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理单位如何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2016-06-30段伟平
段伟平
[摘要]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是在满足工程质量标准前提下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发包阶段和工程实施阶段,把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工程管理目标的实现,力求工程建设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造价控制;管理;协调
建设监理制度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建设项目管理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产物。通过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履行监理职责,确保业主目标的实现。就目前来说,监理单位的工作范围更多的是指施工阶段的监理,可见,工程监理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途径,本人根据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浅谈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如何控制工程造价。
1、工程进度款与工程变更的控制
1.1严格控制拨付工程进度款
1.1.1严格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计量与支付资料,认真处理工程进度款(含预付款、中间支付进度款、预留金)的拨付。
1.1.2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应的合同条款以及投标文件,进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并以此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避免超付工程进度款,引起业主方的经济损失甚至坏帐损失,并避免工程款支付不足而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1.1.3在审核工程结算时,严格按照经审核过的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的竣工图进行竣工工程量的审核,根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采用全面审查法与重点抽查法、概算指标法审查相结合,力求达到工程结算价尽可能反映工程实际必须发生的费用。使工程结算造價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调整概算内,实现“控制造价、合格工期、达标投产”的目标,较好地完成工程监理任务。
1.2严格有效控制工程设计变更,使施工图预算不突破概算,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1.2.1工程施工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认真复核图纸,实现设计变更的事前控制;
1.2.2严格现场签证制度,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对于属现场签证范围的工程内容,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手续,认真负责地审核每一签证内容并加注具体意见,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发生,对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1.2.3属于现场签认范围的工程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现场签认手续;认真负责地对需签认内容进行及时复核和签认,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发生,对现场簽认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1.2.4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新增工程项目的支撑依据、数量、单价、费用等。
1.2.5公正地处理索赔,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规.及时公正地处理索赔,在维护业主方利益的同时,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利益,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
2、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一种双义务有偿合同,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质量、工期、造价以及其它内容,而其它内容如索赔、违约处理等,也是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的平衡协调服务,因此业主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关键就是如何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同时,确保工程造价最低,最终实现高效益。在签订和管理合同时应做到事前控制与动态控制相结合,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同时,确保工程造价最低。
2.1确保工程质量(设计质量、施工质量)
2.1.1确保施工图的设计质量,建议业主在设计合同中注明如果是因为设计质量的原因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设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合同中明确在施工前进行施工图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及时发现图纸中不合理或者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做到事前控制。
2.1.3合同中明确如果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工程返工而增加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2.1.4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防措施、安全文明措施,并明确双方责任。
2.2确保工程工期
2.2.1在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工期制定可行的总工期计划、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为确保计划的实现,实行工程中间进度款的支付与工程实际进度相结合。
2.2.2在合同的违约与罚款条款中明确如果因施工单位违约或者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返工或工期拖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3在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制定应急预防措施,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2.3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控制工程造价
2.3.1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及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实际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
2.3.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与签订合同时的估计相差较大的情况。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以弥补合同本身的缺陷,同时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并以补充合同价款形式作为中期进度付款结算的依据.以免追加合同价款太大难以执行而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从而使工程造价更大化。
2.3.3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容易引起索赔。
2.3.4严格现场签证制度。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合同中应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
2.3.5公正地处理索赔: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另一方做出承认、部分承认并予以赔偿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是就同一个问题的推诿。而是找出对方违约的地方提出反索赔要求。
2.3.6加强合同管理.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合同是一个有机整体.对整个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各方面都应顾及。由于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和受施工工期、质量、环境、气候等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影响.合同履行中经常发生需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有时这部分的价款数目也是相当大的.應注意防范和控制。
2.3.7创造合同执行的良好外部环境。大力倡导诚实信用原则,不管是業主或承包商,都应遵守诚信原则。这是一个企业信誉的核心。
2.3.8监理工程师虽然是受业主的委托实施监理,但在监理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在业主、施工单位双方满意的基础上,保证合同完全履行,完成监理任务。
结语:
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监理任务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其控制得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的实现。由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可变因素,这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很多问题,因此,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需要我们工程监理工程师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现状及发展前景
陈贵彬
