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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纪委如何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2016-06-17颜凡金

企业导报 2016年12期

颜凡金

摘 要: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国家领导人提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形势所需更是顺势而动。我们要深刻理解“三转”工作的重要意义,集中精力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关键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一、充分把握当前形势,认识做好“三转”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落实“三转”的前提是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其中:转职能是核心,就是找准位置,强化主业,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和自身建设,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补位不缺位,强力推进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行动,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转方式是关键,就是查找在运用监督方式推进工作上偏差,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职能部门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上,有效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严格执纪问责。转作风是保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满意度,以过硬的作风打造“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明确职责定位,认真履职,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新模式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明确职责定位、工作模式和人员配备,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职责时,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界定清楚,注意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要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发挥制度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从组织创新和职责定位上推进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三、拓宽工作路径,转变工作方式,务求实效

要严肃执纪监督,坚决不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不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企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对“三重一大”、“四风”问题、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重点专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小金库”治理、领导人员职务犯罪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过程管理,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运营环境;要加大案件和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抓早抓小”的要求,始终保持对不正风气的高压态势,通过正风肃纪的各项工作,传递狠抓纪律执行,绝不姑息纵容的强烈信号,形成威慑力。

四、狠抓制度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化和科学化水平

要继续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把相关工作流程的梳理和制度修订贯穿始终,建立以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为核心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要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测量,用科学的方法收集真实、全面、可信的信息来源,严格对各项工作进行过程设计,确定过程实施的关键因素,把关键因素的监督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坚决从制度和机制上杜绝产生腐败的缝隙和漏洞;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规范各项工作的管理业务流程和标准,全面构建“标准清晰、程序规范、管理高效、工作闭环”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

五、强化自身建设,转变作风,提升纪检监察系统的履职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要求。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人员要坚持党性原则,不准越权办事、干预相关单位的工作流程;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各级纪委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要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纪监工作人员的交流、培训力度,培训工作要突出重点,着重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会“三转”精神实质、查办案件、有效沟通、掌握政策和善于学习的能力。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使命感,一定要把落实“三转”上升到事关企业生存发展高度来把握。只有大力落实“三转”,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才能为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