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亲”则两利“清”则相安
2016-06-24陈治治
陈治治
3月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讨论时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
三年前,同样是“两会时间”,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就曾谆谆告诫: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总书记再次就政商关系发声,越讲越透彻、越讲越深刻,可谓切中时弊、言近旨远,激浊扬清、祛邪扶正,既点出了“官”“商”畸形交往的危害,又从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两个层面指明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阳光大道”。
实际上,政商关系也是政治生态的一部分,破立结合是个大命题。怎样让领导干部和企业家既不“勾肩搭背”又不“背对背”?如何构建纯洁、和谐、良性的新型政商关系以适应经济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两字阐明通往新型政商关系的正道正途,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
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对领导干部而言,关键是革除“官本位”思维,主动俯下身子深入民营企业“上门服务”,并且要把握工作联系、私人交往之间的分寸。同样,民营企业家要实现从赚钱“靠关系”到“靠本领”的思维转变,“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经济社会发展也好,建设廉洁政治也好,都离不开良性互动的政商关系。“官”与“商”,“亲”则两利,“清”则相安。良好的政治生态、市场环境,都不会从天上掉下来,需要双方同向而行。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相敬如宾,各尽其责、共谋发展,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这样,才能携手共建新型政商关系,負起对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福祉的责任,成为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