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化解县域金融风险的调查与思考
2016-06-21周梅吴爱民
周梅+吴爱民
【摘要】在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镇(区)、企业多方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常熟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如担保链风险等;同时,从外部经济环境、企业、银行、政府四个层面剖析金融风险成因及政府、银行、企业在风险形成和处置过程中的角色缺失和应担责任;然后给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并建立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关键词】县域金融 风险防范 金融生态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受宏观经济下行趋势及信贷市场收紧的影响,2011年起,常熟市部分民营企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先后发生多起企业倒闭、业主逃债事件,民间借贷纠纷金额巨大,债务违约时有发生;企业互保、联保贷款方式异化;银行机构贷款不良率有所增长,这些事件极大破坏了区域金融生态平衡。常熟市人大财工经委、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常熟市支行、常熟银监办、常熟县域金融研究中心组成专题课题组,联合开展“常熟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专题调研,通过分别召开市级机关职能部门、镇(区)、银行、企业四个专题座谈会和走访相关企事业单位,收集第一手资料,旨在通过多方调研对企业合力把脉,摸准金融风险隐患,剖析政、银、企在风险形成和处置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及应担责任,给出防范县域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保障地方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县域金融风险整体情况及表现形式
县域金融风险整体情况。截至2015年9月末,常熟市工业总产值累计达3458.10亿元,同比增长0.8%;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386亿元,比年初增加61.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919.4亿元,比年初增加166.1亿元。银行业服务地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服务业、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均实现了稳步增长,增幅分别为43%、7%、1%和8%,经济运行整体保持平稳。然而,2015年1~9月,银行机构贷款不良率明显上升,不良贷款余额为48.3亿元,比年初增加了19.2亿元,28家银行机构中大多数银行的不良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呈“双升”态势,“压降”压力普遍较大。区域金融风险呈现出由中小微企业向规模型企业、个别区域向各个板块扩散的趋势,对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直接构成了威胁。
金融风险表现形式。调研显示,金融风险突出表现在担保链风险、过度负债风险和逃废债风险三个方面①②:
一是互保、担保链风险。据人民银行常熟支行统计,截至2015年9月末,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1367.51亿元,其中银行信用贷款占比约10%,抵质押贷款占比约47%,保证贷款占比约43%。另据相关统计,仅常熟法院2015年1~9月受理联保、互保纠纷案件376件,标的额17.68亿元,案件数量和金额均超过前两年全年数。同时,法院尚未受理的此类案件大量存在。企业跨域关联且分布于不同银行,带来“链式效应”,使银行不良贷款反弹,企业担保风险具有从同类企业间的互保链式向跨行业、跨地区延伸的趋势,如处理不当,容易形成隐性的区域性系统风险。
二是过度负债风险。出险企业大多过度负债,财务成本居高不下,民间借贷挑战企业生存底线。企业资金利润率和借款利息率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市场行情看好,信贷宽松,企业决策正确,适度的财务杠杆可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然而一旦市场行情萎靡,信贷收缩,企业决策失误,管理失当,过度负债会导致企业资金利润率低于资本成本率,直接引发资金链断裂。
三是融资引发逃废债风险。企业主恶意逃废债花样繁多,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恶意租赁。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提前交由其他债务人倒签5~20年的长期租赁协议,在法院诉讼过程中使竞拍人顾虑较多,导致流拍,银行抵押资产难以变现。弃企出逃或消极应付。2008~2015年,常熟地区约有80家企业的企业主弃企出逃,法院讨债案件476件,总标的额23.81亿元;目前有些企业主风险发生后不再出逃,转为消极应付。转嫁偿债责任。一些主债务人,转移或隐匿资产,将偿债责任转嫁给其他担保人,个人却逍遥自在,丝毫不降低生活标准,开豪车、购名牌、出入高档场所等。恶意转移资产。为躲避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债务,或将资产转移至他人名下、或直接转至海外、或“金蝉脱壳”,注册新公司继续经营生产。信贷违约。银行贷款逾期不还,造成银行不良率上升。
金融风险成因分析
