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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房银行的必要性

2016-06-01龚涛

财税月刊 2016年3期

龚涛

摘 要 住房问题攸关民生大计,直接关系到亿万家庭的福祉。但近几年来住房问题一直是困扰社会的病症,特别是底层社会大众,也是政府工作受人诟病的关键点之一。一方面,远高于工资增长速度的房价,让无数刚进入社会的青年被房子所捆绑,成为不敢冒险创新的房奴;另一方面,被寄予厚望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弊端频现,资金沉睡利用效率极低是一方面,另外就是近年来多被提及的“劫贫济富”说,只有买的起房的人才能享受到好处,作用范围有限带来不公平性。本文探讨设立国家住房保障银行是否是解决买房难得一剂良药,成立国家住房银行的条件是否已成熟?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住房银行;住房消费需求

一、引言

社保网2015年11月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实施后第二次修订,近日,13年来从未调整过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来了实施后的第二次修订。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条例》修订送审稿,我国拟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允许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通过打通住房公积金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通道,一方面为沉睡的公积金找到了更多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又能起到刺激楼市的作用。这次修订13年来首次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投资范围,也是对广受民众质疑的公积金保值增值问题的一个回应。住房公积金制度从刚开始实施的那几年为我国的住房问题的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时过境迁,问题日益凸显,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呼声越来越大,不少学者和专家都献言成立国家住房银行,何为国家住房银行,它能为解决中国住房问题带来的怎样的创新。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历程

(一)试点阶段(1991年-1994年)

1991年5月,上海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率先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1992年,北京、天津等城市相继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各地随之而逐步推行。

(二)全面推进阶段(1994年-1998年)

1994年7月,在部分大中城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三)发展新时期(1999年-今)

1999年3月17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标志着住房公积金管理已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属性不足,资金管理效率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不具备金融职能,金融业务要委托银行办理,导致管理成本高;其次无论在融资,还是投资方面都面临极大的限制,金融属性不足,与市场脱节,无法有效控制资金流动性风险。

(二)城市分散管理,不能跨市融通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按照现行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采用属地化缴存和管理模式,除极少数地区外,住房公积金不能异地提取,亦不能异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需求旺盛城市资金短缺,贷款需求不足城市资金闲置现象严重

(三)各地区标准不统一

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强制性,导致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标准都各不相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不同性质的企业之间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一,导致职工总收入的差距越拉越大。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初设定的互助性住房保障功能却日渐弱化,为避免这一惠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沦为鸡肋,改革迫在眉睫。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市场化改革,近年来,组建国家住房银行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是否真的有必要组建住房银行,又会有哪些障碍?

四、国家住房银行

(一)简介

国家住房银行是一种政策性金融机构,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将各地公积金中心整合为国家住房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低息住房贷款,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需求。设立全国住房银行,核心就是要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与国开行主要针对保障房、基础设施和开发商解决贷款需求的定位不同,全国住房银行会更着眼购房者。

(二)意义及挑战

第一,提高家庭购房能力。2012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银行储蓄存款分流加剧,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积极性下降,收紧贷款规模,取消利率折扣,贷款支持力度减弱。商业银行在盈利性和流动性目标约束下,难以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通过国家住房银行提供低息贷款,可以解决“贷款难”和“贷款贵”问题,有效提高家庭购房能力,增加住房消费需求。

第二,改善资产运营和管理,确保公积金保值增值。通过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整合各市管理中心,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管理集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降低管理运营成本,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保障缴存职工权益。

第三,完善宏观调控机制。设立国家住房银行,可以有效解决商业银行“顺周期”操作问题,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拓展货币政策操作空间,为利率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

当然,目前设立国家住房银行也存在较大的挑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为住房保障银行,机构的属性就发生变化,与此对应的监管机构也就会发生改变,实际上是把住房公积金的权限从地方上调,这变相动了地方的蛋糕,从监管层到资金池也都将面临巨大的调整。但将住房公积金纳入政策性住房金融的轨道发展一定利大于弊,从长远上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起到轴心作用。希望这种市场化,企业化运作的方式能尽快跨过各方利益分配这道坎而落地,为解决住房难,贷款成本高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芳.《久议未决的国家住房银行》,中国报道.2015

[2]许一力.《设立国家住房银行的喜与忧》,新经济.2015

[3]孙建华.《关于建立国家住房银行的几点构想》,理论前沿.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