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调查研究
2016-06-05杨香军何湘波
杨香军,何湘波
(中共郴州市委党校,湖南郴州 423000)
对提高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调查研究
杨香军,何湘波
(中共郴州市委党校,湖南郴州 423000)
根据收入分组“五分法”,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 500元的家庭群体。而制约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困难的主要原因有市内中小企业发展不足、下岗职工较多、失地农民增加、生存条件较差、文化与劳动技能低等因素。因此,要提高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政府应采取大力发展经济、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劳动工资制度等措施。
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研究
近年来,随着郴州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一系列的政府扶持创业、鼓励就业、完善保障以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拓宽居民增收路径等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郴州市人民收入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在全市居民收入普遍增加的同时,收入差距逐渐拉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意味着有一部分居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的地位,就业困难、收入偏低、抵御风险能力较差,成为社会上的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群体。因此,通过对郴州市相关单位以及中低收入群体的调研,形成了本调查的研究成果。
一、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收入现状分析
(一)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范围界定及构成
1.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范围界定
根据国际上通用的“收入分配五分法”,我们以国家统计局驻郴州市调查队所采用的入户调查“相对收入不等距九组分组”为基础,转换为“收入五等分组法”来对中低收入群体范围进行界定。这五组分组按收入从低到高依次为最低20%、中低20%、中间20%、中高20%、高20%。据此,本文把最低20%、中低20%、中等20%三组所覆盖的60%群体作为中下等收入群体作为研究对象。参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5 661.27元与中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9 883.49元(国家统计局驻郴州市调查队,2012),取其中位数,考虑物价因素,郴州市城乡居民中低收入群体的范围可以界定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8 000元以下,或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 500元以下。即凡是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 500的元都属于中低收入群体的范畴。
2.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主要构成
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主要由以下几类构成:一是失业人员,包括国企改制下岗职工、城镇待业人口、失地农民未转移的劳动力。二是低收入水平的工薪阶层,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低利低效益企业就业者、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员。三是部分退休职工、无业人员及其家属、特困户(残疾人、孤寡老人和重病患者、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亲友抚养或赡养无法定抚养人)。四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其收入不稳定,工作变换频繁。五是大部分农村家庭,尤其是纯农群体居多。
(二)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收支状况分析
1.中低收入群体收入状况
2011年,郴州市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家庭居民人均总收入为11 325.08元,可支配收入为10 735.37元。在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收入来源中,中低等收入群体的收入主要来自工薪收入,人均为7 616.75元,占总收入的67.26%;其次是转移性收入为2 075.17元,占总收入的18.32%;再次是经营性收入为1 492.11元,占总收入的13.18%;最后是财产性收入为141.05元,占总收入的1.25%。
2.中低收入群体支出状况
从消费支出看,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人均消费支出为7 976元。在八大类消费项目支出中,食品消费支出为3 361.56元居第一位,占总消费的42.15%;衣着消费支出927.6元,居第二位;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为854.05元,居第三位;居住消费支出为745.33元,居第四位;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为706.67元,居第五位;家庭设备和用品服务的消费支出为585.63元,居第六位;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为544.38元,居第七位;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05.78元,居第八位。
(三)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分析
1.收入水平偏低
上述数据显示,近年来,郴州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2012年,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家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 735.37元,比全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5 341元低4 606元,相当于同期本市平均可支配收入的70%不到,仅为高收入家庭群组的43.47%(不包含农村中低收入群体)。根据收入分组情况统计,郴州市大约有65%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平均水平。
2.收入增速较慢
一般而言,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应与经济增长同步或略低于经济增长幅度。2001—2012年,郴州市GDP年均增速为12.82%,但全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仅为8.57%(以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且2003—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还出现不同年间下降趋势(见下表)。而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在此10年间平均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表1 郴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表(以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根据郴州市统计局提出的数据整理得出
3.收入差距较大
2012年,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市平均水平低30%;比中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7 775.91元低8 142元,低39.61%;比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24 693,低68.09%,收入差距逐步增大。
4.生活消费趋紧
由于收入水平低、收入水平增长缓慢,使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消费也受到制约。数据表明,2012年郴州市中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7 930.33元,约占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4.52%,近3/4。中低收入群体中低等收入组、中低收入组和中等收入组这三个层次的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5 920.94元8 440.7元和9 431.36元,分别比平均消费水平10 399.1元低4 478.16元、1 958.5元和967.74元,低43.06%、18.83%和9.31%。
二、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困难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收入增长后劲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郴州市中小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已成为全市经济的主要构成部分和城镇就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但由于受到金融危机诸多因素影响,郴州市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困难。一是资金紧缺,融资难度大。中小企业由于经营风险偏高、财务信息可信度不高,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贷款难、融资渠道狭窄成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二是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缺乏竞争力。据统计,2012年,1 135家纳入规模统计的中小企业中提取技术开发费的仅57家,占全部规模中小工业企业户数的5%;开发经费仅占其销售额的1.9%,低于5%有竞争力的水平[1]。
