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市场如何“加速换挡”?
2016-06-05赵鹏石超
文 赵鹏 石超
云南旅游市场如何“加速换挡”?
文 赵鹏 石超
旅游产品供给不足、传统经营方式尚未转变、导游管理体制不顺是制约云南旅游市场做大做强的瓶颈。
9月6日,国家旅游示范工作评定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推出首批40家国家旅游示范单位的公示》,推出首批40家国家旅游示范单位。云南作为旅游大省,却榜上无名,不免有些尴尬。相关专家表示,旅游产品供给不足、传统经营方式尚未转变、导游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是制约云南旅游市场做大做强的瓶颈和软肋。
旅游产品怎么供
“云南无一入选太可惜了,这也说明云南旅游不能自大,不进则退。”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院长吕宛青惋惜地说,此次评选分为旅游休闲示范城市、绿色旅游示范基地、人文旅游示范基地、蓝色旅游示范基地以及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等五个行业标准,体现出国内旅游多元化的趋势。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云南旅游业收入连续突破1000亿元、2000亿元、3000亿元三个大关,2015年旅游业增加值为907亿元,占云南省GDP的比重达6.6%。“旅游业已经成为云南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和发展速度最快、发展势头最好的特色优势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更加明显。”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认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自身不足。“云南虽然是旅游大省,但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旅游产业存在发展速度不够快、旅游产品供给不足的短板。”
为了补短板,加大旅游产品供给,云南省今年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并召开全省旅游产业推进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编制了《云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
余繁表示,今后三年和整个“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旅游文化产业将以“转型升级”为目标,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和“做大、做强、做精、做优”的“三化四做”要求,实施“全域旅游”和“深度融合发展”战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保持规模速度稳步增长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扩大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和协调发展。
同时针对市场变化和个性化需求的增加,“新业态培育工程”也提上日程。“旅游部门将大力发展会展商务、养生养老、房车自驾、医疗健康、户外运动、航空体验等新产品新业态,不断营造旅游新亮点和新热点,进一步扩大旅游产品有效供给。”余繁说。
低价模式怎么变
今年4月,游客廖女士参加了“重庆、昆明、大理、丽江双飞六日游”,团费仅需要380元。廖女士以为捡了便宜,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自己和朋友在旅途中被强制消费超过了10000元。
“这是‘零负团费’模式引发的恶果。不合理低价以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成为阻碍旅游行业发展、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顽疾。”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副总队长符继红说。所谓“零负团费”,是指旅行社为了吸引更多顾客,打出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的口号招揽顾客。游客出发后会发现,当地接待的旅行社常以不同方式向游客增加自费景点和购物点,以此来赚取“回扣”和“人头费”盈利,其实质就是不合理低价和非法竞争。
近年来,云南旅游业发展迅速,仅2015年接待国内游客就超过3.2亿人次。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旅游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严重,云南旅行社几乎都选择降价方式揽客,“全国很多地方的旅行社都有同样的旅游线路和内容,旅客只能看价格作出选择”。
对此,符继红坦言:“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是全国性现象,仅靠云南整治难度较大。同时法律中关于旅游部门整治不合理低价的条款有漏洞。”他说,比如新《旅游法》的第三十五条加大了对不合理低价的整治力度,但同时又规定了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获取回扣三个要素同时存在才能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其中获取回扣这个要素的查证对旅游部门而言比较困难,“这方面旅游部门并没有执法权”。
除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外,余繁建议应构建全国性的一体化治理机制,形成全国范围治理、线上线下同时治理、上游下游共同治理的模式,才能从根源上破解“零负团费”这个顽疾。
同时,专家认为消费者也应提高自身鉴别能力。“如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办事,政府不能只强调一方而偏废另一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消费者也要担负起责任。”云南财经大学旅游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许南垣认为,游客要想远离旅游陷阱,就不能自己往火坑里跳。
导游难题怎么解
上海游客小冯来到云南大理旅游,不想遭遇了“甜蜜陷阱”:被人拉进了一个“大理苍山洱海一日游”团队,结果有半天时间旅行变成了强制购物游,导游不停带他们进入购物点,并直言“我们就是购物旅游团,我就靠你们买东西赚点提成过日子”。小冯对此牢骚不断,“这到底是导游还是导购”。
导游管理体制不顺一直是困扰云南乃至全国旅游市场的老问题。早在2014年,由国家旅游局召开的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西南片区会议就倡导旅行社必须设立导游服务部门,各地旅游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导游协会成立,充分发挥行业作用,“让人人都在组织管理之中”,切实维护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按照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必须要有不低于员工总数20%的导游(含领队)并签订劳务合同。但现实中规定却执行的并不彻底。“很多导游跟旅行社并没有关系,干一单算一单,没有归属感。”余繁说,部分导游没有工资,只能带团领任务,让顾客去购物赚提成,激化了双方矛盾,从而导致旅游服务质量下降。
对于导游管理体制不顺而引发的一系列破坏旅游秩序的现象,云南省进行了严厉打击。“问题一旦出现,旅游部门不遮不盖不掩,直面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余繁说,目前云南正在加大旅游联合执法力度,并指导督促16个州市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调度指挥机构,加快旅游警察、旅游工商管理机构、旅游巡回法庭试点建设,总结经验并逐步在全省推广。
此外,在余繁看来,要想理顺导游管理体制,提升服务质量,旅游人才的培养也至关重要。“云南旅游部门将健全完善导游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加强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大力倡导文明旅游,积极引导旅游地群众树立旅游开发主体意识,努力形成人人都是服务者、人人都是受益者的大服务格局。”
(据新华社)
旅游部门将大力发展会展商务、养生养老等旅游新产品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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