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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失衡”:我国食品安全议题的消息来源与报道框架分析*

2016-06-23石义彬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消息来源内容分析食品安全

■ 冯 强 石义彬



“结构性失衡”:我国食品安全议题的消息来源与报道框架分析*

■ 冯强石义彬

【内容摘要】通过对六家日报一年内有关食品安全议题的683篇新闻报道进行内容分析,研究揭示了媒体在食品问题报道中存在的“结构性失衡”问题。研究发现,媒体报道以呈现“问题预防”阶段为主,但忽视对问题发生和具体治理的报道;来自公众爆料和独立调查报道等渠道的报道较少;消息来源引述的多元化程度很低;新闻主体侧重于强调政府形象,包括突出其工作动态、业绩和治理手段,对企业及产品问题进行揭露、曝光;在新闻主题框架中,“政府行动”框架占据最多比例,其次是“企业问题”框架,不同框架在报道立场上存在显著差异。研究指出,媒体报道的整体失衡进一步放大了食品风险。

【关键词】食品安全;框架分析;消息来源;内容分析

近些年,“三聚氰胺奶粉”“苏丹红食品”“瘦肉精猪肉”等食品安全事件的爆发强化了中国公众对食品风险的担忧。按照《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每年开展的“中国综合小康指数”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5年,在最受公众关注的十大焦点问题中,食品安全问题每年均位列首位,高于物价、腐败、房价、医改等社会问题。2015年调查发现,26.9%的人对食品安全状况不满意,39.3%的人评价一般,仅33.8%的人感到满意。阎云翔指出,食品安全问题带给中国公众和社会多种风险,首要便是不信任(distrust)的社会风险,这种风险破坏了政府的常规治理,并对中国社会和政治产生深远影响。①

在媒介化时代的今天,大多数公众对食品问题的经验主要来自媒体而非亲身经历。②既往研究指出,就食品、安全、营养等健康议题而言,在信息获得方面,新闻媒体比医生、营养专家等更为重要。③大众媒体在塑造民众的食品反应和习惯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反化学的营养和生活习惯依赖于知识,并且是通过对报纸、电视的有关新闻报道的反应而形成的。④另外,食品安全问题把政府、企业、科学家和公众等利益关联者(stakeholders)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安德森认为,压力团体、食品行业和政府通过大众媒介对公众进行游说。食品行业、媒体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存在张力,食品行业常常因为媒体的偏见报道而控诉媒体。⑤最后,新闻报道越多并不意味着食品安全议题更加透明化,政治权力和商业势力也试图控制和影响媒体报道。本研究尝试分析中国食品安全议题媒体报道的消息来源、结构框架和叙事模式,并以此探讨报道背后的生产规律和权力规制问题。

一、文献综述

1.风险议题的媒体建构

传媒是现代社会中人们感知、理解和评价风险问题的主要渠道。首先,在风险的公共论述过程中,大众媒体承担着对风险事件进行报道、阐述、归因和建构的功能,是人们了解和判断风险问题的重要依赖渠道。其次,媒体关注哪种社会风险、新闻从业者如何报道和跟进社会风险事件以及不同类型的专家等对事件的诠释,都可能影响市民对风险成因、责任和应对的判断。⑥媒体也是风险利益相关者进行话语博弈和争夺的公共平台,通过公共论述和讨论,影响和建构公众的风险意识。最后,关于风险的知识是文化传承的重要部分,过去主要靠口耳相传,在现代社会,媒体在风险传承中扮演了主要作用。⑦

在风险议题报道中,媒体往往聚焦于某些冲突性风险议题而忽视其他普通类型的风险议题(如车祸等常规风险),并非所有风险议题都可以获得媒体报道,因此,风险报道和真实情况之间并非全然等同。例如,罗杰斯等研究发现,与HIV病毒感染人数的增长相比,媒体对于艾滋病的报道则呈现不同的轨迹。另外,媒介往往问题化和戏剧化风险议题,构建议题的冲突性以吸引受众。⑧

