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热潮的理性思考
2016-06-23赵继伟
赵继伟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策略
一、农村土地流转概念
要搞清农村土地流转的含义,首先需要界定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进行了规定,即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无论是有关法律制度还是国家政策层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全国各地的探索也大多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学术界也主要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研究和探讨。
二、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的重大问题与挑战
对于我国当前是否应该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大多数学者持肯定态度,并且坚定地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由之路。然而,笔者对此持谨慎态度,认为我国当前应审慎对待农村土地流转。其原因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农村土地流转可能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有可能形成新的分配不公进而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不符合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并且时机条件并不成熟。
1农村土地流转威胁我国粮食安全。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粮食安全事关人民的生存与发展,事关国家的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虽然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因之一就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产量。然而,无论从各地的探索实践来看,还是从逻辑分析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可能带来更多的是负面影响。从全国各地的土地流转实践来看,一些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特别是工商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一定规模的土地后,“非粮化”甚至“非农化”现象十分普遍,他们为了获得更高的收益,往往种植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而不再继续种植粮食作物为了提高粮食产量,普通农户也同样注重科技投入和标准化生产。因此,有学者认为土地经营规模小的农户的土地产出率反而高于土地经营规模大的农户的土地产出率,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总之,无论是从理论分析来看,还是从各地的土地流转实践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更多地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影响我国的粮食安全。
2农村土地流转会形成新的分配不公,从而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同一切剥削社会的主要区别之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基于此,包括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在内的一切制度安排都必须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是相反。诚然,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提升农民整体生活水平然而,根据学者的调研情况,总体来看,土地流转后农户的实际收入并未增加,部分农户的生活水平甚至会明显下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农户在土地流转之前,一方面通过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获得一部分收入,另一方面,大部分农户既种植粮食作物,又种植蔬菜,同时还养殖鸡、鸭、猪、牛等,基本能满足一家人食物方面的需求,家庭生活开支较少。而一旦土地流转出去之后,虽然表面上的收入有所增加,但是需要花费一定的资金购买家庭生活所需要的食物和生活必需品,开支必然大大增加,导致农民经济压力较之前大大增强。然而,这种趋势的必然结果是在普通农户和种植大户、工商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形成新的分配不公,导致农村地区甚至全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这显然与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根本原则背道而驰。这样,在当前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就违背了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就失去了其正当性。
3从当前的基本国情来看,我国并不具备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条件。
(1)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有效转移面临巨大挑战。推进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实现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有效转移。主要是外出农民工。目前,我国农民工数量有1.63亿人,这些农民工虽在城市工作,但大都不具有城市户口,不享受城市各种社会保障。在农忙季节,他们中的一部分往往要回家从事农业生产。因此,实际上,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并未实现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2)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必然造成相当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他们中的一部分通过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实现再就业,另一部分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面临失业。倘若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失业的农民就会成为无地、无业、无保障的“三无”农民。
(3)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的一个必然结果是农业的规模化经营,这是对我国目前农业经营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大改革。然而,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各地农村土地流转实践比较混乱,有些地方甚至违背平等、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
(4)我国农民维权意识淡薄、维权能力不足。增进农民利益是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因此,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也必须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而不是相反。然而,正如上文所指出的,在农村土地流转实践中,农民利益常常会受到侵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农民维权意识淡薄、维权能力不足。其合法权益就很容易受到侵害。
三、审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如上文所述,鉴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面临诸多重大问题与挑战,目前不宜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但这并不意味着笔者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持完全否定态度。事实上,由于我国是一个有着近14亿人口的大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各地农村土地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各地应因地制宜,在条件具备的地区逐步探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让土地流转真正发挥强农富民的作用。具体而言,适宜先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地区应具备以下特点:经济较为发达特别是乡镇企业比较发达;土地资源丰富、人均耕地面积较大;离城市距离较近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郊区;农民科学文化水平综合素质较高。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一项或几项的农村地区在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原则下可以先行探索推进土地流转。
当前,包括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内的社会各界掀起了一股农村土地流转的热潮。然而,基于本文所分析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与挑战,我们应该对推进土地流转持十分慎重的态度,而不能急于冒进,以免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造成负面影响。即使对于条件具备的地区,也要审慎地加以推进。
(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