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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研究

2016-06-14张娟娟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6年4期
关键词:京津两地天津

■张娟娟



京津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研究

■张娟娟

内容摘要:京津两地创新资源丰富、高新技术产业基础雄厚,加快两地协同创新,既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京津“双城记”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重大使命。本文通过对比两地科技创新指标发现,京津创新资源分布互补性强,加快两地协同创新需要进一步明晰各自定位,找准对接点,理顺协同创新路径。

关键词:北京天津创新协同

京津科技创新资源分布特点

(一)北京研发经费和人员数量居全国首位,天津在研发仪器与设备投入上占据优势

研发经费投入、人员、仪器与设备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生产要素,也是衡量地方创新投入的重要指标。北京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居全国首位,2013年达到6.08%,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在全市参与R&D活动的人员数量上,北京同样占据绝对优势,约为天津的两倍。天津则在研发仪器与设备投入上具有相对优势,2013年天津用于仪器和设备的资本性支出占到整个R&D经费投入的14.69%,比上年提高了12.23个百分点,超过北京占比3.36个百分点。

(二)北京的创新主体格局是政府主导型,天津以企业为主

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是创新的三大主要执行部门。北京依托一大批高校、中科院、国家重点实验室(88家,占全国的31.4%)、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4家,占全国的38.3%)等综合性研究机构,形成了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的创新主体格局。2013年北京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投入的研发经费占到全市总投入的62.36%,合计政府资金占到57.34%,进一步反映出政府是北京创新体系的主导力量。参考发达国家经验,企业应当是研究开发、创新投入和创新收益的主体。尽管天津企业的科技投入从总量上低于北京,但企业投入经费所占比重高达76.6%,尤其近年来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以企业为主的创新主体格局更为明显。此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天津科技创新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也在不断加强,2013年两者研发经费投入合计占全市研发经费比重由上年的19.2%上升到21.6%,提高了2.4个百分点。

(三)北京原始创新能力较强,天津研发转化能力优势明显

京津在创新链条的不同环节各有优势,北京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上游环节优势明显,原始创新能力较强。2013年R&D经费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比重分别为11.58%、21.77%,分别高于天津7.37、9.27个百分点,2013年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国内三种专利有效数达到219243件,天津则为68540件。天津的优势则在下游的试验发展环节,具有较强的研发转化能力。2013年R&D经费投入试验发展环节的占比达到83.29%,高于北京16.65个百分点,新产品开发的经费支出达245.96亿元,比北京低47.23亿元,但新产品的销售收入达到5569.69亿元,超出北京1896.92亿元,反映出天津创新成果商品化能力较强。

(四)北京已进入技术外溢扩散阶段,天津技术交易以市内为主

对外有效的技术扩散是创新成效的重要体现。北京通过技术转移、战略合作、共建园区等各种方式与外省市政府部门、科技园区、国际组织等多主体开展跨区域创新合作。2013年,北京向外省市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615.9亿元,占整个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6.7%,表明北京已经进入科技成果扩散外溢阶段。相比北京,天津技术交易仍以市内交易为主,市内交易额占全部技术成交额的60%~70%左右。但天津的技术输出能力正在不断增强,2013年,天津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额达到133.51亿元,同比增长33.3%,占整个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比重由上年的33.3%提高到了44.4%。从京津技术交易看,2013年天津吸纳北京技术成交额38.8亿元,较2012年增长了近1倍,向北京输出额达到31.7亿元。交易状态由2012年的技术输出为主转为吸纳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天津承接北京技术转移的能力正在不断增强。

(五)京津两地高技术产业互补特征明显

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是反映一个城市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的重要指标。京津两地在不同技术领域错位发展,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北京在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等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生产力,天津在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材料、环境保护等领域也占有明显优势。

(六)北京技术进出口贸易表现良好,天津高技术产业外贸竞争力较强

积极参与科技领域的国际分工和高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是创新的重要内容。从技术贸易上,对比京津两地技术进出口成交额和合同数发现,北京比天津优势明显,尤其在技术出口上差距更大,2013年北京技术出口成交额为653.61亿元,天津技术出口合同金额仅有8.11亿元。但高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上,近年来,天津高技术产业一直在较高的基础上保持高速增长,2010 -2013年进出口年均增速达22.18%,远远高于北京9.81%的增速,其中进口年均增速30.65%,出口年均增速11.25%。如果从更能反映生产状况的出口交货值这一指标看,同期天津出口交货值年均增速15.75%,北京年均增速为-0.85%,进一步反映出天津高技术产业具备较强的外贸竞争力。

表1 京津两地2012-2013年科技创新指标比较

京津构建高效能协同创新共同体的着力点

两地科技创新资源布局特点表明,京津两地在科技创新活动的生产要素、创新主体构成、活动类型、技术交易、产业化领域、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各有优势,互补特征明显,已经具备协同创新的基础。当前,在创新驱动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大叠加战略的共同驱动下,京津需要进一步在各自的“比较优势”领域加强协同,形成区域创新的合力,打造一个高效能的协同创新共同体,为实现京津冀成为中国经济的“第三极”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支持。

构建京津高效能协同创新共同体,关键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区域创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势互补。北京应依托其强大的科技创新资金投入、科技人才等要素资源,并强化其作为科技创新成果产出“富矿地带”的对外辐射力,重点提升原始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打造技术创新总部基地,科技成果交易核心区、全球高端创新中心及创新人才聚集中心。天津则应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研发活动固定资产投入高的比较优势,重点提高应用研究与工程化技术研发转化能力,打造产业创新中心、高水平现代化制造业研发转化基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区。