外部经济环境层面。区域金融风险形成受到三个外部冲击:一是宏观政策冲击。国家货币政策先松后紧,使地方银行机构由流动性过剩变为流动性紧缩,加上正值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容易催生金融风险阶段性积聚。二是产业轮动冲击。受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产能过剩及“两高一剩”等政策影响,常熟地方传统特色的纺织、服装等行业优势不再凸显,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促使新一轮洗牌难以避免。三是区域经济冲击。近年来,浙江、上海等地爆发的经济危机及行业危机对常熟地区造成了直接冲击。如以温州商人为代表的浙商经营模式和资金运作方式逐步渗透、影响了常熟企业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诱发了2010~2011年间较为旺盛的民间借贷、企业投机和随后发生的企业倒闭、业主跑路等事件。
企业层面。金融风险的发生是个别企业盲目扩张、资本投机、忽视主营业务的必然结果,也是目前产能过剩、经济下行的必然反映。具体原因有:经营不善、难以为继。企业主营业务不强,规模上不断扩大但管理水平和市场驾驭能力没跟上,缺乏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和经营理念,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不务正业”,盲目投资。个别企业逐步放弃主营业务,过度融资从事投机,甚至沦为融资平台,出现了“投资热钱化”、“产业空心化”现象。财务失真,内控缺失。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大量资金体外循环,流向不明,风险控制意识淡薄。个别企业虚增规模从事关联交易,依靠高利贷维持企业规模,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必然陷入危机。
银行层面。在现行体制和考核机制下,银行在金融风险形成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并出现了积累性暴露。主要表现有:过度授信。信贷宽松时,银行对企业过度授信,直接导致企业高负债经营与担保链扩张。2008年后,银行变身信贷工厂,批量完成放贷任务,鼓励企业贷款,致使民间现金流异常活跃,为担保链、高利贷产生提供温床。抽贷压贷。银根收紧时,银行面对风险企业存在矫枉过正的倾向,对担保链上正常经营的企业也采取抽贷压贷行为,进一步引发企业担保链条断裂。忽视还贷主体责任。个别银行过于关注担保人偿债能力,忽视贷款企业三项资金占用情况,一旦贷款企业发生资金链问题,其他担保企业都要负担连带责任,形成骨牌效应。
政府层面。各级政府在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过程中责任不断加大,在风险的防范和处置过程中,尚有作为空间。具体表现:预警机制不够灵敏。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的企业经营状况及风险程度缺乏深入了解,实地调研不够,事前预见性不足,一旦出险,被迫充当“救火队员”,忙于事后补救。发展导向不够科学。习惯于行政推动企业超常规扩张、高负债投入,轻视引导企业量力而行、苦练内功。征信系统不够完善。执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不对称,法律法规存在诸多盲区,风险发生后,往往出现举证困难、司法程序跟进滞后的现象,造成对个别恶意逃废债的企业主打击力度不够。
处置和防范县域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为增强企业发展信心,重建社会信用,支持区域金融稳健发展,政、银、企都要依法依规办事,遵循市场法则,采取强力措施来加速风险的消释进程,明确企业自救自强、银行帮扶支持、政府引导协调的角色定位,本着“防范重于救险”的原则,通力合作,适应新常态,构建防范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企业突出稳健发展,做强做大实业。第一,坚守主业经营,控制负债规模。首先,瘦身减负、提质增效。摒弃盲目扩张,降低高支出土地和固定资产费用,压缩财务开支,缓解超负荷举债压力,将全部精力和有限资金用于实业,做好主业,苦练内功,重振“实业精神”,不轻易涉足房地产、证券、对外投资等高风险领域。其次,谨慎担保、控制负债。谨慎为陌生企业担保,根据实际发展适度融资,不盲目,不跟风,不喜大,切忌超出偿还能力的过度筹资,走稳健型发展之路。再次,转变理念,加强管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家族经营的传统模式,聘请职业经理人或专业团队管理企业,规范会计制度。最后,注重科技,勇于创新。加大研发力度,寻求国内外并购机会,吸引外资、国资、民资参股,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培育新的核心竞争力;借助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创新融资模式。
第二,深化企业改革,推进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申请重组减免债务,剥离不良资产,在重组协商中,股东拿出诚意和切实可行的方案,以提高债权清偿率获得债权人对重组计划的支持。股东可先将原有抵押资产或个人部分财产用于清偿企业贷款和担保责任,原债权人以贷款比例再出资,给予企业相应股份,全过程法律监督,通过债转股化解危机。
第三,勇担社会责任,彰显履债诚信。争取政府和银行的依法支持是企业风险处置的关键,企业负责人与股东要有积极自救、主动担当、与企业共患难的精神,不跑路,不抽资,不转移资产。向银行公开资产和负债情况,增强财务透明度和还贷计划性,自觉接受银行监督。
银行突出全局意识,创新金融服务。第一,建立银行间会商机制,加强同业间沟通与合作。由人民银行牵头,形成主办行制度,对担保链上企业的突发信贷风险,启动银行会商机制,形成同业攻守同盟,实现同进同退。对暂时资金短缺但经营状况良好、产品结构合理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共同帮扶;对主业经营良好但存在跨行投资的企业,逐步缩减融资总量;对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属于淘汰落后产能或挽救无望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使其平稳退出市场。
第二,创新担保方式。借助“大数据平台”,将企业现金流视为第一还款来源,推广供应链金融产品,以存货、应收款等作为抵押、质押手段,也可考虑对优质中小企业采用按期结算、本金借新还旧的方式,减少企业流动资金占用。准确判断贷款企业的偿贷能力、偿贷意愿和可能的信贷风险,控制企业融资总量,防止过度授信③。
