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任职教育中的改革探究
2016-06-30梁洪源赵晓瑜段广青
梁洪源++赵晓瑜++段广青
[摘 要]案例教学是一种以教学案例为基础,以学生在课堂内外对真实事件和情境的分析、思辨为重点,以提升学生应用理论创新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的的教学方法。该方法在任职教育中获得广泛应用。本文讨论了案例教学“以学员为中心”的教学内涵,分析了案例教学“目的性明确、客观真实、综合性较强、结果多元化、实践性突出”的特点,并重点针对如何设计一堂案例教学式方法的课目,提出了具体建议和途径。
[关键词]案例教学;教学设计
一、引言
“案例教学”能够培养学员自主学习能力,突出学员主体地位,调动学员参与意识,在任职教育教学中已经达成了共识。教学实践表明,经过科学设计、精心组织的案例式教学是实现教学目标的有效模式之一。
二、案例教学的定义
所谓案例教学(Case Study),是指学员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遵循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要求的前提下,由教员精心策划和引导,通过具体案例将学员引入特定的真实情境中,利用精心筛选的案例,形象、生动、多样的阐述和说明了课程中抽象的概念和原理,从待解决的案例中提出的问题出发,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最终落脚到案例问题的解决,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有机的整合。
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法的重要基础,要认真选择,精心准备案例。要理论和实践结合,要突出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使学员对课程的主要问题有较深的理解,最终提高学员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的特点
案例教学法是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线,贯穿课本教学内容和知识点进行的教学实施,基本呈现如下一些特点:
(一)目的性明确
针对一个或几个独特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让学生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和讨论中,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逻辑思维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素质。
(二)客观真实
案例所描述的事件基本上都是真实的,由案例的真实性决定了案例教学的真实性,学生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得出自己的结论。
(三)综合性较强
案例比一般的举例内涵丰富,案例的分析、解决过程也较为复杂,案例教学的实施,不仅需要学生具备基本的理论知识,更需要学生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灵活的技巧来处理。
(四)结果多元化
案例教学,不存在绝对正确的答案,目的在于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思考、探索,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五)实践性突出
学生通过对案例的了解、分析和解决等,能够在课堂上就接触到大量的社会实际问题,有利于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
三、案例教学的设计环节
相对于一般的课堂讲授方式,案例教学要求教员在知识的准备上、课堂的组织上、教学过程的控制等教学设计上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因此案例教学要达到较好的教学目的,必须进行周密的计划、准备和安排,否则只能使这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流于形式,达不到案例教学应有的效果。
(一)教学目标
明确教学目标是组织案例教学的出发点与归宿。一个完整的案例都是为了围绕本堂课的教学目标而设计。通过一次案例教学,要达到的目标应当具体而明确。比如掌握一种方法,熟悉一个具体思维过程,或通过较复杂的案例教学来提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等。教学目标规定得愈具体、意图愈清楚,愈具有教学的指导意义,案例教学就越能达到教学目的。
(二)案例情景
案例教学的核心是案例。教员要策划案例情景,引导学员进入案例情景中去思考、争辩、做出选择和决策,需要突出强调的是案例内容与理论重点难点的内在逻辑契合,这是选取案例的根本原则。一般来讲,新近发生的、情节生动的事件容易引发学员的兴趣,但更重要的是案例要能切中学员思想疑难困惑的关键点、激发学员的深层思考,让学员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既有理论探讨价值,又有现实意义;再次,案例材料的组织要全面富有层次感,便于教员引导学员讨论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展开。
(三)基本原理
案例教学建立在学员对相关知识和基本原理有一定认知和掌握的基础上。学员课前研读相应的教材内容,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作为铺垫,就能快速熟悉案例内容。因此,教员要根据教学内容,布置学员预习与案例有关的背景材料,提前讲授相关的理论知识等基本原理,只有在学员充分熟悉与案例有关的基本原理前提下,才能确保学员把注意力集中在案例上,对案例咀嚼、回味、反思,在课堂上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提高讨论的效率与质量,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四)研讨内容
研讨问题是贯穿案例教学的主线。案例教学中,以问题作为牵引,以教员引导的思路作为导向,问什么?怎么问?这是由教学目标决定的。研讨的问题要层层递进,符合学员的认知能力和逻辑关系。研讨问题的预设主要依据有三:一是在教材分析环节确定的理论重点难点问题,但这是概括的、抽象的,需要分解;二是学员的思想困惑和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通常是多层面、具体多样的,需要梳理概括;三是有价值的、切题的案例材料。预设问题既不能抛开教材的理论问题仅就案情设问,也不能脱离案情直接发问,而是要挖掘案例材料的问题节点,巧妙地加以整合。
(五)预期结论
预期结论是指分析案例过程中,教员准备提出的结论和观点。教员对学员的讨论过程所做的概括性总结和进一步的理论探讨,回归教材既定的理论知识点,总结出学员有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和结论,有针对性的提前得出预期结论,方便实际讲授时的解答和分析,正确引导学员思路,有效把控课堂进程。
四、结语
案例教学法不仅仅是一种教学方法革新,更重要的是理念的更新。在教学过程中恰当地采用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提高教员的学术水平与讲授能力,不断提升教员素质,对于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起着重要的作用,使教学活动变得更生动、更丰富、更全面,满足了教学目标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计算机工程与科学,2007.29(A1):129-130.
[2]张丽梅.案例教学法的研究与教学实践[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6(3):51-52.
[3]李旭东,於红,李基.案例式教学必须突出学员的主体地位[J].中国军事教育,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