接,在读者的脑海中产生一连串的动作,发展速度非常快。而另一译文,语势就相对较缓了,娓娓叙来的感觉,在读者眼前展示了残忍的案发场景。
语言的变革,在译作的比较中得以体现。从“历史性的”的角度而言,不同语言翻译效果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文言的简洁和节奏感和现代汉语叙事描写的清晰度,孰优孰劣,很难脱离历史的语境去判断。然而语言历史的特色和翻译小说的体裁吻合,是不是也可列为梅肖尼克所谓的“历史性的奇遇”[1]?
3、文化阐释的更新
在文本中的文化意象具有独特的内涵,由不同的民族文化积淀而产生,势必带着的历史背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因素。诚然,如孔慧怡(1999:24)所说,在侦探小说中,不论译者是否提及故事原语文化的背景,译作无可置疑地会放在一个中国的坐标系统里,按照社会及文学趋势,负起服务社会的任务。这里通过比较两个译本的注释和对文化意识形态的改写,我们可以了解文化的阐释是如何更新的。
在国门初开的十九世纪,较之八十余年后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译者要介绍给读者的新事物非常之多,原文中的文化意象在翻译过程中必然会有所变化。译文从“施衣公所”到“慈善会”、“晨朝燕坐之地”到“清晨起居室”,是从未知到众所周知的传播过程。张坤德在译文中用了注释的方法来解释介绍新的事物。例如,歇曰:“闻汝专构一舍留客。然晚当无客,帽擎已告我矣(西俗,客入大门则脱帽,置帽擎上。是时帽擎上无帽,故云)。” (1896年译)现在的译者显然可直接译成“帽架”,没有必要再注释。甚至于“西距大路仅三十码(每码合中国二尺四寸)”,这样周到译文也体现了介绍西方知识的迫切性。
另一方面,注释中的文化阐释则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语句潜藏的意义。
“Thank you. Ill fill the vacant peg then. Sorry to see that youve had the British workman in the house. Hes a token of evil. Not the drains, I hope?”
1896年译本:
歇称谢,因曰:“汝雇英国工人作工,诚大费(英工人工贵于他国,故云),非为阴沟坏乎?”
1981年译本:
“谢谢。那么,我就占用帽架上的一个空挂钩了。很遗憾,我发现你的屋子里曾经来过不列颠工人。他是一个不幸的象征。我希望,不是修水沟的吧?”
可见,注释对英国工人的描写有助于解释歇洛克的推断;而没有注释的译文,是不是将阐释的权利让给读者了呢?对于译者而言,“阐释”又是不是其责任呢?诚然,翻译是否可以将这种权利让给读者(孙艺风,2004);换言之,译者是否可以将诠释的困难附加给读者?笔者认为,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度可以回答这样的问题,差异过大时需要辅助的诠释,若读者有能力克服差异,那么过度的诠释也是有害的。而这种差异的大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历史”证明,由于语言的成熟、全球化、文化的融合等,这种差异总是呈越来越小的趋势。
走进历史的视角,我们不难发现小说的文体、语言、文化阐释都发生了动态的推进。由此,“历史性”使得这一些微观的变化得到了恰当的解释,当然历史只是一种角度,这些解释还需依靠文化、社会等多重因素的分析。
四、结语——历史性与翻译文化、社会观以及翻译批评
“历史性”在翻译理论研究中已受重视,“历史性”的引入又可合理解释翻译活动中的一些问题和现象。本文从理论梳理开始,借助《驼背人》两个比较特殊的译本,进行了宏观的社会背景对照和微观的语言文体分析。不难看出,“历史性”提供了一个视角,在揉合了翻译的文化、社会等多元或综合理论甚至翻译的方法、技巧、策略等等才可能做出相应的评价。保罗·德曼(1983) 曾经说过,“我们要从历史的视角理解自然的变化,而非从自然的变化的视角理解历史。”笔者认为,这里的自然变化可以是语言、文化等的自然变化。所以说,就如本文的译作比较也是透过历史的角度去看待影响翻译的时代社会背景、文体的成熟、语言的变迁和文化的输入,这种视角给了我们动态的、发展的描写。历史性与文化、社会等因素的结合角度,与不可分割的关系也是很明显的。既然翻译的活动是文化移植,这个过程必然经历不同的历史阶段。最后,回到翻译批评中去,翻译批评应涉及“译者能怎么译的问题上去”,而不能用今天的原则、标准去看待百余年前的译作。福尔摩斯初登场时的夫子形象,摩登的现代读者会觉得有些可笑。可是,正是在时间的推进、历史发展的作用、及语言和文化意识的推动,福尔摩斯才“改头换面”,成为如今大家可以接受的风云形象。正如贝尔曼所言:“在我们的批评中,我们自然不能以相同的标准去衡量出在不同文化移植阶段的理解行为。这就是翻译的历史性所在。” [2]
注释:
[1]转引自许钧等,2004:92.
[2]转引自许钧等,2004:218.
参考文献:
[1]保罗·德曼,“‘结论:瓦尔特·本雅明的‘译者的任务”,1983,陈永国(编),《翻译与后现代性》,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1964, 夏镇平,宋建平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
[3]郭延礼,《中国近代翻译文学概论》,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
[4]霍恩比,《翻译研究:综合法》,1988, 李德超,朱志瑜译,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
[5]孔慧怡,《翻译 文学 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6]廖七一等,《当代英国翻译理论》,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
[7]林纾, “《歇洛克奇案开场》序”,1907,罗新璋(编),《翻译论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8]孙艺风,《视角 阐释 文化—文学翻译与翻译理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9]王志清,“近代福尔摩斯探案小说代表性译作的分析与评价”,《雁北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10]许钧等,《当代法国翻译理论》,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
[11]杨世骥,“周桂笙的翻译”,1946,罗新璋(编),《翻译论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