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换届选举清正之风
2016-06-18
党员生活 2016年6期
福建一干部自认选举不公平,把部分选票扔厕所被警告。(详见4月20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
在全国省、市、县、乡集中换届之年,各地在换届选举期间,往往也是跑要风、说情风、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的高发期。针对身边的现实情况,您就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有何高见?
丹江口 李正刚
在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中,习近平总书记追问“这里面的党员到哪儿去了”。两案中,大部分涉案人员都是党员,他们不仅没有向组织报告发现的问题,有些甚至参与其中,更有甚者刻意隐瞒自己的党员身份进行违纪活动。
无论是向组织推荐干部,还是在组织向自己征求意见时,我们都应客观地评价干部,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既不能添油加醋地歪曲事实,也不能当“老好人”“局外人”。
黄石 黄东升
换届选举之前,应由候选人向选民公开承诺,“绝不跑官要官,绝不拉票贿选”;在“任前公示”时,将“有无跑官要官、有无说情、有无拉票贿选”等行为一并纳入检举监督之列。这样做,虽不能完全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但对其一定会有明显的遏制效果。
选举前的公开承诺,是一种自我免疫,任前“有无选举不正之风”的公示,是对免疫效果的检查,只有层层把关,选举中的“病毒”才不至于蔓延、肆虐。
十堰 何昕
换届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应立足一个“早”字,提前打好“预防针”。思想早引导,通过“双向约谈”、走访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引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谋事上。纪律早宣传。积极宣讲“九严禁”的换届纪律、“九必须”的组织原则,把纪律的“高压线”立起来。问题早查处。进一步畅通举报电话、短信、网络等举报渠道,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