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部性结构形态的曲式简述
2016-06-30宋克歆
【摘 要】本文以具有三部性结构形态的单三部曲式和复三部曲式为研究对象,简述单三部曲式与复三部曲式各个分段的构成、段落的划分与结构的发展轨迹。针对同一种曲式结构的不同形式,本文也做了相应的介绍,目的就是为分析不同形式的作品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三部性结构;曲式;单三;复三中图分类号:J61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6-0061-02一、单三部曲式单三部曲式(又称三段式或者三段体),由三个同样重要、独立且彼此关联的乐段(或等同于乐段的部分)构成一个完整的曲式结构,此结构能够清晰明了地体现出三部性结构原则,是一种最小的完整曲式形式。单三部曲式第一段为呈示段,它是乐思的初步陈述;第二段为中段,它是对第一段乐思的展开,属于对比性的段落,它既可以来源于第一段音乐材料的发展,又可以是与第一乐段形成并置的新材料;第三段为再现段,它是第一段的完全重复或者部分重复。其图示结构为:“A—B—A”。(一)再现单三部曲式的划分1.呈示段。此乐段在整首作品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它是主题材料首次呈现的位置,起到呈示主题材料的作用,此部分音乐发展的程度、手法和规模都比单二部曲式第一乐段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继续发展的要求,这是因为:(1)单三部曲式呈示段的音乐发展程度要比单二部曲式更能表现发展的不平衡,为后面音乐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因素。(2)单三部曲式呈示段的写法多为结构规整的收拢性乐段,其中补充、扩充乐段结构的手法使用的十分普遍,各种类型的陈述结构(包括衍生结构)在呈示段中都可能出现,特别是一些非方整性的结构,它的句式结构比较自由,调性、和声的发展也相对自由一些。呈示段通常以完全终止结束或者结束在半终止上。2.中段。单三部曲式的中段根据写法的不同而分成“展开性中段”和“对比性中段”两种基本类型。(1)展开性中段。展开性中段是由呈示段主题的发展与变化而来的,并不会引入新的音乐元素。中段一般以结构分裂,不规整,调性、和声多变,性质不稳定为特点,展开手法常常利用主题材料中的一个或几个动机进行展开,由于结构零碎,中间很难分句,最后常没有明确的终止。展开性中段常有以下几种样式:带移位乐汇的展开性中段;带移调乐汇(乐句)的展开性中段;由主题素材变化组成的动力性乐汇(乐句)构成的中段。(2)对比性中段。新的音乐主题材料在此段落中将与主题音乐材料形成鲜明的对比,这种音乐形象变化有时很剧烈,不光在调性、和声设计以及音调材料上,甚至在情绪和性格上都可和呈示段形成对比。由此可见,单三部曲式的中段无论是展开还是对比的,都有着多种不同的发展方式,主要功能在于深化呈示主题或是出现对比主题,为最后结论性地再现呈示主题做铺垫。3.再现段。单三部曲式的第三部分(也就是再现段),经过了中段的展开、对比之后,再次重复第一部分(呈示段)的主题材料和调性,这种重复是对主题材料的再次强调,具有总结和巩固乐思的作用。“完全再现”和“变化再现”再现部分的两种形式:(1)“完全再现”是对呈示段完全或基本完全的重复。在谱面上,这部分乐谱不再出现,而是用“D.C”(从头反复记号)注明,演奏(唱)至“Fine”或者“双纵线”处结束。“完全再现”要求前后乐思情绪、节奏在形式上要统一,这种曲式常用于进行曲、舞曲和一些声乐作品中,这种体裁的音乐较简单,为方整性结构。(2)“变化再现”:此部分是在保留了呈示段主要主题旋律和基本的结构比例时,对上述材料进行适当或较大变化,这些音乐元素的变化,将为音乐形象的变化,注入新的活力。(二)无再现单三部曲式(并列单三部曲式)无再现的单三部通常由三个平行的部分组成,三个部分保持统一的色调、结构和节奏,仅再现调性,不再对主题呈现。无再现单三部曲式的图式结构图:A+B+C。此曲式多用于声乐作品中,因歌词内容而定。通过曲式结构图可以看出三段之间的联系将比再现单三部曲式各部分之间的联系要显得更为重要,第三部分将通过进一步的对比等其他表现手法把“合”的功能体现出来。二、复三部曲式(一)复三部曲式的定义和基本特征。大协奏曲与古组曲同属一类体裁,即舞曲,两种舞曲在同一作品中常在一起使用。尤其重要的是,第一舞曲在第二舞曲之后又再次出现,这种由两首交替出现的舞曲而形成的曲式结构形式就叫做复三部曲式。这两首舞曲结构都是完整、各自独立的。两者在音乐的表现上相互统一,而在音乐的主题、调式调性系统以及织体创作上对比鲜明。复三部曲式属于典型的三部性结构曲式,由三个部分构成。首部通常由单三或单二构成;第二部分是对比性的中部,可以是单二、单三部曲式,也可以采用崭新的材料与首部产生鲜明的对比;第三部分为复三部曲式的再现部,它跟单三部曲式的情况差不多,既有静止的再现类型(完全再现首部),也有变化的再现类型(变化再现)。基本图式如下:单三部曲式遵守了三部性结构的再现原则,将单三的每个部分都进行相应的结构扩充,达到一种规模,从而形成另一种符合三部性结构原则的曲式形式,即复三部曲式。