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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银行发展探析

2016-06-13杨柳陈奇琦

农业科技与装备 2016年1期
关键词:市场准入金融市场融资

杨柳 陈奇琦

摘要:在介绍民营银行特点的基础上,探讨金融市场化背景下我国发展民营银行的重要意义。根据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现状,论述其发展过程中应重点防范的危险,为民营银行的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民营银行;金融市场;市场准入;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6)01-0088-03

在我国,一直是中、农、工、建、交五大银行主导金融市场,民营银行发挥的作用较小。然而,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民营银行成为新兴力量。在金融市场化背景下,我国发展民营银行具有重大意义。

1 民营银行的定义及特点

1.1 定义

一般来讲,当前学术界对民营银行的定义大致可分为产权结构论、资产结构论和治理结构论3种。产权结构论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资产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是主要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银行;治理结构论认为凡是采用市场化运作的银行都是民营银行。

因为民营银行的资本金主要来自民间,所以其对利润有着更强烈的追求。把民营银行引入我国,也是近几年才有的新改革。我国商业银行格局一直是以国有银行为主,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辅助。打开民营银行的准入开口,更有利于实现我国商业银行的多元化。

1.2 特点

与国有银行相比,民营银行具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一是自主性。民营银行具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比如人事权等,安全由银行自己决定,不受外部机构和部门的干涉。二是私营性。民营银行的资本来自民间,产权结构也是非公有制,经营时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业务自然不受政府部门的干扰。

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金融机构特殊的产权结构和经营形式决定其具有机制灵活、效率高、专业性强、管理清晰等一系列优点。因此,民营银行是中国国有金融体制的重要补充。建立一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民营金融机构有助于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缓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对国内金融业的冲击。

2 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现状

开放金融市场是改革创新的重要部分,现在的民营银行已经逐渐演变成金融市场的主力,是突破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瓶颈,也是市场准入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点。2013年9月29日,银监会发布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这是银监会第一次释放关于允许开办民营银行的信号。2015年,上海华瑞、温州民商、浙江网商、深圳微众、天津金城国内首批5家民营银行被获准开业。与传统银行相比,这5家民营银行完全由民间资本主导,发起者为阿里巴巴、腾讯、均瑶、正泰这样的大型民企资本。银监会表示民营银行的设立要“常态化”,说明民营银行的发展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有着重大意义。

3 民营银行在我国银行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我国一直以国有银行为主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市场,既是一项重大的挑战和改革,也是必然趋势,有利于完善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3.1 充实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以“中农工建交”五大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体,地方性商业银行和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从形式上看是多元化的银行格局,但实际上还是以“国有”为主,银行系统间缺乏竞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银行业必定会受到国外资本银行的冲击,国有银行多年处于被保护的状态,竞争力相对较弱。

放开市场准入,引入民间资本,一方面可以充实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实现国有金融与民营金融、大型金融机构与众多中小型金融机构并存竞争的新局面;另一方面,民营银行的兴起可以激起国有银行的斗志,使国内金融机构的竞争激烈化,促进金融改革的深化。

3.2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当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扩大就业的重要基础,并以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成为中国经济体制转变的推动力量。然而,为国民经济作出如此重大贡献的中小企业,国有银行对其信贷支持却始终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2013年,我国民间融资超过3.5万亿元,民间借贷存量资金增长30%,并延伸出第三方支付、认证、评估、催收等服务市场。目前,我国小贷公司已近7 000家,村镇银行1 700多家,典当行6 000多家。由此可见,我国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比较缓慢,实力较弱,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对缺乏。对于“大”银行来讲,贷款手续繁杂,贷款审批严谨,而中小企业大多是创业始发,没有足够的“抵押”资源,而民营银行的发展正好填补了这一缺口。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可以使民营银行起步,而民营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解决了贷款难的问题。民营银行和中小企业互帮互助,共同成长,不仅可以解决各自的生存问题,更为经济的发展助了力。

3.3 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改革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民营银行要想在市场中分得一杯羹,必然要独具定位、独具特色。许多民营银行在个人业务中为了吸储和增加客户,往往减免繁杂的手续费;还有的民营银行在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环节,让贷款快速发到借款人手中,及时投入生产创造。

