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事实性障碍,才能调动民资有效参与
2016-06-15谭浩俊
瞭望东方周刊 2016年21期
谭浩俊
中央出台了很多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并不乐观。
从民营企业反映的情况以及地方政府的实际操作来看,在PPP项目的实施方面,确实不同程度存在民资有效介入不足的现象。
一方面,同样的回报率,国有资本能够做的,民间资本却做不了。原因在于,国有资本不仅获得的融资成本低,而且不需要过多考虑盈利问题,自然在与民间资本的竞争中就处于优势地位了;另一方面,政府为了回避道德风险、政治风险、舆论风险,也更倾向于与国有资本合作,对与民间资本合作的热情不是很高。加上现在政府能够拿出的项目,大多都回报率不高、资金投入量巨大、回收周期很长,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力也比较有限。
一极是大量资金没有出路,以至于不惜通过违反财经法规、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市场规律、扰乱市场秩序地进行投资和投机,一极却是政府推出大批项目,却找不到合作对象,最终只能依靠国有资本“自我消化”,违反了PPP项目的本意。如此一来,民间资本的作用也就大打折扣。不少民间投资者在等待观望或转移资本、转移投资视线,从而造成了实体经济空心化、空虚化、空壳化。这一趋势必须引起警惕,也就是说,这些事实性障碍必须先破除,民资才有可能按照大家期望的那样,有动力投入实体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