[摘要]本文就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完善的几点措施,进行粗浅的探讨,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分析。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管理体制;现状分析;前景分析
我国第二支柱的产业就是建筑业,因此,促进建筑业的繁荣和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有促进作用。但从建筑业经历的多次改革来看,对建筑市场的灵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都涉及不深,严重影响工程施工企业的效益,引起相关企业的关注,我们有必要积极采取措施,改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保证我国工程造价工作平稳、健康地发展。
1、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分析
1.1工程造价的模式为定额管理模式
这样的方式虽然能够在计划经济时代起到作用,但是伴随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这也造成了建筑市场价格有着浓重的行政渲染,使得政府职能转变非常不方便,同时,企业也不能全力进行的市场竞争,不利于企业创造力和活力的展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的发展。现行的造价管理模式不符合国际经济的一体化要求,不利于我国建设市场的发展。首先是招标机制不完善。一方面表现茌部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其次,建筑行业仍然要在国家批准的概算和预算之内确定标底,仍然是国家定价,导致在国家定价和工程的实际费用之间有较大的差距。把国家作为唯一的投资主体,把建筑业当作微利企业。工程造价的形成缺乏市场价格机制调控,这就不能实现由价值规律来调节市场的目标。在一些技术规定上观念陈旧,脱离实际。
1.2建设公司逐渐增多,市场竞争没有顺序
为了确保国有大中型企业稳定发展,我国的编制的定额水平略高,这使得工程价格的获利空间增大,导致建设企业逐渐增多。但是因为设施配套不完整,投资者一般会选择“低价优先”原则来做投资,使得建设市场的竞争混乱。
1.3某些改革措施与体制中与未改革的部分之间产生矛盾使得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产生新问题。目前,企业的生活服务已经面向社会,从国家福利提供转变为职工个人承担。但依据现行体制,这些支出没有收录在工资预算中,也就是转嫁给了企业,导致了企业的人工费成本增加。
2、在开展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2.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仍未发挥作用
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工程造价,而建设市场运行中涉及有关各方经济利益的焦点也是工程造价。长期以来,由因为算定额编制周期过长,而建设工程定额总处于一种相对滞后状态,编制周期过长以及管理方法的落后,使得这些指标定额不能准确的表示工程造价真实变化,建筑材料和劳动力供应的市场化使得其价格不停上下波动,业主不能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而且业主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可能产生合同纠纷,使得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没有彼此的信任与信用保险体系,导致了大量建设单位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施工承包单位欠分包单位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2体制落后
2.2.1非商品化的预算价格体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施工管理费定额的编制及其计算方法等诸方面进行了改革,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现行建筑产品定价或造价管理一直是实行概预算制,但仍然是国家指令性定价。这样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支出较高的市场价格购买生产要素,卖出的商品价格较低;需要自己承担风险,建筑工程实际费用大多超出预算价格。
2.2.2工程造价受行政管理分工的限制,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体效果不佳
从建筑市场的现状来看,部分业主人员缺乏专业的素质,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完全忽略管理规章制度,没有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对这种行为缺乏有效地约束机制,导致市场中竞争的不正当,整个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呼吁约束机制;国家相关部门缺乏相互调节的机制,彼此的联系和衔接不密切,这对造价中介组织缺乏必要的管理,造成管理的漏洞,就不利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体效力的发挥,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管理市场。
2.3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
造价管理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仍较低,很多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立项阶段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完全凭借主观意志进行管理,导致工程造价后续管理工作的难度。因此应当在各个阶段和环节上通过提高造价管理,通过提高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
3、如何改进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中的不足
3.1改革现行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形成工程造价的改革目标
形成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最终目标。我国政府要依照国际惯例,不仅要开放各个企业的利润率和费率,让取费和利润交由市场决定,还要开放各种工程的价格,逐步建立起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体系。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充分反映出了工程中的个别成本。
3.2贯彻执行《计价规范》,建立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体系
《计价规范》对国家建筑、安装等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單名称等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为建筑招标提供了科学的、合理的定价方式,实现工程量清单报价。通过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起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体系。
3.3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在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必须坚持以政府宏观调控为主,坚持依法行政,用法律的手段维持建筑市场的秩序。政府要加强对市场计价行为的监督和对工程造价间接的控制力度,政府要使得工程建设在工程造价活动中贯彻落实《建筑工地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长令。
3.4造价咨询服务工作重点转移,加强中介组织的管理
“索赔”是国际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且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正因为它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到合理的偿付,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随着市场的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推进,政府管理职能的转换,
“索赔”工作就必然落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了,这是国际上普遍存在的可行做法,也是国际惯例。搞好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和完善项目法人制度,继续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工作的管理。中介组织是市场发展的产物,其对整个造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加强服务和沟通,加大管理的力度。
4、我國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前景
4.1转变政府管理模式
积极学习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逐渐改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对于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进行不同的工程造价管理,同时要逐渐加快造价咨询业的发展速度,最大可能的发挥咨询机构的功能。
4.2积极推选限额设计
在未来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中一定要积极推选限额设计,从而确保建设工程正常的使用,同时应严格遵守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在最大限度上规避不合理的变更,尽全力确保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同时还应该改革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设计费用方式,可以利用节约资金激励办法,从而激发设计人员降低工程造价的主动性,从设计上减少工程造价。
4.3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
伴随科学信息技术的进步,我们应全力做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方面的工作,促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建设,创建工程造价信息库,进而可以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增强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以及准确性。
结语: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要加快改革的脚步,要把市场作为导向,转换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提高应变能力,从而提高建筑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上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