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人笑的权利
2016-06-15
为什么,喜剧大师,能惹人笑呢?
一个人会笑,基本来自某种错位反差。早年间,喜剧默片的惯用套路是让角色不断出丑,出丑者以及错位者会被认为愚蠢滑稽不合时宜,于是好笑。
但这还不是“有趣”。滑稽或尖酸的词句,容易让人获得一时的满足感,但也会让人不适;所以大家可能会赞许“这家伙很‘搞笑”,但“有趣”,是一个更高级的形容词。
诺斯罗普·弗莱先生认为:喜剧,就是两个团体的冲突。
弱势群体需要认同感,于是,常常用夸大差异的方式,包括某种自嘲,来制造大范围冲突的剧情,凸显强势群体的愚蠢和虚伪。比如,周星驰在电影里总喜欢扮演“草根”,做派很是滑稽;而对于虚伪的“上等人”——周星驰常常会让他们戴一副金丝眼镜,这在《功夫》里有特别说明:“我最讨厌的,就是金丝眼镜!”——却经常能予以合理的反击。
这种以牺牲掉一点自己的尊严来博得嘲讽他人权利的行为,之所以会让我们觉得有趣,是因为自嘲的人通常会被观众认为是“自己人”,他们对观众的潜在攻击性,会小很多。
普通或低劣一点的喜剧,是站在略高/正常角度,俯视有错位/反差/丑态的弱势群体,拿他们开涮。比如早年香港许多的屎尿屁R级喜剧电影,观众们嘲笑的是一些肮脏愚蠢的角色。作为被嘲笑的对象,角色本人的悲剧在大家的视角之外,就很容易不被感受 到。
聪明一点或者有情怀的喜剧,是会站在弱势的一边,先自嘲,然后将强势去神圣化,制造反差。这一点做得好,观众就会在对悲剧主体的注目中感受到笑中带泪。
于是喜剧大师大多都是从“我本身是滑稽卑微的”入手,比如卓别林、周星驰、陈佩斯。陈佩斯最著名的台词之一便是:“我原来一直以为,只有我陈佩斯这模样的能叛变。没想到啊没想到,你朱时茂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叛变革命了。”——这句话何等有趣?既反衬对比,又道破真相,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之余,是否想过:这何尝不是许多小丑角色的心里话?
这是一种安全的揭露姿态:当喜剧演员已经将自己归入普罗大众之后,再怎么嘲弄其他高大上的人物,都不会显得政治不正确。
所以今天在互联网上溜达的诸位,喜欢扮演“逗比”,都已经习惯了自嘲:没对象的人会自称“单身狗”,好好的男生会自称“屌丝”,大家都装傻卖萌么么 哒。
当然啦,他们未必真心想这么做,但是在这个“接地气”的时代,做出谦和、普通的平民甚至弱者姿态,是一种可以自我保护的政治正确,也是一种安全的、可以嘲弄别人的姿态——我都放低姿态了,自然就获得反讽你的权利啦。
前苏联作家巴别尔有个叫《我的第一只鹅》的小说作品。故事大体如下:一个随军记者在前线遭遇士兵的冷嘲热讽,“哟,您是有学问的人呐,跟我们可不是一路呀!”于是,记者就当着士兵的面,对农妇格外凶恶,粗鲁对待,口出脏话。士兵们满意了,把记者引为知己,“敢情,您也是跟我们一路啊!”
这一代年轻人在互联网上的自嘲,其实与那位为了融入群体而口出脏话的记者,以及把自己打扮得灰头土脸嘲弄一切伟岸高大的喜剧演员,手法类似:在这个大家都敏感,容易被冒犯的时代,躲进人群里自嘲一番,才能获得正当的逗人笑的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