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2016-06-28
政策
◎ 国务院清理规范65项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国务院日前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工作。
《方案》明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没有必要保留的,要通过修法取消审批;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大优化整合力度。
列入此次清理规范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计65项。其中,保留的34项涉及国土资源部门的有4项,分别为: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供地方案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强制性评估涉及国土资源部门的有1项,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后施行
5月1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第66号令,发布施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办法》自1999年施行,继2004年、2006年之后作出的第三次修订。
《办法》明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下达前,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家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50%预先安排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市县建设用地需求,合理确定预留省级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下达市县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并保障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合理用地需求。节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经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允许在3年内结转使用。此外,《办法》还规定,水利设施工程建设区域以外的水面用地,不占用计划指标。
◎ 7月起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
5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文,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这是继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我国推出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我国将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在河北试点,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其他自然资源将逐步纳入征收范围。
我国将全面推开从价计征方式。在已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6个品目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改革基础上,此次改革将对绝大部分矿产品实行从价计征,但从便利征管原则出发,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黏土、砂石等少数矿产品,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