(二)资源枯竭,产业转型,大量下岗职工安置困难
郴州市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近些年来,由于资源枯竭造成不少企业破产关闭,全市采掘业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减少,失业人数逐步增多。2008年全市采掘业失业人员为1.87万人,到2012年达到2.94万人,占整个城镇失业人数的54.7%。许多下岗矿工因技能单一、年龄偏大、健康状况差、居住偏远等影响,再就业难度非常大。矿山企业职工贫困家庭多。全市涉及矿山的贫困家庭人口达10万以上,其中特别困难家庭人员3万多名。这些下岗失业人员收入菲薄,全家仅依靠低微的下岗生活费、失业保险费、内退生活费、差额低保费和少量临时性收入等艰难地维持基本生活,许多下岗矿工每月仅靠几百元维持全家生计,生活极为窘迫,有苦难言。一些矿工不仅生活十分艰难,而且因多年从事采掘作业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极差,几乎陷入绝望境地[2]。
(三)城市化快速推进,失地农民增加,生活缺乏有效保障
随着郴州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区规模日益扩大。为满足城区和工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把中心城区及各县城周边地区一些农民的责任地予以征收,再加上交通线路建设快速推进,大量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出现了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的新的社会弱势群体,如临武县目前就有6 231人因征地而失去了土地。
(四)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低,创业增收能力弱
文化素质与劳动技能是影响就业者收入高低的重要因素。郴州市中低收入群体的共性特征就是文化素低与缺乏相关的劳动技能。郴州市2012年常住人口为458.18万人,其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6.60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0.05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82.85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26.88万人,文盲人口(1 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6 171人[3]。2012年底全市劳动力资源总数达到313.08万人(大专文化程度以上不足6%),其中,城镇劳动力资源74.74万人,农村劳动力资源238.34万人;在农村劳动力资源238.34万人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数占了近85%,69%的调查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没有专业技能[3]。
三、进一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一)抓住经济发展机遇,夯实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基础
目前,郴州市正处在一个难得的经济发展战略机遇期:罗霄山脉连片特困区扶贫开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资兴)、省级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点、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如此多的大项目将为郴州市跨越发展提供无与伦比的政策、资源、资金等各种优势。用足这些优势,实现郴州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开放崛起,转型发展、着眼国际化,建设新郴州”的目标要求则为时不远。因此,应牢牢抓住发展战略机遇期,积极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同时,推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覆盖范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给老百姓带来更多实惠,才能夯实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基础。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自主创业
一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要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发展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方式。二要帮助中小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的问题。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并带动社会资金提供有力支持。三是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开发新项目,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从而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同时,积极鼓励有知识、有技术、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的工资收入、财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
(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水平,单靠社会救助是不能达到其目的,掌握一门技能才是促进中低收入者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手段,也是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有力举措。一是周密制订技能培训计划,结合郴州市实际情况,拟定培训人次、培训总量、培训期数、培训内容等。二是深入调研,分层分类培训,组织力量对全市范围内中低收入群体培训意向、需要进行技能层次提升培训人员、社会办学机构培训力量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分层次培训,不断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扩大培训补贴奖励范围。将原来不能享受免费培训补贴部分对象纳入培训和鉴定补贴范围,对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并实现就业或创业的给予生活补贴,对农民要实行免费培训。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做好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要把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公共产品向全体市民提供,重点体现出对中低收入群体的照顾力度,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二是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额度,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增加政府对教育、住房保障的资金投入力度与建设力度。三是要重点做好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工作。帮助失地农民广开就业门路,增强就业能力,开辟失地农民就业“绿色通道”;同时,创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失地农民困难救济制度,确保失地农民“离土不离乡、失地不失业、基本生活有保障”。
(五)规范劳动工资制度,加强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权益保护
要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就要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者分配行为,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和增长机制,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工薪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规范一些民营、私营及个体工商户的用工行为,一方面要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另一方面要强制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权益保护,减少“有工作的穷人”。
[1]张琼,毛跃明,郴州市2010年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分析[N/OL].http://www.hntj.gov.cn/sxfx/czfx/201109/t20110927_.
[2]郴州市发改委课题组.郴州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思考[EB/OL].2011,5.http://www.czs.gov.cn/fgw/dcyj/content_161653.htm l.
[3]刘桂文.承接产业转移背景下郴州人力资源的供求分析[J].市场论坛,2011,(11).
【责任编辑 柯 黎】
F124.7
A
1673-291X(2016)23-0048-03
2016-09-05
杨香军(1979-),湖南永兴人,讲师,从事福利经济学研究;何湘波(1968-),湖南永兴人,副教授,从事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