两种曲式有着结构上的相似之处,却也存在着结构上的区别:单三部曲式的结构单一且规模较小,复三部曲式的三个部分中,再现部与中部常伴随着较多的变化,且还要求三个部分中至少有一个部分比乐段的结构要大。其中中部的典型用法是使用并置对比的新主题,两端部分与中部之间除了主题的对比外,还会通过力度、速度、音区、音色以及织体、调性等之间的对比。(二)复三部曲式的首部[A]复三部曲式的首部是全曲的呈示部分,典型结构通常是规整的、具有收拢性结构的单二部或单三部曲式,有时也可能由较扩展的乐段或复乐段构成。由于首部结构规整,段落分明,且是乐曲的首次呈现,最后还有再现进行呼应,因此首部奠定了全曲的初始基调,它的主题也将是全曲的中心乐思。(三)复三部曲式的中部[B]不同的写作风格将对复三部曲式的中部产生不同的影响,大概分为三种类型:1.呈示型中部。17世纪末、18世纪初,在欧洲形成了一种特有的舞曲体裁,而这种体裁的诞生也随之衍化出了一种新的曲式结构,这就形成了具有三部性结构特征的复三部曲式结构的音乐作品,称之为“三声中部”(Trio)。由于“三声中部”的写法在曲式结构上比较完整,调式调性还有和声较稳定,与首部界限分明,对比鲜明,常具有风俗性和舞蹈性风格,在音乐的陈述方式上具有呈示型的特征,因此我们将这种结构类型的中部称之为“呈示型中部”。不过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音乐创作手法的改进,实在没有必要将欧洲特定历史时期的音乐作品的相关称谓硬套在后期作品上,“呈示型中部”包括带有“三声中部”式的中部类型,它们结构比较稳定,节奏相对统一,并且都具有呈示型结构特征。2.插部式中部。复三部曲式中的“三声中部”与插部相比,前者常用于轻快活泼的风俗性作品中,后者常用于缓慢抒情性慢乐章的复三部曲式和有一定戏剧性及哲理性内容的复三部曲式中。前者是呈示性的部分,后者是展开性的部分。插部的几个特征:(1)插部常使用新的音乐素材,具有较强的展开性,和声与调性不稳定,模进、离调、转调较多且变化频繁,整个插部无中心调;(2)主题材料是以乐句、乐节或动机展开,不会形成平衡、完整的乐段、单二部曲式或单三部曲式等结构,内部不会出现重复,最后以开放性结构进入再现部。谱例:柴可夫斯基《四季》中的《一月》;(3)“假再现”的使用也是插部结束时常用的方法之一,“假再现”是为再现部作准备。3.合成性中部。复三部曲式的中间部由两个或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这些部分有可能是来自于第一部分主题的展开,也可能是采用新的主题,但各部分都相互对比、独立,其结构或许是几个乐段结构的并置,也可能是单二或者单三部曲式,这样的中部称为“合成性中部”。“合成性中部”变化的方式大概有两种:其一,新主题和首部主题的展开同时运用,也可以以新主题材料进行展开;其二,两个或三个新的对比主题的并置。新主题的结构可以是乐段,也可以是单二、单三部曲式,使乐曲的整体结构规模变得十分庞大。(四)复三部曲式的再现部[A]。复三部曲式的再现部与单三部曲式的再现部如出一辙,也分为完全再现和变化再现两种类型。需要原样再现第一部分时,通常情况下标注“D.C”记号(从头反复记号)将再现部略写。变化再现表现手法复杂多样,变化手法不仅从旋律、和声、织体等方面进行装饰,还常缩减和增长其结构规模。另外,还混合使用几种不同手法。变化再现常用的几种类型:1.紧缩的再现部;2.装饰变奏的再现部;3.变形的再现部;4.综合性的再现部;5.展开性的再现部。变化的再现部因主题材料改变的程度和主题性格的改变与否,可分为变奏性的再现部和动力性的再现部两种类型。上述五种变化再现部中,3、4、5这三种再现部属于动力性再现部,“在动力性再现部中,音乐语言因素包括主题、和声、速度、配器、织体、力度等,其中织体是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因为动力性再现部的织体常直接来源于中部,它的改变将引发主题、速度、配器和力度上的变化”。三、小结通过以上表述,我们对具有三部性结构的单三部曲式和复三部曲式有了一定的了解。单三部曲式与复三部曲式有着结构上的相似之处,同时两者也存在着结构上的区别:单三部曲式的结构单一且规模较小,复三部曲式的三个部分中,相对于单三部曲式在结构、规模上都复杂得多。参考文献:[1]朱敬修.音乐作品分析[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7.[2]谢嘉幸.音乐分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7.[3]高佳佳,赵冬梅.音乐作品分析应用教程[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3.8.[4]钱仁康,钱亦平.音乐作品分析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6.作者简介:宋克歆,山东鱼台人,2014年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现执教于广西钦州学院音乐学院(现人文学院),研究方向:作曲技术理论、竹笛演奏与教学、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