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实行农村党员“十二分制”管理
2016-06-05蒋鑫富
浙江共产党员 2016年2期
◎本刊记者 蒋鑫富
仙居县实行农村党员“十二分制”管理
◎本刊记者 蒋鑫富
仙居县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加强党员日常监督,给农村党员的言行戴上了“紧箍咒”。特别是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处置程序,从制度上打破了党员身份终身制,建立起了党员能进能出的管理新机制。由此,激发了全县农村党员的正能量,去年农村党员共认领服务项目12000多件。
细化标准,量化考评。实施中,他们科学设置具体记分项目,每出现一次违规行为,进行相应记分。同时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根据表现情况,由村党支部研究提出销分分值后报乡镇党委批准。
严格程序,如实记分。服务承诺情况每年度记分一次,党内生活根据参会情况即时记分,讲规矩守纪律、遵守村规民约等,由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根据群众反映和掌握的事实依据,先进行约谈教育,能及时整改的可不予记分。
严明纪律,狠抓落实。对记分达6分的党员,县里规定由村党支部约谈提醒;记分达9分的,由乡镇党委进行约谈,并列为警示党员;记满12分的,列为不合格党员,组织关系迁转至乡镇教育转化党支部,并及时做好转化、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工作。据统计,去年以来,已有373名党员被乡镇党委诫勉谈话,56名不合格党员组织关系迁到教育转化支部进行集中整转,其中劝退除名9名。
“十二分制”学习会在仙居县各乡镇街道展开。
●点评
开展农村党员“十二分制”管理,是社会管理领域实践经验在党建领域的成功移植和有效发扬,进一步完善了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时刻向党员敲响“警钟”,避免了平时放任、事后追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