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养老年金,几成“国企专供”
2016-06-01
尴尬的养老年金,几成“国企专供”
对大多数企业职工来说,年金如同一个“听过没见过”的“传说”。100个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中,只有不到7个人有企业年金,而这7个人几乎全部集中于国有企业之中。因此,企业年金也被戏称为“富人俱乐部”、“国企专供”。
今年全国两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作为下一个五年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年金已经成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短板”。
原因在于,虽然制度上并轨已经完成,但由于存在年金的差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待遇仍然会有很大的差别,并没有真正实现“公平性”这一改革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2月末的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上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后,必须重视在补充保险领域所形成的新的待遇差和矛盾,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企业年金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扶持政策应该包括却不限于:适当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加大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年金的门槛、给予市场机构更大的投资自主权等等。
人社部原副部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认为,在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应该加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这条“短腿”。“目前对职业年金已经做出了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对企业年金也可以考虑在研究适当降低企业费率的时候,统筹谋划,留出空间。”
何以成为“富人俱乐部”
目前,中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有93%以上没有企业年金。从国际比较来看,在全世界167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三分之一的劳动人口。其中,法国、瑞士和丹麦等国的年金覆盖几乎达到了100%,美国在60%左右。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最近完成的一项关于“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课题称,企业年金发展中遇到的首要问题是覆盖面小且覆盖企业结构失衡,国企、外企和民企在参与度上差异较大。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韩克庆表示,年金制度最早源于民营企业的创新,但在制度发展的进程中,国有企业占比最高,以致年金计划被诟病为“富人俱乐部”和“豪门盛宴”。
金维刚表示,建立企业年金的中央企业虽然不到设年金企业数量的8%,但其覆盖的人群占参加企业年金总人数的比重,及占企业年金基金结余总额的比重都在50%以上。
2006年7月5日,联想企业年金获得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1号备案,正式进入运营实施阶段。如今的窘况却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企业年金中所占的比例非常小,全国企业年金的一半席位由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烟草等大型垄断企业占据。
一位参与人大课题组访谈的相关政府部门人士直言不讳地指出,国企愿意做年金,私企不愿意做年金,因为国企是花国家的钱为职工谋福利,私企是花自己的钱为职工谋福利。
韩克庆在调研中发现,有些民营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更多的是将它作为一项激励措施,但近几年来,民营企业开始采取合伙人股份制、员工持股计划等更加富有吸引力的激励手段。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北京分公司市场销售部总经理刘慧认为,对于小微甚至是中小民营企业来说,企业年金的门槛还是过高。政策规定,建立年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盈利以及健全的民主决策机制,很多民营企业达不到这些要求。
此外,刘慧认为,企业年金计划明确要求“普惠到75%的人群”也是民营企业不愿意参加年金的原因。民营企业的人员流动性很大,他们只愿意给核心人员缴纳年金,而这是现行政策不允许的。
企业年金“病”在哪里
中国社科院去年底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称,2014年,不仅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增速较慢,而且职工工资增长也开始放缓,企业年金规模扩张再次遇到阻力。
而企业年金发展缓慢最根本的原因是两条:首先,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太高;其次,政府税收激励不足。
金维刚说,从2007年到2014年的8年间,参加企业年金人数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比重从4.8%增加到了6.8%,8年仅增加2个百分点。
他认为,企业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过高、负担过重,是我国企业年金发展不起来的根本原因,高费率严重挤压了企业年金的发展空间,导致太多企业无力建立企业年金。此外,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很大,管理层不愿意建立年金;员工流动性也大,对促使企业建立年金的意愿非常淡薄。
韩克庆也认为,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效果不足是近年来年金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无论是政府方还是企业方,对于现行企业年金递延纳税政策都颇有微词。
所谓“年金递延纳税”,出自2013年底财政部、人社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这就是俗称的EET模式(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本来被业内认为会促进年金发展,但据刘慧的说法,按照现行税制,职工在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时最高扣除45%的税额,等于员工到最后只能领到本金,多年来的投资收益甚至企业缴纳的钱,大部分都交给国家了。
一位政府主管部门的副司长对人大课题组表示,市场化运营之后,税收政策其实是在限制年金发展的。而且,现在年金还没有税收的起征点,也没法分级。
金维刚建议,加大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将用人单位缴费的免税限额从现在的5%大幅提高。同时,还应该明确待遇领取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在领取年金待遇时,先行扣除个税起征点部分
(目前为3500元)。
如何告别“机构散户化”
尽管规模增长大大放缓,但企业年金2015年投资数据却十分亮眼。人社部数据显示,2015年度加权平均收益率达到了9.88%,创下了2007年来的新高。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近些年来并不稳定,除了2007年资本市场比较火爆,投资收益率达到41%之外,一般维持在3%-9%之间。
与此同时,缺乏长期投资的理念仍是当前市场机构在年金运营中的主要问题。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完全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形成了以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为主体的运作模式——企业及其职工为委托人,市场机构作为其他“四种人”。截至2014年底,共有34家机构获得57个企业年金管理资格。
韩克庆说,企业年金最大的特点是长期性,从一般个体来看,投资周期长达30年左右,所积累的大部分基金都适合长期投资,而待遇支付的预测也相对确定,对于投资机构来说是非常优质的资产。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短期化倾向严重。
据了解,短期化行为包括管理合同签订的短期化和考核短期化:一般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不超过三年,甚至很多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只有一年。同时,大多数委托人会在季度和半年度时进行投资管理人的排名考核。
刘慧对此深有体会。她表示,现实的情况是“客户一个季度甚至一个月就会考核一次,我们管理人天天如履薄冰,稍有波动,客户就打电话来问责”。
扩大企业年金规模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市场机构,它攸关盈利前景;作为老百姓的养老储备来说,它维系着退休之后的生活水平;对于国家来说,它关系到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企业对年金并非没有需求。刘慧说,由于企业年金的优势,一些知名外企也开始考虑参加中国的企业年金计划。
不过,企业年金扩大覆盖面真正的难点在民营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年金制度只有惠及到这些企业的员工,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和保障参保者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金维刚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会倒逼企业年金的发展,要提高全国统筹层次,将来也要划拨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
人民大学的报告则建议,降低企业年金的准入门槛,尽可能放宽企业年金的政策限制,比如,可以废除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作为准入前提的规定,使企业年金并行于当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让企业有更多的自主选择余地。