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课标下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几点反思
2016-06-30张静周靖菲
张静++周靖菲
[摘 要]《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语文教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深入理解《语文课程标准》的精髓树立新的教学理念,是不断推动语文教学改革前进和保证《语文课程标准》推广,实验成功的必要前提。
[关键词]新课程标准;小学语文;教学反思
《语文课程标准》从课程的性质与地位、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课程的目标以及课程实施建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说明,它不同于过去的《教学大纲》,是语文教学适应时代发展和与时俱进的必然产物。那么《语文课程标准》在新的理念、新的内容、新的实施策略上有那些变化呢?我谈一谈自己的体会。
一、教师角色的转变
传统的教学对教师的认识是教学中的主体,是知识的传授者,是课程的开发者,是教学策略的实施者。《语文课程标准》对教师的定位是“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这就是说课堂教学教师不是唯一的主宰,教师不仅是知识的转播者也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启蒙者,不仅是课程的开发者也是促进学生开发课程的引导者,不仅是教学策略的实施者也是教会学生学习的指导者。这样的定位就是把学生看成语文学习的真正主人,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提出“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二、 教学方式的转变
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由被动的接受学习,转变主动的探究学习,是这次课程改革的重点之一。《课标》中提出语文教学“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是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而提出的有效的教学策略。其目的就是要改变原有单一、被动、僵化的学习方式,建立和形成旨在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进行学习。要切实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自主学习是基础。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发展主体,是“教学之本”。教学重心要从以教师为主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使学生成为学习和发展的主体。
三、课程观念的转变
在教学中努力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是此次课改的重点之一。过去我们对语文的理解偏重于工具性和思想性,忽视了人文性这一特点。语文是母语的教学,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无处没有语文的存在,一个人不是等学了语文才会用语文,从社会的环境之中对语文早以有了沉淀和积累,所以语文有其它的特殊性,语文是一个大课程。强调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是从语文的自身的特点来考虑的。要大力改进课堂教学。变封闭为开放,加强与课外、与生活的联系和沟通;变读书、答问单调的形式为课堂上充盈丰富多彩的语文实践活动:讨论、游戏、表演、展示、欣赏、评价……让每个学生动脑、动口、动手,让同学间有更多交流、合作的机会,使语文实践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使小课程连着大世界。
总之,教师要创造性地进行教学,一切课程资源、一切活动形式都为我所用,将学校,家庭、社会语文教育形成一个整体,利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语文教育资源,在自然、社会广阔的天地里,引导学生不断获得学习语文的乐趣,不断享受学习成功的快乐。
四、评价观念的转变
过去对语文课程的评价偏重于语文知识、能力的评价,相对忽视了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这和以前对语文学科性质的认识是有关的,以前对语文过分强调了工具性和思想性,而对人文性重视不够。《课标》指出:“语文是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那么什么是语文素养?语文素养是一种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养。一个人的语文素养至少包括他的语文能力、语言积累、语文知识、学习方法和习惯以及认识能力、人文素养等。有了这样的认识就不难理解语文评价观的转变了。那么如何改进语文课程的评价呢?
1.评价内容要综合化。《课标》强调“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的评价手段。应避免语文评价的繁琐化。”可见,评价内容要综合化,是从发展角度提出的,也是评价“课程目标”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角度达成状况的必然要求。
2.评价方式要多样化。“评价建议”强调“形成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都是必要的,但应加强形成性评价,提倡采用成长记录的方式,收集能够反映学生语文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如:关于学生平时表现和兴趣的潜能记录、学生的自我反思和小结、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等。
3.评价过程要民主化。“评价建议”强调“事实评价,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应让学生家长积极参与评价活动。在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学校和教师、家长要把评价对象当作一个平等合作的伙伴来对待。克服传统评价把评价对象及其他一切有关的人都排除在外,造成评价者和被评价者之间产生紧张对立的现象。
4.评价结果要激励化。评价的最终目的是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和主动发展,而不是鉴别、选拔学生。因此,我们要引导学生通过对评价结果逐项细读,对照反思,全面了解自身的素质发展状况、发展水平、发展差异,找到继续发展的方向,提出改进的措施,从而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改进的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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