媒体和从业者的选择性偏见是对风险议题的重要建构,这种建构使得风险报道与客观真实存在偏差。媒介报道对风险议题的报道往往集中在问题的呈现和影响方面,但缺乏使受众规避和处理风险的积极建议。麦库马斯便认为,新闻报道缺乏使受众对风险进行评估判断的重要信息。⑨罗伊等通过研究切尔诺贝利事件发生十周年时的英国和瑞典媒体报道发现,相关新闻很少使用统计数据表达风险问题,更多地采用警示性的(alarming)而非让人安心(reassuring)的标题。⑩马瑞诺等对女性杂志中有关乳腺癌风险的报道研究发现,新闻报道往往提供不正确或不完整的信息,这使得报道可能误导妇女对乳腺癌风险的理解。⑪

2.食品安全议题的消息来源与内容框架

在食品问题报道的消息来源和框架方面,国际食品信息委员会(International Food Information Council)调查发现,食品安全报道涵盖添加剂、污染物、食品标签和食物传染病等议题。在添加剂和污染物报道中,负面报道是正面报道的两倍;消息来源方面,对环保和健康运动分子的引述是食品行业的5倍。⑫沙恩等对16份英国报纸中141篇食品危机报道研究发现,专家、政府官员和食品供应商位列消息来源前三位;就故事主题而言,科学议题(原因、健康事实、健康警示)、政治议题(政府管控等)和经济议题位居前三位。⑬

就国内相关研究而言,王聪分析《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对四起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后发现,报道主题方面,事件进展出现最多,其次是食品监管;在消息来源方面,政府是首位,占到62.7%,其后依次是一般民众、食品从业者、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在报道立场上,绝大多数报道以中立为主。研究还指出,报道以告知事实为主,但缺乏对事件的解释等,同时报道带有浓厚的官方色彩,政府主导对事件的发言权。⑭陈都和赵士林通过研究《解放日报》和《新民晚报》对“冠生园”月饼等事件的报道发现,报道体裁单一,缺乏深度报道,消息来源多为政府部门及官员,主题集中在政府行为和责任追究等。⑮王宇分析2000年至2009年的《人民日报》中有关食品问题的报道后发现,消息来源方面,政府部门及官员是最主要的群体,只有1.6%是消费者;报道领域集中于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而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报道较少;报道主题更多的是政府部门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各种行动。⑯

上述研究为形成本研究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启发,但存在对报道框架解读不够深入、选择媒体过少、忽视食品问题的常规报道等问题。本研究从媒体如何呈现食品安全议题的基本特征、消息来源、新闻主体、报道框架等角度出发,探讨下列问题。

研究问题一:食品安全议题的报道在食品种类、消息来源、新闻主体、主体形象、框架、报道立场等方面的表现如何?

研究问题二:食品安全议题的报道对不同的消息来源引述情况如何?是否存在此消彼长的情况?

研究问题三:食品安全议题的报道如何建构不同“新闻主体”的“媒介形象”?二者是否存在某种结构关联?

研究问题四:食品安全议题的“报道框架”及“报道立场”间是否存在某种结构关联?

二、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

在对报纸进行样本选择时,需考虑到中国报纸群的内在差异性。按照不同的划分依据,可以把中国的报纸划分成不同类型。按照行政级别和报道范围可划分为中央级报纸、省级报纸和地市级报纸;按照报纸性质划分为党报类和都市类。本研究抽取了6份不同类型、各具代表性的综合性日报,以照顾到不同报纸类型的差异,包括:《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全国版)、《大众日报》《楚天都市报》《佛山日报》《半岛都市报》。具体划分标准参见表1。

表1 本研究选取的媒体情况一览

本研究主要使用慧科新闻全文数据库对以上六份报纸进行检索,由于食品是一个涵盖广泛的名称,为尽量不漏掉具体食品问题的报道,除了把“食品”作为关键词外,还选取“大米”“奶粉”“猪肉”“食用油”进行多关键词检索;为保证检索的准确性,本研究把检索范围设定为“标题”;搜索日期为本研究开始时过去一年的相关报道,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媒体搜索设定为以上六份报纸。这样共得到1501篇报道。通过进一步筛选,排除与食品安全无关的报道(比如奶粉限购、猪肉涨价等等新闻),同时也排除评论、文字类广告和重复性报道,最后总共遴选出683篇报道。本研究的统计分析建立在这683篇报道基础之上。

