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四轮驱动”筑牢学校安全防护网
2016-06-13
本刊讯(通讯员 杨晓祥) 会泽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始终把安全放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安全事项全面把握、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事故妥善处置”的工作思路,全面抓牢安全工作,确保全县学校安全稳定。
一是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该县教育局对安全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到校必查,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安全工作会议,开展两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平时则根据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安全工作情况,安排近期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各学校充分利用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安全知识培训、专题讲座、校园广播、演讲、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等,经常性地对安全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克服工作中的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时时绷紧安全工作之弦。
二是安全事项全面把握。县教育局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督查的基础上,要求各学校对房屋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校园暴力、防拥挤踩踏、防溺水、防触电、防学生自残、防不法侵害、防传染性疾病传播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适时进行排查,全面把握学校安全情况。要求按时上报安全工作月报表和相关台账材料,全面把握学校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或预警提示。
三是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县教育局和各学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引发事故和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安全事故妥善处置。各学校不断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和程序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有关部门帮助和指导。县教育局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强化全体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罗平:落实内部控制 强化学校财务管理
本刊讯(通讯员 王友章) 近日,罗平县教育局印发《罗平县教育局落实内部控制强化财务管理的规定》,从7个方面着手规范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资金安全防控。
一是健全机构,配齐人员,落实责任。科学设置学校财务管理岗位和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岗位,严格选拔财务管理人员,认真落实财务人员回避制度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二是健全经济活动议事决策及操作程序。建立完善学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规范各项操作程序,保证学校经济活动依法依规进行。三是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强化对学校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学校年度经费支出根据县教育局批复的预算安排落实,学校预算调整需经县教育局审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四是加强收入支出业务控制。学校建立健全收入和支出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每一笔收入来源和每一项支出合法合规,程序规范,文书票据健全。五是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规范学校账户管理,明确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保留一个基本账户、一个专用账户,初级中学只保留一个基本账户。规范银行预留印鉴,严格落实印鉴分离保管、控制现金支付、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对账盘库等制度,加强银行存款变动信息沟通,保障资金安全。六是合同管理。规范学校合同签订,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法律关系复杂、单项合同金额达1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项目,须事先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七是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校财局管”,健全完善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部审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