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
2016-06-21
正确理解“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
1978年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会后,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基本厘定了此后约30年时间中城市建设和发展工作的基本思路,中国城市建设自此迎来了一轮大发展。时隔37年之后,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中央在北京召开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今年2月21日,新闻媒体报道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既有针对当前“城市病”的现实条目,也有很多是带有前瞻性、导向性的,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意见提出的并不是要“拆墙”,主要是要“开门”。
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小区拆围墙,政府会依法行政
3月4日全国人大第十二届四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就最近一段时间热议的“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我们依法治国,我们的政府部门具体推进政策的过程中会依法行政”傅莹如是说。傅莹称,微信、网络上关于这个问题有很多讨论,有关主管部门也做了回应,对这个问题解释得比较清楚了,这次人代会期间还将邀请住建部的负责人给大家做进一步的解释。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
3月4日全国人大第十二届四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后,中国建设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住建部部长陈政高。
陈政高说:大家都知道,时隔37年之后,中央召开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2月21日,新闻媒体报道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一共30条,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广大干部群众都非常关注文件的出台,也都非常拥护这个文件。
在学习讨论中,不少网友对“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发表了看法。其中有的网友将这件事说成了“拆围墙”,这是文件上没有的提法。对此,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推广街区制是对中外城市规划经验的借鉴,它符合城市发展方向。
第二,封闭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有许多弊端,主要是影响了城市路网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市民的出行。
第三,文件上对新住宅小区,讲的是“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并不是“一刀切”。
第四,文件上对已有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讲的是“逐步打开”。“逐步”,就是要分门别类、循序渐进。“打开”,应该是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不是简单的所谓“拆围墙”。
第五,文件上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方向性、原则性要求。在具体实施中,还要制定细则,还要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在这个过程中,肯定要征求居民的意见,肯定要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包括网友非常关心的安全问题、物权问题,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的精神实质,要正确理解和准确解读。只有这样,才能将文件精神更好地落到实处。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开放式小区非拆围墙
4月1日,参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起草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应邀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作“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辅导报告,对社会热议的“拆墙”做出了权威回应。
倪虹说,这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一个前瞻性的想法,在媒体上引起了热议。可以说这30条意见,既有针对当前“城市病”的现实性条目,也有很多是带有前瞻性的、导向性的。意见提出要逐步打开封闭的小区和单位大院、建立街区制,不少网友误解成为“拆围墙”。实际上文件原文并没有“拆围墙”这三个字。
对于为什么要建开放式小区,倪虹表示,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规范当中,城市人行道一般不超过80米要留出一个通道,车行道原则上不小于150米要留一个通道,这样才是城市交通组织的合理区间。
倪虹说,推广街区制主要是根据国内外城市规划的经验提出的一个发展方向,封闭的小区和大院确实也存在影响城市路网、形成丁字路断头路等实际问题。意见提出的并不是要“拆墙”,主要是要“开门”。
此前,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对开放式小区建设曾表态,不会“一刀切”。倪虹具体解释了推行街区制的建设思路。他表示,这一次意见讲的推行街区制、原则上不再新建围墙,并不是“一刀切”。
倪虹说,关于“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我们有这么几个原则:
一是“逐步干”,不是“马上干”。将会稳步推进该项举措,不会“一哄而上”。
二是“有条件地干”,不是“全面地干”。将遵循分类处理的原则,条件成熟的就实施,条件不成熟的就先不实施,不会“一刀切”。
三是“科学地干”,不是“盲目干”。在落实过程中,会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倪虹最后说,在落实过程中,我们相信各城市的领导者一定会因地制宜,做出符合城市发展规律的探索实践。总的来说是要牢牢把握开放的发展理念,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努力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和活力。
真让倪部长说着了,北京市已经迈出了探索实践的第一步。3月11日的北京日报报道,本市试点“打开”街区缓拥堵,三里河南二巷由5米宽楼间“缝儿”变市政路。在西城区三里河区域中,这条处在建筑物、大单位夹缝中的5米宽便道,将拓宽成为城市支路。项目已经启动30天公示。这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后,北京发布的首个试点项目。
住建部:打开小区大院不是拆围墙
近来,社会各界都在学习讨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种学习讨论本身,就是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更增加了我们做好工作的力量。
讨论中,不少网友对“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发表了看法。归纳网上讨论的意见,有一条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对街区制给予了肯定。同时,一些网友也存有疑虑。
我们认为:一是街区制是对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二是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主要是它影响了路网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因此,《若干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在理解和落实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全面理解好“逐步”两个字。“逐步”就是要有计划,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
二是《若干意见》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中还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在制定办法过程中,肯定要听取市民意见。
三是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住建部希望,要全面准确把握《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误读。只有全面准确理解文件精神,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
住建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抓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资料来源:住建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