2.类目建构

根据对相关报道的阅读和前人研究的成果,建立如下类目。本研究分析单位是每篇文章,类目编码区分为以下四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包括所属媒体、媒体类型、食品类型和发生阶段。该部分主要是想了解媒体有关食品安全报道的基本分布情况,对每篇新闻报道来说,所属媒体、媒体类型、食品类型都较为确定。对于“发生阶段”,本研究根据对报道的阅读和前人研究,把“发生阶段”区分为:(1)问题发现/发生期;(2)问题发展/追踪期;(3)问题治理/处理期;(4)综合治理/检查期;(5)问题预防阶段;(6)无法判断。

第二部分:消息来源。包括“新闻来源”和“新闻引述主体”。其中“新闻来源”区分为:(1)政府部门/会议/官员;(2)科研机构/协会/学者;(3)民众(电话、微博等)反映/爆料;(4)新闻策划/记者调查;(5)转载自其它媒体;(6)行业/企业(负责人、发言人、发布会)。“新闻引述主体”是多选题,是指的新闻中对相关消息源的采访和引述,包括直接引述(标志是引号的使用)和间接引述(标志: xx介绍/表示/认为/声称,等等)。根据研究问题,本研究把“引述主体”大致区分为:(1)政府官员;(2)企业经营者;(3)专家学者;(4)普通民众。

第三部分:新闻主体。包括“新闻主体分布”和“新闻主体形象”两个方面。其中“新闻主体”区分为:(1)政府部门/官员;(2)企业/经营者;(3)科研机构/学者;(4)普通民众。“新闻主体形象”则区分为:(1)正面(肯定、赞扬、同情);(2)负面(批评、质疑、反对);(3)中立。

第四部分:新闻结构框架。包括“主题框架”“报道立场框架”和“文本框架”三个维度。其中,主题框架区分为:(1)政府行动框架;(2)企业问题框架;(3)企业形象修复框架;(4)科学报告/专家框架;(5)其他。根据对报道立场的判断,把“立场框架”则区分为:(1)政府本位;(2)企业本位;(3)市民本位。本研究借鉴了艾因加的新闻框架分类,把“文本框架”区分为:(1)主题式框架;(2)片段式框架。

3.信度检验

在内容分析中,编码员间信度(inter-coder reliability)检验是必不可少的步骤。本研究采用斯科特π系数公式计算编码员间信度,在综合讨论的基础上,本研究从研究样本中随机抽取了50篇报道,作者与另外一名编码员分别进行编码,最终每个编码类目的编码员间信度均达到0.8以上,符合下一步正式编码所要求的信度。

三、研究结果

1.样本情况描述

就报道中涉及的“食品类型”而言,在683篇相关报道中,以“泛指”的食品(含保健食品)问题来进行报道的篇数最多,有434篇,占到63.5%,这部分报道涉及食品政策、文件、标准和问题探讨等方面;其次是“奶粉”问题,有134篇,占到19.6%。在这一年内,“恒天然”奶粉问题、“美素丽儿”奶粉问题和奶粉进药店等话题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再次是“大米”和“猪肉”问题,分别是64篇(9.4%)和34篇(5.0%),前者较有影响的是广东“镉大米”问题和湖南“黄金大米”问题的系列报道,后者典型案例有福建“病死猪肉”销售案;而食用油的相关报道最少,只有17篇(2.5%),较有影响的话题是部分食用油被检出含致癌物等。

就报道中涉及的食品问题的“发生阶段”而言,首先,有关食品问题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标准等的制定、修订、实施相关报道最多,可称之为“问题预防阶段”的报道,有274篇报道,占到总数的40.1%。比如,《奶粉整顿细则出炉高门槛或将淘汰半数乳企》(《南方都市报》,2013-8-13)等。

其次,食品“问题发展/追踪期”的报道有173篇,占到25.3%。“问题发展/追踪期”是某事件和某食品问题出现后,媒体进行进一步的跟踪报道,也包括相关政策或事件的“落地”报道。对食品问题“综合治理/检查”的相关报道也比较多,这部分报道有149篇,占到21.8%,主要是报道政府部门对食品问题的常规动作,包括专项行动、食品检查等等。

再次,“问题治理/处理期”主要是具体食品问题被查处和治理,包括违法犯罪分子被抓获和审判等,这部分报道有55篇,占到8.1%。“问题发现/发生期”主要强调食品问题在第一时间被新闻媒体报道,这部分新闻很大程度上来自记者暗访或市民爆料,但数量非常有限,只有25篇,占比3.7%。