第三,推广信用贷款。从根源上抑制担保链风险的扩散,促使企业回归信用本原。引入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和企业主进行信用等级评定,针对符合条件的、信用较好的小微企业,推出真正意义上的信用贷款。
第四,加强金融行业自律。针对银行为完成考核冲时点、一线人员为贷款企业“拉郎配”、信贷员利用地位和信息优势骗贷等时有发生的现象,各金融机构要严格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严格管控,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从业人员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注重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现象,切实为地方经济稳健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突出依法监管,优化金融环境。第一,债务分割解决担保圈链。促使涉及担保圈(链)的每个当事人坐下来协商,用3~5年时间缩资产、减规模,使融资额度与借款人营收和资产相匹配。针对现有的担保圈(链),可选择少数典型搞试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额度不大的,实行按份切割,如企业向银行贷款300万,其他5个企业为其提供担保,银行按照均分原则使每个企业承担60万责任,还款后可免除其担保责任。对于额度较大的担保企业,设定最高担保金额,承担有限还款责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全程法律监督,法院、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企业充分协商,形成法律范本,规定实施细则④⑤⑥。
第二,发挥土地抵押、收储杠杆作用。在调整工业用地土地抵押评估政策的基础上,对于符合整个土地收储规划要求的企业,优化程序启动土地收储。政府在此过程中,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土地收储工作,实现企业、银行、政府多方共赢。同时建议实行土地全额登记并允许追加土地溢价登记,成立农村土地资产评估和交易平台,提升抵押物处置能力。
第三,深化与江苏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与江苏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待时机成熟,成立常熟市资产管理公司,聘请专业化团队进行专业化经营,引入金融、法律等业内资深人士,按照剥离的不良份额兑现薪酬,实现市场化运作,最大限度保全资产,盘活本地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同时与四大管理公司进行战略合作,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第四,鼓励企业增加直接融资比重。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借助股权交易和新三板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或发行中小企业高风险债券形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同时,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以政府倡导为主,多种形式资金共同参与,以成长型、科技型、发展前景型中小企业作为投资对象,以提供发展所需资金和经营管理咨询服务的方式介入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和阶段。完善风险基金退出机制,实现风投基金的良性循环。
第五,构建完善征信体系。进一步完善经信委“健康体检”机制,会同金融机构、财税部门等部门完成大数据综合信息平台构建。政府牵头各部门进行数据采集,委派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维护和数据查询分析,建立信息公示平台,全面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息辅助系统。通过收集汇总全市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存货、税收、用水用电、欠贷、欠薪、诉讼等信息数据,形成“政、银、企”信息共享平台,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用风险,尽快构建完善社会征信体系。
第六,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快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设立“黑名单”制,形成“政、银、法”联动应对的诚信和威慑体系,对于恶意逃废债的企业主,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工具进行反面典型曝光,对不履行法院判决者限制其高消费,并在信贷、工程项目、子女出入境、旅行、购房等方面给予严格限制,运用社会舆论监督失信行为,运用法律武器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逃废债行为的发生。
(作者均为常熟理工学院副教授;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4SJB576、10yjazh115)
【注释】
①倪旭:“县域金融风险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时代金融》,2013年第5期。
②王亚卉,谢元态:“试论我国县域金融抑制与深化”,《农村经济》,2013年第6期。
③顾海峰:“中小企业金融担保风险分散机制的系统性构建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年第5期。
④俞云芳:“刍议浙江中小企业互保联保困局的破解”,《中国市场》,2013年第21期。
⑤刘宣祥:“民营企业互保联保贷款风险研究-以浙江丽水为例”,《金融发展评论》,2014年第3期。
⑥刘斌,李曙光:“企业间互保、联保贷款模式困局及其解决—以浙江企业‘互保链危机为例”,《法律适用》,2014年第7期。
责编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