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伴娘”应该有“尺度”
2016-06-27
杭州 2016年4期
“闹伴娘”应该有“尺度”
近期,某市的王女士遭遇说好做伴娘的闺蜜突然“请辞”,理由是闺蜜怕自己被整,要求其签一份“禁止闹婚协议”。为此,王女士还与婆婆大吵一架。
博主宋鹏伟认为,当前许多地方披着民俗外衣的闹伴娘,其内核早已超出图个热闹、讨个吉利范畴。婚礼中年轻人闹一闹本无可厚非,但应有个尺度。除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也不应违反知情、自愿和反抗有效的原则。民俗不是违背他人意志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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