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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视角下的县域经济金融研究

2016-06-17姬红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13期
关键词:县域经济扶贫精准扶贫

姬红

摘要: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更需要县域金融业的大力支持。但近年来县域金融机构出现不同程度的收缩,县域信贷管理体制也出现了僵化现象,使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有减弱迹象。本文从目前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入手,基于笔者多年金融工作经验,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即现阶段县域经济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面向县域精准扶贫工作,营造社会诚信氛围,打造城乡优秀金融环境,最终提高县域金融市场活力,为2020年全面小康做出贡献。

关键词:县域经济;金融;扶贫;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3-000-01

一、县域经济金融现状

我国力争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准扶贫工作是重中之重。而就县域经济而言,县域经济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挥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助推精准扶贫攻坚战目标顺利实现。进入21世纪以来,在县域金融迅猛发展的大趋势下,我国县域经济得到了快速而持续的发展。换言之,县域经济发展也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发展县域经济必须首先发展县域金融,县域金融是保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但最近几年,县域经济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越来越多感受到“融资难”的问题,而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也是我国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依靠,解决好其融资问题尤为关键。2010年央行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发展面向农村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这无疑让金融业给发展县域经济、助推金准扶贫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二、“精准扶贫”视角下县域经济金融问题

(一)面向贫困人口的金融知识宣传工作力度不够,金融机构为贫困人口服务意识不强

精准扶贫工作关键要受众准确,在目前城乡二元化结构框架下,多数贫困人口集中在农村基层,而农村基层群众对最近的金融政策法规不够了解,对金融信贷产品更是了解不多、接触不到,无法享受金融信贷服务的便洁便利;同时,金融机构在思想观念上还没有转变,服务跟不上经济发展及扶贫工作的需要,部分工作人员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农村地区小微企业、集体企业、农民合作社投资是蝇头小利、农村地区没有商机、贫困人口信用不好等,导致其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了金融扶贫的进程。

(二)面向精准扶贫的金融服务产品滞后,针对扶贫的金融创新严重不足

就面向农村、农民、农业的三农金融服务而言,县域金融服务远远无法跟上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不仅新型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林权、水域、荒山、荒坡等抵质押贷款没有大范围或还没有开展,甚至部分银行金融服务网点从乡镇农村地区撤回;另一个就是面向三农和扶贫的金融服务功能和服务手段很难适应县域新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群众较难受到金融服务支持。

三、“精准扶贫”视角下县域金融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信贷管理体制严格引发了乡镇企业融资难,而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农村地区,无疑农村贫困人口较难受到县级金融服务支持;二是面向贫困人口的金融产品种类较少,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金融网点(如中国农业银行等)逐步从县域服务中淡出,部分基层金融网点遭到撤并,更有部分落后乡镇甚至成为金融服务盲区;三是商业银行贷款审批管理不适应乡镇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贷款急、频,小的特点;四是面向乡镇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的信贷品种较少,金融服务也不如意;五是贫困人口因偿还能力有限,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意愿不高。

四、“精准扶贫”视角下县域经济金融对策

金融机构要在支持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同时,在扶贫工作中看到商机,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做到抓大不放小;为农村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助推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既是金融业的职责所在,也是金融服务机下一步努力扩展业务的方向。

(一)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完善适应精准扶贫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一是处理好 “扶贫”与“脱贫”的关系。 二是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的关系。“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实施精准扶贫、为贫困地区 “输血”的同时,更要注重强化自身“造血”功能,加快联社到农商行的转变,加快推动农商行上市转型,加快推进全国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进程。 三是处理好“粗放”与“精准”的关系。要改变过去粗放的扶贫方式,确保真正实现扶贫到村、脱贫到户。四是在金融服务机构方面,要继续深化改革,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转换经营机制,有效消化历史包袱,开办小额信贷业务,将其吸收的农村资金尽快回流;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性银行支农功能,继续开拓商业性支农领域;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投放力度;发挥对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力度;要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更好地为精准扶贫工作服务。

(二)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金融的生态环境

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善: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更好的经济基础;强化法制建设,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必须尽快制订适合地方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引导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的金融舆论环境;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金融债权,为金融机构提供安全保障;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三农”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加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逐步推进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引导涉农企业个人诚信致富,实干脱贫,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创新面向精准扶贫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方式

农村地区金融需求具有不同于城市金融的特征,具有单笔小、品种多、分布广、总额大的自然属性。以江苏省为例,其省级金融机构出台了《扶贫小额贷款实施意见》,指导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强扶贫小额贷款业务管理,与此同时相关银行业机构也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办法,单独研发产品,满足贫困地区特殊的金融服务需求。另外,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有条件的村镇可以发展“村镇银行”,采用“无需抵押、多户联保、整贷零还”的经营模式,将资金最快地投放到农户家中。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王秉安.县域经济发展战略[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3]刘瑞清.对欠发达地区县域金融信贷支持的思考[J].华北金融,2010,(3).

[4]韩建军.金融商业化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矜持的对策研究[J].华北金融,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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