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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社区治理的行政性

2016-06-22王子灿

戏剧之家 2016年11期
关键词:行政性社区治理

【摘 要】我国社区治理由于受到历史的影响,注定与西方国家社区治理存在差异,其中最大的差异在于我国社区具有浓重的行政性色彩,本文从我国社区治理的行政性及其表现、缘由、合理性作简单分析,以希冀能够提醒广大社会工作者及社会学者,在研究社区治理时,不忘我国社区治理的行政性这一前提。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社区治理;行政性

中图分类号:D035.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6-0269-01

一、我国社会管理的行政性与自治性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委领导”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我国社会管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即社会管理的终极目的依然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秩序。“政府负责”,就是要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做到职能到位,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社会协同”,就是要发挥民间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承担社会建设责任。“公民参与,”就是倡导公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活动。

二、我国社区治理的行政性及其表现

社区是公民生活的基本单元,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宏观社会的缩影,我国社区治理的成败关系到我国民生建设、公民的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会管理的主要表现就是社区的治理。

如果将社区治理的性质与西方国家的社区治理性质混同,则关于社区治理的终极目标是照搬西方国家社区治理的模式,这显然与我国社区治理的规划格局相背离,提出的建设建议也会水土不服。

“社区”这一概念对于我国来说是一个“舶来品”,与中国实际相融合与不断修正,具有很强的“中国特色”。“社区”一词是我国著名社会学者费孝通引进滕尼斯提出的,“社区”的概念用于研究中国乡村问题,“社区”主要存在于传统的乡村社会中,它是人与人之间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连接人们的是具有共同利益的血缘、感情和伦理团结纽带。[1]而现今我国社区的现状是绝大部分是由居民委员会改名而来,社区承担相当部分的党和政府贯彻落实的方针、政策的功能以及了解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中国当前的社区发展是以执政党和政府的意志为主导。[2]

我国社区治理具有浓重的行政性色彩主要表现在社区在行政上受街道办事处领导,社区居委会在实际的运作中成为了政府的附属机构,不是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法》中规定的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人、财、物都控制在政府部门手中,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居委会经费控制在基层政府手中,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补贴,这是居委会依赖行政机构的主要原因。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工作补贴、社区服务项目等都需要政府的财政拨款,政府把社区管理的财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其次,政府把社区居委会纳入基层行政系统,并用考核其他行政机构的方法与指标来考核社区居委会。[3]居委会在人、财、物全面依赖于政府,所以被迫承担大量的行政性工作。

三、对我国社区治理行政性的思考

我国社区的行政性是对传统单位制功能继承的结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国家行政权力通过“单位”并辅以“街居制”全面渗透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这是出于建国初期为了国家经济复苏以及巩固政权的需要。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以及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流动性增大,传统单位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变化,无法解决新的社会问题。社区作为新的基层社会管理组织被国家认可并推行,但是其依然继承了单位制的诸多功能,尤其是行政功能。

我国目前许多学者主张社区治理行政化,这种主张不符合我国社区治理现实,社区既然是传统单位制的继承,必定具有行政色彩,这与我国的总体政治框架相符合,单纯追求西方国家的社区治理模式是不理性的,西方的社区治理模式是本国政治框架下与实际结合的产物,照搬西方社区治理模式,不符合中国政治逻辑,也不符合我国的风土人情。

但是,我们也应清楚认识到我国目前社区治理中管理组织的过渡行政化倾向,社区组织成为准政府机构。在探索社区治理过程中,应该重点思索怎样处理好社区治理的行政性与自治性之间的张力,寻找最佳平衡点,应赋予社区组织自主性,更好地回应社区居民的意见及建议,满足居民的利益诉求,而不是一味地主张去行政化。

参考文献:

[1]姜振华,胡鸿保.社区概念发展的历程[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2(2).

[2]刘玉东.社区概念在中国语境下的实质内涵—兼论中西方释义差异之根源[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

[3]付兵.增强社区居委会自治性的基本路径[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

作者简介:

王子灿(1990-),女,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长春工业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2014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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