2.消息来源分析

在所有683篇报道中(表2),有393篇的新闻来源是政府部门及官员,占到57.5%;另有132篇报道是通过记者调查和新闻策划获得,占到19.3%;另外,有115篇转载自其他媒体(主要是新华社通稿),占到16.8%;而通过企业或行业的负责人、发言人或新闻发布会获得新闻线索的报道较少,只有17篇,占到2.5%;来自科研调查及专家学者的新闻报道只有16篇;最后,通过普通民众的爆料途径获得新闻线索的新闻最少,只有10篇,占1.5%。

在所有683篇报道中,共有562篇报道引述了相关群体(政府官员、企业经营者、专家学者、普通民众)的言论,达到82.3%;但有400篇只引述了一类群体的言论,占到71.4%;引述两类群体以上言论的篇数只有162篇,占28.6%。统计分析(表3)发现,683篇报道的平均引述次数是1.15次。以2次作为“引述多元化”的阈值,通过单样本T检验发现,食品安全报道的引述程度显著低于2次(t=-25.106,df=682,p<0.001)。由此可以得知,我国食品安全报道“消息来源”引述的多元化程度很低。

数据分析(表3)发现,政府官员被引述的频次最高,平均每篇有0.61次;企业经营者次之,有0.26次;专家学者有0.15次;普通民众最低,只有0.13次。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政府官员被引次数显著高于企业经营者(t=12.753,df=682,p<0.001)、专家学者(t=18.509,df=682,p<0.001)和普通公众(t=18.359,df=682,p<0.001)。由此可知,我国食品安全报道更倾向于引述食品问题治理者的言论,消息来源偏重于官方信源。

表1 媒体食品安全议题报道基本情况描述性统计

表1 食品安全议题报道四类群体被引述的均值、标准差及相关矩阵

另外,通过对四类群体的引述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发现,政府官员的引述情况与企业经营者的引述呈现显著负相关(r=-0.242,p<0.001),与专家学者的引述情况也呈现显著负相关(r=-0.144,p<0.001),与普通公众的引述情况也存在微弱负相关,尽管并不显著(r=-0.047,p=0.222)。也就是说,当政府官员在新闻报道中被引述时,其他三类群体被引述的可能性较低,尤其是企业经营者。考虑到食品安全报道中政府官员被引述频次远高于其他群体,这意味着,在食品安全报道中,当政府官员“说话”时,其他利益群体基本处于“不发言”的状态。

3.新闻主体形象框架

在683篇新闻中,389篇报道的新闻主体为政府部门及官员,占到所有报道的57.0%;企业及经营者次之,有254篇,占到37.0%;科研机构及学者和普通民众作为主体的较少,分别有30篇(4.3%)和10篇(1.7%)。通过列联表分析和卡方检验(表4)发现,新闻主体在其媒介形象建构方面存在显著差异(χ2=4.044,df=6,p<0.001)。

表1 食品安全议题的“新闻主体”及其“媒介形象”的列联表分析

首先,当“政府部门及官员”作为新闻主体时,其媒介形象一般是正面,这部分报道有372篇,占到政府部门及官员作为新闻主体的所有报道(389篇)的95.6%。具体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来治理食品问题,政府机构通过行动来查处具体食品问题,从而维护食品安全和社会秩序等。

其次,当新闻主体为“企业及经营者”时,其媒介形象却往往是负面的,有147篇,占到企业经营者作为“新闻主体”的报道总数量254篇的57.9%。这部分报道集中于企业生产和销售的相关食品所存在问题,经营者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等等。同时,企业的媒介形象是正面的有56篇,这表现为,报道食品企业维护企业及产品形象的行动,部分报道甚至带有“软文”色彩。

再次,当“科研机构及学者”作为新闻主体时,其媒体形象非常均衡,媒介正面报道、负面报道和中立报道均占到三分之一左右。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科研机构及学者的媒介报道没有明显的倾斜和偏向。当普通民众作为新闻主体时,其媒体形象则是正面和中立的,没有负面报道针对普通民众。

