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为贵,守望乡愁
2016-06-05胡奇国
文 胡奇国
以“河”为贵,守望乡愁
文 胡奇国
河流开发应适可而止、留有余地,并建立完备水生态保护机制。
相信许多年龄稍长的人都有过这样的儿时记忆:一条蜿蜒曲折的河流,静谧幽美,绕过山岗沃野、绿树村庄,白沙碧水,鱼翔浅底……
水土为乡。河流,作为最明显的水系地理之一,承载起了千万人的梦想,也承载起了千万人的乡愁。然而,随着工业化时代到来,掠夺性开发加剧,“家乡”的那条河,大都伤痛累累、疲惫不堪,再不是记忆中的一湾清流。
河流的科学开发和利用是重要的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河流的保护、开发与管理不容懈怠。
河流健康状况堪忧
河流是孕育人类古代文明的摇篮,它源源不断地提供人们生存所需要的生产和生活用水,提供水生生物资源。随着人们对河流功能的开发,其拦洪、蓄水、灌溉、发电、航运等综合效益更为突出。
在肯定河流为全球经济发展提供巨大的服务功能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各种问题日益凸显。在快速工业化时期,世界上许多大河都遭受过工业污染。1870年前后,因为工业的发展,莱茵河就曾成为“下水道”,整条河一度只剩下3种鱼,人们也不愿意居住在莱茵河附近。
在我国,近几十年来,随着人口的剧增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对水资源和水环境缺乏有效保护,导致水质污染、生态退化、河道断流、洪涝灾害等诸多问题加剧。
因为城市道路建设,很多地方都会挖去河床里的沙石,有些地方甚至会挖十几米深,这种做法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会让河床土壤的稳定性受到破坏。因为挖沙会产生很多大坑,这对水流掏空河岸提供了可能性,在一些有堤坝的地方容易导致滑坡。这也使得不少河流周边的城市面临夏季突发洪水的威胁,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威胁和严重损失。这样的教训在今年汛期的暴雨和洪水中我们已经看到。入汛以来,长江等大江大河安全度汛,但一些中小河流险象频出,成为防汛抗洪的“短板”,整个长江流域中小河流都成为今年汛期的重灾区。据长江防总统计,从6月底到8月初,长江流域共发生3300多次险情,主要以中小河流和湖区堤防为主。
中小河流灾害严重,既与区域内发生高强度暴雨、洪水来势较猛有关,更与中小河流的防洪能力偏低有关。1998年大水后,国家在治水上加大了投入,但受财力总量限制,优先考虑大江大河的治理。近几年,中央逐渐加大了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十一五”后期及“十二五”时期,我国已完成对5000多条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治理,堤防长度达到56400多公里,这些工程在防洪中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中小河流点多面广量大,短期内还很难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当洪水来袭,那些未治理过的河流、河段绝大部分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冲毁。
与此同时,现代工业废水的乱排乱放、城市垃圾、农村农药喷洒等也导致水污染步步紧逼。据调查,全国农村有3亿多人饮水不安全。近年来,水污染扩大趋势虽然被遏制,但仍有超过一半的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2014年12月,央视曝光全国主要河流部分点位都检出抗生素,甚至南京居民家中自来水也有检出。当环境中的抗生素出现生物沉淀与积累,一些流域中的鱼类和生物同样检出抗生素超标,“江河吃药”对于生态物种的负面影响,以及通过食物链危及人类,这种危害显然不能被低估。
河流开发是文明发展的象征,但一些过度的、不合理的开发同样也是河流“重病”的根源之一。如华北地区最大水系海河,开发利用率已经超过100%,相当于一年所有的水资源都用一遍,还要再采地下水,引黄河水。黄河、西辽河等流域的开发利用率超过70%,也远超国际公认的40%的安全线。
2013年3月26日,水利部和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中国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仅有2.3万条,比此前长期沿用的5万多条的统计减少了一多半。河流消失的原因很多,水电站的过度建设、地下水的大量开采、对于河流的不重视,却是主要原因。
相比火电,水电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相对较小。政府鼓励开发这种资源,缓解整个国家电力紧张,合理地开发利用,本来值得鼓励。但因当初制定的标准和规则比较模糊,后来出现了在干流截水发电、筑坝、蓄水、打隧道引水等各种改变河道天然属性的发电方式,引发一些河流的断流。甚至在有些地方,水电站只是开发商为了赚钱而建的,已经失去了印象中农村小水电站公益性的目的。而且在利益驱动下,开发商急功近利,完全没有考虑开发的合理性和长远科学性。
严格管理刻不容缓
河流的开发和治理是关系到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大事。面对越来越严峻的水安全问题,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同年,国务院批复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
2014年,水利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这是我国第一次将水资源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并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硬约束”。
水电开发方面,2016年3月2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把水电开发与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实现流域水能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没有水电规划的河流不得开展流域水电建设工作。
可以说,为了根治河流之“病”,近年来,中央不遗余力,重拳出击,着力加强河湖管理,促进了河湖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等综合效益的发挥,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那么,在具体的河流开发与管理中,我们应该如何去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呢?“河流演变的自然规律千古不变,大河流域地区应该顺应水性的特点,进行开发和利用”,9月21日,在武汉举行的“2016大河对话——大河文明的嬗变与可持续发展论坛”上,中外专家呼吁全球河流开发应适可而止、留有余地,并建立完备水生态保护机制。
近几十年来国内外因发展经济带来环境、生态问题的教训和经验告诉我们,对河流的开发利用,必须在深入了解河流的自然和社会属性基础上,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抗旱、航运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的关系,探索可持续发展战略。
具体来说,首先,我们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制止向大自然无节制索取的做法,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大力推进节约用水,努力保护生态和环境,既满足当代人对水的需求又给子孙后代留下足够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同时,必须坚决执行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必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促进企业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最终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
在防洪工作中,加强综合治理,开展风险管理,规范人类活动,给洪水以出路。
在治理水土流失中,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退牧还草,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方面,对河流的开发利用,最好做到尽量保持和维护河流的天然属性。在实际开发利用中,应该以每条河流的特性、地质生态以及河流生态系统中的各种资源的综合情况而定,要规划一定的开发原则和比例。其次,开发还应该综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就是水资源对整个区域的支撑作用,要考虑流域内人口的生活、工业需求,在保证基本需求下,看可开发利用的空间大小再定开发利用情况。而且还要兼顾整个上中下游的功能和作用,不能因为建一个坝,使中间一段河流断流,让沿河居住的人失去生活保障。
此外,在满足排涝要求、保证行洪安全的前提下,要着力完善河道的生态和景观功能,还其优美、宜人、充满生机的自然风貌,这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优化城乡生态平衡的必由之路。
没有河流的故乡,是无法想象的,它甚至都不值得被怀念。希望未来那些关于河流的美好故事,不会再变成无迹可寻的往事;梦想将来的每一条河流,都能再现四围香稻、万顷晴沙、渔歌互答、河埠繁盛的生态盛景,真正成为可以寄托乡情、造福民生、承载文化的“最美家乡河”。
对河流的开发应考虑合理性和长远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