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导游自由执业试点
2016-06-02
新民周刊 2016年21期
国家旅游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5月起正式启动在江浙沪三省市、广东省的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在吉林长白山、湖南长沙和张家界、广西桂林、海南三亚、四川成都的线上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
导游自由执业,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导游自由执业是指导游向通过网络平台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的执业方式。线下导游自由执业是指导游向通过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机构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的执业方式。
相比“导游必须由旅行社委派”的传统做法,导游自由执业被旅游业界看作是一次变革。将来导游在服务过程中的表现都会体现在平台上,且该举措将从一定程度上减少“购物团”现象的出现。从旅行社的角度看,这意味着在线旅游平台除了卖机票、酒店、旅游团、门票、租车等,还将开卖“导游”。游客可以通过线上包括手机端预约、支付、点评导游,就像打车、订门票一样。
不过,导游自由执业后收入如何计算?游客索赔投诉如何处理?如何购买责任保险?这三个问题成为导游群体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