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仍在路上
2016-06-27李耀东
李耀东
3月份以来,随着若干互联网保险创业公司陆续获得或确认新一轮融资,例如互联网保险服务平台“保险极客”数千万人民币的A轮融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慧择网2亿元人民币的B轮融资、保险特卖平台大特保近2000万美元的B轮融资、住房金融服务平台大道金服的数千万人民币A轮融资等,人们对互联网保险的关注重新升温。
随着“互联网+”战略的实施,大量创业者涌入互联网保险领域,互联网巨头、电商巨头谋划保险领域布局,传统保险公司积极迈向互联网化,互联网保险似乎将迎来爆发的现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5年度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称,互联网保险正在异军突起,2015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2234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69倍,互联网保费在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从2011年的0.2%上升到2015年的9.2%。
然而,这种“爆发”力度比我们预想的要弱,甚至在2015年底前后的一段时间,颇有销声匿迹之势。2014年遍地开花的“奇葩险”如今已经无法吸引关注,某些活跃的创新性保险服务公司在经历早期的喧嚣后寂静无声,大量在设想中应该出现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和服务并未如约而至,情况为什么会这样?
带着这些困惑,我们调研了部分互联网保险创新机构,并把互联网保险与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例如第三方支付、众筹、P2P借贷进行了对比研究,梳理出以下问题:
一是保险是一个受到高度管制的行业。只有持牌保险公司才能合法发行保险产品,而保险公司的准入门槛如此之高,以至于很小的保险公司都可以依靠牌照资源获利而无意专注于业务创新;大部分保险公司机制僵化,更愿意固守传统保险业务或高现金价值产品,对互联网保险创新的兴趣不大;新兴的持牌互联网保险公司数量极少,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还没有形成气候。
二是互联网保险创新目前只能依附于传统保险机构。目前,对市场最敏感、创新意愿最强的新兴创业公司无法发行自己的产品,只能与传统保险公司合作,业务受到传统保险公司的制约,即使是创新性很强、价值很好的保险产品,也很可能因为与保险公司的业务思路不一致而被否决,新兴创业公司事实上缺乏业务自主权,更像是保险公司的外包机构。
三是新兴创业公司积累用户的难度较高。在产品创新受到制约的情况下,如果新兴创业公司能拥有大量用户、抢占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就有望与保险公司抗衡,拥有一定的话语权。但是这一工作的难度很高。
四是保险用户的教育与转化难度高。保险是对未来风险的保障,不能带来立竿见影的收益,用户的抗拒心理较强。许多新兴创业公司采用低价甚至免费的保障服务(可能是保险产品也可能是类保险服务)吸引新用户,用户的接受度很高,但是一旦向用户销售正规保险产品,用户的转化率则会直线下跌。
这些情况共同导致了大量互联网保险创新机构难以拥有自己的产品、难以建立自己的渠道,无法实现业务闭环,更加棘手的是,无法形成自己的生态。所有机构几乎都只能绑定在传统保险链条上,为其中的某一个环节服务,它们只是传统保险生态圈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承担相应环节的外包职能。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尽管今年3月份以来又有多家互联网保险创新机构获得融资,却不意味着互联网保险的春天已经来临,它们更像是漫长探索道路上的一个小阳春,人们对此充满各种憧憬和希望,却很可能不得不马上进入一个寒冬期。
要走出这个寒冬期,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可能的路径有四条:
一是流量平台积极介入互联网保险创新。流量平台具有天然的用户和场景优势,从提供场景化的保险服务切入,沿着用户需求分析、保险产品定制、保险中介的道路向上游渗透,直至设立自己的保险公司,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创新的、个性化的互联网保险服务,形成业务闭环,获得自主权。
二是技术公司积极开展2B(企业端)业务。企业市场同样是一个巨大的空白市场,技术类公司可以积极与企业合作,为其机构、业务(或员工或用户)提供类保险服务,这类服务仍以风险测算、损失分摊为核心,却未必采用保险产品的形式,因而有可能摆脱牌照束缚,获得自主发展。
三是利用共享经济的模式深入保险服务的某个环节。保险资源在我国不同地域、行业的分布是严重不均衡的,如果能够借助互联网以共享经济的模式整合特定环节的资源打造一个服务网络,这个网络虽然仍然服务于传统保险生态,却可能因为资源聚集价值而获得一定的话语权,结合这个话语权向该环节的前后端延伸,同样有可能形成完整业务链条,支撑自主业务。
四是积极开展互助业务。相互保险是最古老的保险,最接近保险的本质。直到上个世纪中期,相互保险在国外依然很发达,上世纪90年代非相互化浪潮兴起,许多大型相互保险公司转制为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即使如此,2014年,全球按照资产规模排名(再保险公司除外)前50的保险公司中依然有9家相互保险公司;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7.1%,覆盖人群9.2亿人。2015年1月中国保监会颁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允许设立相互保险组织,但其设立门槛仍然较高(例如,有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运营资金),且至今未批复一家。相互保险组织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并不局限于相互保险公司,还有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交互保险社等。如果结合互联网技术创新相互保险的组织体制,重点发展后付费、无资金池的公益性互助业务,围绕互助社员开展以保险、保障为中心的综合运营,有可能开辟互联网保险的一个新天地,乃至形成新生态。
综上所述,保险作为传统金融行业之一,受到互联网的冲击最晚,产生的影响最小,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相应的,当互联网加速向保险行业渗透时,其面临的问题最多,遇到的阻力也最大。因此,目前还难言互联网保险何时才会爆发。我们当前唯一能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创新性保险服务机构无法打开一个全新的增量市场,不能拥有业务自主权,无法形成自己的生态圈,互联网保险的春天就很难真正到来。(作者为零壹财经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