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总结深化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
2016-06-05陈一良
◎本刊记者 陈一良
浙江省总结深化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
◎本刊记者 陈一良
2015年7月7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参照“浙江二十条”经验做法,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近年来,浙江各级党组织适应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真抓实干,逐步总结梳理出农村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选树“千名好支书”、落实“四个走遍”、村“两委”选举明确“五不能六不宜”、建立党员关爱基金等农村基层党建二十条经验做法,建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标准。
浙江省将“浙江二十条”主要经验写进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省委组织部专门召开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举办全省基层党建骨干培训班和全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对抓好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落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等工作进行部署,督促指导各地一条一条对标、一个乡镇一个乡镇地推动、一个村一个村地落实,确保二十条经验做法在全省基层全面落实。
为了强化工作责任,浙江省将落实二十条经验做法情况列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委组织部专门组织力量赴11个市开展整乡蹲点调研,采取不打招呼形式,深入走访了233个村,全面掌握二十条在农村基层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向各市及相关县(市、区)反馈。下一步,浙江省还将结合乡村换届,建立基层党建巡查制度,确保二十条经验不折不扣落实。
金华市金东区坚持“一村一策”做好软弱落后村整顿工作,“五星”村与软弱落后村签订结对承诺书。
●点评
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是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党组织持续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结果,全省各级党组织对照二十条,对本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查漏补缺,确保重要指标在本地全面落实,推动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