无疑,民营银行在竞争中找到了自己的特色,给民众带来了许多便利和好处。同时,民营银行的进入和竞争,可以促进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构筑多元化共存的竞争市场环境,对体制僵化、效率低下的国有金融机构产生较大的冲击,迫使国有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

3.4 稳定金融秩序

我国金融市场上还有一些空白市场,由此产生了许多民间金融。民间金融与民营银行不同,民间金融是一种非正规的金融制度,主要是民间借贷形式,多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之间,利息高,缺乏保障和保护,尤其是农村民间金融更活跃。民间金融的存在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其规范性差、风险大、监管不到位,容易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对社会经济有很大的负面影响。民营银行的出现,可以填补一些市场空白,替代一些民间借贷,对金融组织的规范化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金融制度的合理化也给政府监管带来很大的便利。

4 我国发展民营银行需要防范的风险

民营银行由民营资本控股,其经营目的与国有银行不同,是以追逐利益为目标的。银行也是企业,但其业务的特殊性,又跟一般的商业企业不同。

4.1 把好准入关

民营银行的资本金主要来自民间资本,由民间资本控股经营。要组建新的民营银行,其出资人必须是私营企业或个人投资者。民营银行业务经营具有特殊性,需要对银行的出资人和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严格审查,还要按照现代银行制度的要求,构建公司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制度,以使其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只有这样,才能按照现代金融风险企业的特点和信贷资金的运作规律,高效、安全、规范地运作。

虽然银监会表示民营银行将会“常态化”,但也不能降低准入门槛。银行虽是企业,但其经营的不是商品和服务,而是金融商品。商业企业倒闭涉及范围小,而一旦银行经营不善倒闭,涉及的不仅是银行员工,还有众多的储户和客户的利益,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15年6月2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基本原则、准入条件、许可程序、监管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指导意见》对准入条件提出了包括资本、股东、拟设银行和机制在内的四方面要求,明确民营企业必须以自由资金投资,应满足“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的条件。

当前,我国民营银行已过了充分酝酿和试点阶段。要想早日做到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需要在准入、监管等方面出台一个清晰、透明、公开的标准,以便更多有实力的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应该说,《指导意见》的出台顺应了这一要求。

4.2 加强监管

对民营银行的监管是不容忽视也是必不可少的。监管的方式包括银行自身的内部监管、银行行业的自律监管和社会力量的公开监管3种。银行自身的内部监管是指为了使银行的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能够顺利有效进行,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程序、措施、手续和方法的总称,包括组织结构、会计规则、双人原则、对资产和投资的实际控制4个方面的内容;银行行业的自律监管是指银行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以促使整个银行业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社会力量对银行的公开监管是银行监督力量中非常重要的一支,主要通过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新闻媒体的参与来实现。

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有关规定,可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及借助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外部审计来发现、评价和纠正潜在的风险。但是,要保证上述检查的有效,必须具备的一个前提条件是:民营银行为有关监管机构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即民营银行能够如实向监管机构报告银行的经营情况。首先,要完善和统一会计处理方法,防止民营银行在账面上弄虚作假;其次,要加强外部审计,进一步摸清民营银行的风险状况;再次,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民营银行要向社会和监管机构提供详细真实的反映经营状况的资料,增强银行会计师的独立性;最后,监管机构要尝试建立一个激励民营银行稳健经营的机制,通过激励银行的股权人来影响银行的经理人。

4.3 构建良好的社会经济与金融环境

发展民营银行,必须消除对民营银行的所有制歧视,给予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适度放开民营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提高其获利能力。要加强立法、执法力度,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严厉惩处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保障民营银行的合法权益。

4.4 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不管是商品服务市场还是金融市场,有进入就有退出,民营银行进入金融市场有准入机制,也要建立规范的退出机制,这样才会实现真正的优胜劣汰,阻断向社会转嫁风险的渠道。应尽快推出金融破产法,确保民营银行的健康运营以及存款人的利益。

另外,金融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仅有监管机构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相应的行业自律监管系统和社会舆论监督系统,这样才能有效防范民营银行的道德风险。因此,对于新改制和新组建的民营银行,行业内部和社会舆论要对其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式进行监督,以营造民营银行规范经营、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5 结论

民营银行的破冰有利于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其短期内对国内传统银行所造成的冲击与影响不会太大。放宽对民营资本的准入,增加银行数量,符合中国金融业长远改革方向,对发展民营经济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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