构建京津高效能协同创新共同体,主线是促进区域创新发展链条的合理化和高端化。要以技术创新、创业和产业化为有机整体,通过促进天津积极承担北京创新要素转移,推进北京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与市场化,在区域范围内搭建“研发-转化-生产”的创新发展链条,形成一个创新链服务产业链,产业链支撑创新链的创新生态系统,促进区域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

构建京津高效能协同创新共同体,重点是构建两地长效合作机制。要在对北京和天津两地科技创新资源分布现状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对区域创新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以政策沟通和制度协调为基础,处理好两地科技创新成果利益分配问题。要以促进创新资源和成果的流动和共享为核心,加快建立和完善京津创新战略对话、信息交流、工作对接的长效协同机制。

京津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提升路径

(一)以人才为重点推进创新资源要素的流动与共享

目前大量的创新人才分布在北京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而创新企业密集的天津又存在着相对的人才资源短缺现象。从促进京津两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大局出发,要加快促进北京创新人才资源向天津的流动。通过实施兼职专家计划,建立京津访问学者制度,邀请北京专家到天津做短期讲学、提供咨询、参加科研项目合作等措施,探索构建“科学家+企业家”的引智模式,鼓励科研人员强化产业实践经验积累。同时,京津还应打造两地户籍、职称、社保的互认机制,建设“京津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办、职称评审、人才派遣、诚信调查等公共服务,降低人才流动成本。尤其对天津而言,应进一步突破以迁户口、转关系为特征的刚性引进的常规做法,完善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自由流动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吸引创新人才来津发展。

(二)以总部经济模式推进创新主体跨区域合作

一是鼓励天津各类型高科技企业在北京设立独立研发总部或与首都科研机构在京联合共建研发中心,利用首都人才资源和科技平台,提升企业自身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支持在京科研机构以总部经济模式构建跨区域创新链条,即将研发、管理等总部环节放在北京,而将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放在天津,充分利用其毗邻首都便于研发环节与转化环节技术交流的优势,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三是支持在京创新创业团队到天津发展,吸引众创空间等创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在天津建立分支机构,以科研院所合作对接为切入点共同建设京津协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打造京津协同创新创业的氛围。

(三)通过完善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加速创新要素对接

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代表的创新服务体系可以向广大科技创新企业提供科技代理、咨询评估、创业孵化、技术经纪、知识产权、科技会展、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在京津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中,创新中介服务机构能够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有效完成创新要素的对接,减轻政府在创新协同发展过程中的压力。为此,一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各类单位依法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鼓励科学家和工程师开展业余咨询服务活动,努力促进创新中介服务产业的发展;二要支持北京、天津科技中介机构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形成组织网络化、管理企业化、服务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三要建立京津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信息网络,作为创新中介服务跨区域开展业务的综合性平台。

(四)探索建立统一的技术市场体系推进区域技术成果转化

作为承接北京科技创新资源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交易,是天津承接北京基础研究成果、实现北京科技成果增值的重要渠道。为此,两地要整合现有技术交易机构资源和信息,统一技术交易机构管理口径,建立技术交易管理平台,以建立分支机构、联网信息共享、培训学习等形式促进京津技术交易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加快推进京津技术市场一体化建设。目前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已经成为国内首家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公司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京津可在现有平台的基础上,联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技术交易市场,以增进知识产权货币化速度,加速实现技术创新成果的商业化增值过程。

(五)以项目和园区合作带动京津创新产业化水平的提升

目前京津创新成果对接已经形成以科技园区合作、上下游产业衔接为重点的推进模式,其中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将致力于打造符合京津资源禀赋、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产业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一流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示范园区。未来,各科技城、新城和产业园区应立足自身优势、错位发展,逐步形成特色突出、产业定位清晰的研发转化集聚区。要依托自身的研发基础和产业优势,准确把握在京津冀产业体系中的定位,明确在哪些产业上对接和合作,明确招引哪类资源和要素,对接哪些研发机构。在吸引北京优质科技资源入园区孵化、转化、产业化的同时,还要提高自身的研发转化能力和孵化落地能力,通过做大做强产业“反哺”北京科技创新,使之成为科技研发、聚合、服务和孵化的重地。此外,由政府牵头举办大型项目对接活动,也是京津跨地区科技合作的有效形式,未来要进一步在科技管理、技术攻关、招商引资以及创新风险分担上加快探索。

(六)最大限度利用天津自贸区的制度创新推动京津创新扩大开放

天津自贸区为京津创新扩大开放提供了试验田。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将进一步促进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促进创新资本跨境流动便利化,为更好地开展跨境研发服务、深化国际研发合作探索出新路径。因此,可在天津自贸区先行先试有利于创新活动扩大开放的制度,如利用自贸区平台简化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对境外科技、教育、经济类非政府组织在天津自贸区设立代表机构进行试点登记,支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并吸引北京高等院校中的优质资源来津发展,在天津自贸区建设教育国际化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合作办学等。未来,这些在自贸区中效果好且可复制的成果,还可进一步在京津冀地区推广。

参考资料

1.许爱萍.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战略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4(10).

2.郭洪.跨区域创新合作模式研究——以中关村为例[J].北京社会科学,2014(5).

3.倪祥玉.加快协同创新推进京津冀合作[J].中国高新区,2014(11).

4.王金杰,王庆芳.京津科技资源布局特点与合作对接的着力点[J].天津经济,2015(1).

责任编辑:刘桂素

作者简介:(天津市信息中心,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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