4.新闻结构框架

通过表5发现,在683篇食品安全报道中,以“政府行动”框架作为主题框架的报道最多,有381篇,占一半以上(55.8%),这部分报道主要包括政府制定和推行食品安全法、行业标准、出台文件、具体调查和问题治理等等。以“企业问题框架”展开报道的有175篇,占到25.6%。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产品)形象公关/修复框架也在新闻报道中时有出现,这部分报道有74篇,占到10.8%,比如《恒天然奶粉事件水落石出检验结果证实多美滋产品安全》(南方都市报,2013-9-4)等。有关“科学报告/专家框架”为主题框架的有38篇,占到5.6%,比如,《婴儿肉毒中毒为何“零报告”?专家称与国内外婴儿食品结构差异相关》(南方都市报,2013-8-21)等。

通过列联表分析和卡方检验发现,媒体食品安全议题“报道主题”在“报道立场”方面存在显著差异(χ2=6.619,df=8,p<0.001)。这体现在:当报道主题为“政府行动框架”时,媒体一般是基于政府的立场和视角,来正面描述和肯定政府行为及举措,这部分报道有358篇(94.0%)。然而,当报道主题为“企业问题”时,媒体往往是站在市民本位(91篇,52.0%)和政府本位(72篇,45.3%)的立场展开报道。当报道框架为“企业形象修复框架”时,媒体大多数站在企业本位的立场展开报道,这部分报道有56篇,占到该报道框架74篇的75.7%。最后,当报道框架为“科学报告/专家框架”时,媒体大多数站在民众本位的立场展开报道,而基于政府立场和企业立场的报道相对较少。

在文本框架方面,所有683篇报道中,绝大多数征用片段式框架,这部分报道有634篇,占到92.8%;主题式框架有49篇,仅占到7.2%。这说明,在食品安全议题报道中,媒体往往是采用细节和个案式的新闻报道,而较少把食品问题与宏观政治、经济和社会背景等进行结合起来分析报道。

表1 食品安全议题的“报道框架”及其“报道立场”的列联表分析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在所在地域、行政级别和媒介性质等方面均有差异的六份报纸一年内683篇有关食品安全新闻的常规报道进行定量内容分析,有以下主要发现:

首先,就新闻来源而言,报道线索主要依赖政府部门。媒体通过政府获得新闻故事,能够节约时间与精力,同时可以规避报道风险,这在食品安全议题中也不例外。有两成新闻报道来自于部门策划或记者调查,在媒体市场化竞争激烈的今天,媒体的新闻产品质量主要体现在新闻策划和独家调查等方面。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报道有16.8%,这说明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存在媒体间议程设置(intermedia agenda-setting)的情况。

其次,从消息来源的文本引述情况来看,我国食品安全报道中消息来源存在严重不均衡现象,消息来源的引述多元化程度很低,政府官员被引次数显著高于企业经营者、专家学者和普通民众。并且,当报道更倾向于引述食品问题管理者和治理者的言论时,其他群体作为消息来源的频次明显降低。

再次,就新闻主体形象框架而言,在以政府部门及官员为主体的新闻报道中,几乎所有报道是强调政府部门及官员的治理政绩或工作成效,只有不到4%的报道有批评声音;以企业及经营者为主体的新闻报道中,约六成是负面报道,主要曝光和揭露生产经营者食品卫生条件差、产品原料存在假冒伪劣、滥用各种非法添加剂甚至存在生产流通方面的违法犯罪问题,也有两成左右的报道强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正面积极形象,这部分报道带有一定的公关色彩;另外,媒体对专家学者或者知识分子的形象报道倾向是比较平衡的,正面、负面和中立报道各有三分之一左右。

最后,就新闻主题框架而言,在食品安全议题的新闻报道中,以“政府行动框架”作为主题框架的报道最多;以“企业问题框架”展开报道的有四分之一左右;“企业(产品)形象公关/修复框架”也在新闻报道中时有出现,占一成左右。分析发现,媒体的“新闻主题”框架与其“报道立场”存在显著关联,在政府行动框架中,媒体绝大多数是站在官方立场;而在企业问题框架中,媒体站在政府立场和市民立场来曝光企业问题。

