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新模式
2016-06-16邢琼
邢琼
摘 要 劳务分包队伍是施工中把技术和管理转化为最终产品的末端组织,是工程项目管理中最关键、最活跃、也最不稳定的因素之一。探索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新模式,对建筑业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降本增效,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有着深远影响。
关键词 建筑业企业 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管理
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面对工程施工条件复杂、合同工期紧张、施工人力物力不足等重重问题,建设工程分包在建筑企业工程项目中是非常普遍现象,贯穿了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但是分包行业的主体却由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分包商作为承包主力军的专业施工单位,逐步转化为是具有大量农民工的专业劳务分包企业。本文分析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并探索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新模式。
一、劳务分包的定义及本质
所谓劳务分包指的是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指向的对象是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劳务作业,计取的是工程费用中的人工费及相应管理费。劳务分包企业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有直接的法律关系而非雇佣关系,与业主(甲方)无直接的法律关系。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时无须业主(甲方)同意。
二、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历程
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第一次明确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当时的劳务分包企业的主力是从建筑业企业分离的劳务层以及大批农村务工人员。2005年建设部颁布《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要求“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当时的建筑业市场有了一定的发展,一方面是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农民工队伍素质较低,庞大松散,给工程建设质量带来隐患。2015年住建部释放政策红利,颁布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提出“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独资或者控股的劳务企业。”同时对劳务企业换证工作进一步放宽。劳务资质部分类别和等级,打破了原本基于房建工程划分劳务资质分类和等级的局限,放开了劳务分包的自由度,有利于拓宽劳务企业的市场空间,提升劳务企业创收增收能力。
三、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的现状分析
(一)以包代管现象比较普遍
建筑业企业将所承揽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与之签订单价形式的劳务分包合同,在实际进场施工后,粗放式管理,缺乏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存在巨大隐患,劳务分包再转包现象也屡有发生。
(二)劳务分包企业整体素质不高
目前劳务分包企业一线用工多为农民工,流动性强,数量大,队伍稳定性差,技术水平差,管理难度很大。劳务分包企业大多没有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时有发生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农民工无直接法律关系,由劳务分包企业对农民工进行直接管理。由于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一旦发生拖欠工资劳务纠纷时,往往采取堵门、示威等极端手段,给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四、探索建筑业企业分包管理新模式
(一)规范劳务分包管理,建筑业企业应多措并举
建筑业企业首先要构建完善的劳务分包风险防控体系,成立劳务分包专项管理小组。建立整套的劳务分包企业准入及考核制度,建立本企业的劳务分包商诚信资源库。入网的劳务分包企业参与劳务分包工程投标、通过劳务分包审批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中对工作内容、数量、工期、质量要求、结算方式、违约责任都应约定明确,尤其是应约定“劳务分包人应按月向工程承包人报告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并及时支付其工资;如因迟延支付或无理由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或其他有损工程承包人企业形象的事项发生,劳务分包人承担由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劳务分包人应与工程承包人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建筑业企业还应大力加强对劳务分包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项目部要切实安排能力强、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向劳务分包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下达施工任务指令,对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随时跟踪工程整体施工进度,针对劳务分包管理中的质量、安全、进度问题及时纠正,杜绝违章作业,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整体进度。为防止出现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寻衅滋事的情形,项目部应与劳务分包企业核实每个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要求劳务分包企业每月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给项目部进行备案,切实从根本上杜绝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堵门上访事件。
(二)把握建筑业企业资质调整契机,探索成立劳务公司新模式
整个建筑业企业的用工现状来看,一方面,国有大中型企业拥有自己的工人队伍,从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较高,但是用工成本逐年增大,企业效益偏低,且存在用工结构的变化,老工人逐步转入管理层,一线用工量不足需要新鲜血液输入;另一方面,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的劳务作业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劳务公司。
2015年,国内建筑市场开工量减少,资金面日趋紧张,整个工程市场进入寒冬期。劳务用工成本的迅速攀升,用工风险随之增大,用工结构不合理等因素,促使建筑业企业探索劳务管理新模式。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继出台,一定程度上为建筑业企业减负松绑,集中优势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创效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独资或者控股的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积极运作成立劳务公司,借助现有资源优势,挖掘和培养自己的劳务人才队伍,从企业内部项目的后勤保障服务入手,逐渐向专业工程市场进驻,塑造自身品牌形象,不断提升自有劳务企业的竞争力和美誉度,最终实现劳务公司与建筑业企业的双赢。
(作者单位为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张霄,徐霞,何芳.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战略及政策支持研究[J].改革与战略, 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