综上研究不难发现,传统媒体对食品安全议题的新闻报道存在“结构性失衡”的特征,包括:问题呈现阶段失衡、消息来源失衡、新闻主题失衡、主题框架失衡和文本结构失衡等,这种失衡状态与新闻生产常规及其实践中的制约因素有关,因此具有结构性特征。在告知公众某些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时,媒体也在遮蔽或忽略部分信源或信息。新闻是对现实的框架建构,潘忠党指出:通过对问题信息的组织方式,框架影响人们的观察角度和思路,引发人们对现实的不同判断,并影响人们采取某种行动的可能。⑰这种结构性失衡与现实情况存在张力,对公众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认知具有框架化效果。

另外,关于风险问题的争论通常体现在媒体报道中消息来源的激烈博弈,媒体从而变成风险定义过程的组成部分,建构互动的新闻动力,并对政策制定者形成压力。⑱然而,通过对我国食品问题的报道研究发现,政府组织在消息来源、新闻主体和框架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普通公众的主体形象和利益表达缺乏媒体表达渠道,从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报道的“风险民主化”的缺失,这种缺失加剧了社会食品风险的放大。

注释:

① Yan,Y.,Food Safety and Social Risk in Contemporary China,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71,no.3,2012,pp.705-729.

② Yang,G.,Contesting Food Safety in the Chinese Media: Between Hegemony and Counter-hegemony,The China Quarterly,vol.214,2013,pp.337-355.

③ Hampl,J.S.,Conflicts of Interest and Hyperbole: Nutrition in the Media,Journalism & Mass Communication Educator,vol.58,2004.pp.364-372.

④ [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7页。

⑤ Anderson,W.A.,The Futur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edia,the Food Industry and the Consumer,British Medical Bulletin,vol.56,no.1,2000.pp.254-268.

⑥ 陈智杰:《机构的风险责任与公共论述——传媒呈现香港汇丰控制负面消息的个案研究》,香港《传播与社会学刊》,2011年总第15期。

⑦ Wahlberg A A F,and Sjöberg L.,Risk Perception and the Media,Journal of Risk Research,vol.3,no.1,2000.pp.31-50.

⑧ Rogers,E.M.& Chang,S.Media Coverage of Technology Issues: Ethiopean Drought of 1984,AIDS,Challenger,and Chernobyl.In I.,Wilkens and P.Patterson(Eds.),Risky Business: Communication Issues of Science,Risk,and Public Policy,New York: Greenwood,1991,pp.75-96.

⑨ McComas K.A.,Defining Moments in Risk Communication Research: 1996-2005,Journal of Health Communication,vol.11,no.1,2006,pp.75-91.

⑩ Rowe G,Frewer L.and Sjöberg L.,Newspaper Reporting of Hazards in the UK and Sweden,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vol.9,no.1,2000,pp.59-78.

⑪ Marino,C.,& Gerlach,K.K.An Analysis of Breast Cancer Coverage in Selected Women's Magazines,1987-1995,American Journal of Health Promotion,vol.13,no.3,1999,pp.163-170.

⑫ Lichter,S.R.,& Amundson,D.Food for Thought: Reporting of Diet,Nutrition and Food Safety May 1995-July 1995.Center for Media and Public Affairs,1996.Cited from: Anderson,W.A.,The Futur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edia,the Food Industry and the Consumer,British Medical Bulletin,vol.56,no.1,2000.pp.254-268.

⑬ Shan,L.,Regan,De Brún,A.,Barnett,J.,van der Sanden,M.C.,Wall,P.,& McConnon,Food Crisis Coverage by Social and Traditional Media: A Case Study of the 2008 Irish Dioxin Crisis,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vol.23,no.8,2013.pp.911-928.

⑭ 王聪:《我国食品安全事件报道框架研究——以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为例》,《青年记者》,2012年第8期。

⑮ 陈都、赵士林:《上海主流报纸食品安全报道分析》,《今传媒》,2010年第5期。

⑯ 王宇:《框架视野下的食品安全报道——以〈人民日报〉近10年的报道为例》,《现代传播》,2012年第2期。

⑰ 潘忠党:《架构分析:一个亟待澄清的研究领域》,《传播与社会学刊》,2006年总第1期。

⑱ Kitzinger,J.,and Reilly,J.,The Rise and Fall of Risk Reporting Media Coverage of Human Genetics Research,‘False Memory Syndrome' and‘Mad Cow Disease',Europe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vol.12,no.3,1997,pp.319-350.

(作者冯强系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在站博士后、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石义彬系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张毓强】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新媒体事件研究”(项目编号: 12JJD860007)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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